最近我留意两件事,一是8月6日开始的伦敦骚乱。卡梅伦首相15日发表讲话,称家庭价值的崩溃是社会骚乱的根源。他这样描述一个奢侈而破碎的英国:“孩子没有父亲,家庭没有管教,学校没有纪律,犯罪不受处罚,不负责而有权利,不工作而有福利。”
二是最高法院对《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8月13日开始施行。这个解释对夫妻财产关系的分割,作了重大突破,其实质离一种反婚姻、反圣经和彻底个人主义的婚姻财产制,已相去不远。对此,我有两个基本评价,其一,最高法院所理解的婚姻的合一性,已低于个人合伙关系,即婚姻不是“成为一体”,而是“合租合营”。其二,最高法院抛弃了现代的(也是西方古典的)盟约婚姻观,退回到中国古代社会的“彩礼”婚姻观,即婚姻不是“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而是两个家庭投资入股,结婚带着彩礼来,离婚带着彩礼走。说白了,就是买卖婚姻。
长老会意识到这个司法解释将推动当代婚姻价值的继续崩溃,对基督徒的婚姻也会带来新的试探和挑战。因此,在教会《治理章程》付印之前,长老会紧急提出一项对婚姻定义的修正案,上周已分别在长老会和执事会上全票通过。在《章程》第八章《教会的崇拜》第五节《婚礼》中,修订了前两个条款如下:
⑴ 信徒的婚姻是上帝设立的,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盟约,包含双方在身体、财产、爱情、生活和信仰上的合一与忠诚(创2:24,可10:7-9,弗5:31-32),并在公开的见证(婚礼或婚姻登记)下成立(箴2:17,玛2:14)。
⑵ 信徒的婚礼不是教会的圣礼,于教会内外都可举行。国家为管理社会秩序而要求的婚姻登记,基督徒应遵循办理,履行公民的义务。但那违背《圣经》、藐视婚姻盟约的永久、合一和忠诚的条款,如允许离婚及夫妻财产分割的,基督徒不当遵守(太19:4-9)。
在教会外,我乐意被人称为“基督教右派”(Christian right),或基督教保守主义者,即因着相信圣经的权威,而在一系列伦理、社会观念上持守传统,尤其是对家庭价值的重视。自宗教改革以来,那些笃信圣经的教会,都是捍卫盟约式婚姻的主要力量。这也是秋雨之福教会的异象之一——公开化的教会,基督化的家庭,社区中的彰显。在某种意义上,这是更艰难的宣教。就是活在邻舍面前,决心用一辈子的眼泪和挫折,去告诉爹妈亲朋,无论如何,耶稣都是我家之主。有时你会想,还不如离开伤心地,换个城市去荣耀主呢。
教会有许多夫妻一起祷告,希望能撰写一份家庭价值宣言,表达我们对时代的负担。从今天起,唯有主的教会,才能在中国打一场真正的婚姻保守战。所谓“打”,不是昂首扛大旗,而是低头背十架。所谓婚姻保守战,就是在盟约的连接中,自我中心的破碎之战;就是以基督为约的中保,在这破碎中,如梨花带雨,承受恩典。
这不但和已婚的哥哥姐姐们相关,也与未婚的弟弟妹妹们相关。因为第五诫“孝敬父母”,是一切爱人如己的开端。家庭的仁爱、包容和牺牲,及家庭的权威、角色和次序,是上帝为一切团契关系立下的恩约和治理的典范。
亲爱的弟兄姊妹,即使你觉得自己没有为主做什么,只要你一生,按着圣经教导,做一个妻子,一个母亲;做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几十年如一日,无论时代浪潮如何飘摇,你只在恩主面前流泪,不到撒但面前哭泣。你渴慕的,不是自己经营的幸福婚姻,而是能够信靠基督的婚姻;你在一座淫乱的哥林多城里,从红颜到白头,壮汉到暮年,默默无闻地忍受了你所忍受的,坚持了你所坚持的,见证了你所见证的。临终前,还能亲吻那个又爱又恨了一辈子的人——有一天,长翅膀的天使会对你说,为这城里世世代代预定得永生的百姓,感谢你的服侍;谢谢你为主的缘故,打了这辈子的婚姻保守战。
希伯来书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13:4),这不仅指已婚者尊重自己的婚姻,更准确的翻译是:婚姻,当在人群中被尊重。经文指向婚姻(婚礼)的公共性,表明家庭构成了一切公共关系的基础。每个人都有责任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婚姻。但令人痛心的是,连中国的最高法院也不尊重婚姻。我愿已婚的肢体知道,也愿未婚的肢体知道,你们在婚姻中的艰难,或你们对婚姻的期待,都与这个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
愿和你们一起为主打那美好仗的王怡长老
201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