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声援守望教会——驳《再思》一文/曼德

       11月11日,《基督日报》发布《再思中国家庭教会的公开化与合法化》一文,文中匿名自称约翰的一位海外主内人士对海外声援守望教会的举止表达了异议。的确,自今年4月10日北京家庭教会守望教会户外敬拜以来,海外不少主内人士对守望教会此举进行非议甚至指责,对海内外信徒声援守望教会更是冷嘲热讽。这与国内家庭教会界对守望的支持形成鲜明对比。

10月17日,中国福音会在洛杉矶举办“守望教会事件与家庭教会合法化研讨会 ”,国内家庭教会众多牧者在会前会后通过各种渠道表示热情支持。会前前来参加洛杉矶水晶大教堂“苏文星、张伯笠”音乐布道会的国内弟兄姐妹,表示“国内非常希望海外的声援、海外教会不声援就没有人声援了”;会后北京锡安教会金明日牧师在洛杉矶的多次分享中,支持家庭教会争取公开化、合法化的努力,支持主内一体的海外教会的声援,并且表示部分海外华人教会对守望教会的冷漠和指责,意味着这些教会不仅丧失了推进国内信仰复兴的责任,而且将会脱离中国教会和国内家庭教会发展的主流趋势,再不反省,定会成为中国教会历史前进的落伍者。金牧师一言中的、值得警醒。

       海外某些主内人士对守望教会此举的非议甚至指责,归纳起来无非以下几点:

       1.守望教会主动向政府注册,是公然挑战政府,违背基督徒顺服掌权者的教导;

       2.现在政府的宗教政策比文革时好多了,只要分散、隐蔽聚会,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守望没有必要追求公开化和合法化;

       3.守望户外整体敬拜,敬拜是假、要挟政府是真,户外敬拜是基督徒故意违抗政府,与罗马书13章的教导不一致,基督徒不能与政府抗争;

       4.守望教会在搞政治,不是在信靠神;仅仅祷告就行了,不能去户外敬拜,海外不能用签名、研讨会的方式进行声援;

       5.神自有时间让中国宗教政策自由,如果现在宗教政策自由了,就会导致异端横行、像欧洲一样信仰滑坡,而逼迫反而能使教会复兴;

       6.没有人能知道家庭教会获政府承认的时间表,家庭教会与其关注合法化,倒不如先做好牧养和传福音的工作、做好对付世俗主义的工作;

       7.基督徒的信仰是属灵的,不在乎敬拜的场所、不在乎在社会的地位、合法性和影响力等等。

       其实这些观点都是对圣经断章摘句、溷淆视听的一面之词,不值一驳。首先,从2006年开始守望教会主动向政府以独立社团名义注册,这不是挑战政府,这恰恰表现在基督徒对地上制度的尊重上,也表现了基督徒履行地上公民责任的努力。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他是全然的神也是全然的人,抹杀了耶稣基督全然的人性(危害早期教会的诺斯底主义),在信仰实践上就导致单单强调信仰的属灵性、而抹杀信仰的属地性,不尽公民的责任、不要教堂、不要教产、不要教会的形式等等都是这种现代诺斯底主义在作怪。基督徒作为地上公民、教会作为国家内社会团体这一方面的要求,必然要求家庭教会需要一个合法的社会法人地位及其 各项权利。就如在海外,任何一间教会都要以独立社会法人到政府注册,但在海外正常的,在国内却成为“难于上青天”的大事——北京政府就是不给守望教会独立注册。那些在海外教堂里过着正常的堂会生活的主内人士,是很难理解过着隐蔽、非法、分散、被控制的信仰生活的家庭教会的痛苦的,他们有什么资格指责家庭教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提出来的合法化公开化的正常诉求呢?

       公开、合法、整体、独立地敬拜,是中国家庭教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家庭教会的当代发展,如果说从1970年代改革开放到2000年是福音撒种、大规模松土、以团契为标志的第一阶段的话,那么从2000年开始的第二阶段,实际上是信仰深化、教会公开化规范化、文化基督化等为特色。在第二阶段,家庭教会的合法化、公开化、整体化、独立化、自治化是家庭教会新生代的根本诉求,目前,家庭教会在神的带领下已经在中国牢牢地扎下了根基,无论对教会还是政府来说都是“覆水难收”。时代的脚步已经使中国家庭教会从农村走向城市、台下走向台上、边缘成为主流,大部分在改革开放初期建立的家庭教会,经过第一阶段发展,已经如守望教会一样人数众多、事工扩大、影响力增长、信仰诉求提高,金天明牧师一再强调,守望教会过公开、整体的堂会生活,是一个发展了20多年的教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神旨意最为清楚的带领。在西方国家,也有不少教会是从家庭的团契(fellowship)开始发展起来的,当人数增长到数十人左右,就可以建立教堂,公开、整体性过信仰生活。而守望教会人数已经到1000人了,更应该购置教堂、公开敬拜、合法地开展多项教会事工。总之,由于时代的不同,诉求也在升级,这个时代,有教产、有合法社会法人地位等等才利于教会向更高的发展阶段迈进。

       其次,某些海外主内人士把中共政权当做比神还大的偶像来拜,使顺服政权完全超过了顺服神,动辄给国内家庭教会扣上“不顺服政权”的大帽子。他们可以在海外讲台上批评美国政府、动辄指责奥巴马,但是对中共政权噤若寒蝉,似乎比神更加不可冒犯。一个信主的人,除了神以外,其他的都不能成为我们畏惧、降服的偶像,政权在神眼里算什么,因为神主宰列国:“看哪,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国之上,为要施行拔出、拆毁、毁坏、倾覆,又要建立、栽植”(耶利米书1:10)无论如何,当顺服神与顺服政权出现冲突时,基督徒肯定要把顺服神放在第一位。“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

       在使徒行传第4章,由于使徒们在圣殿这个公共场所聚会、信主的人也成千上万,所以造成当权者的恐慌。正如守望教会的孙毅长老所指出的:当时的背景是,不要再在圣殿这种公开场所来讲道,而退回到家里几十人的聚会,他们基本上就安全了,但如此教会在当时处境下见证主复活的影响肯定就小了。此时,主的使者专门来对他们说:“你们去站在殿里,把这生命的道都讲给百姓听。”(徒5:20)这是主对使徒明确的带领,让他们知道“站在殿里”传讲生命的道也是争战的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徒们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所以,尽管他们为此被抓被打,但他们内心还是欢喜,知道自己是在为主受苦。最后圣经告诉我们,尽管受到逼迫的压力,使徒们并没有从殿里退出,“他们就每日在殿里,在家中,不住地教训人,传耶稣是基督。”(徒5:42)

       在这里,顺从神而不服从人的原则得到了彰现。这个原则告诉我们,虽然掌权者起初也是神所立,但掌权者也在很多时候违背神、亵渎神甚至与神作对,在这种时候,掌权者走上了与神对立的反面,它与上帝之间的关系已经破裂,它不再被上帝所护佑,甚至被上帝所诅咒。而掌权者所引起的人们的反对、批评和反抗,不仅不应该被谴责,而且会受到上帝的悦纳与赞许。

        《罗马书》13章1-5节集中阐明了基督徒为什么要顺服政权的两个理由.这两个理由第一个是“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顺服是因为“政权神授”。第二个理由是“做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顺服是因为“政权公义”。这两个理由在第5节中作出了综合概括:“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总之,顺服政权是因为政权是神授的、是公义公正、赏善罚恶的。

        顺服的理由是政权的神授性和公义性,换句话说,正因为政权的神授性、公义性我们才去顺服。我们顺服的政权应该是神授的政权、公义的政权,神授与公义两个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而如果一个政权虽然是神所命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但它明显违背公义,那么就不能达成顺服的全部条件;另外,一个政权在初期虽然是神所命的,但它后来的作为表露它在背叛、对抗神的旨意,那它与神的关系实际上已经断裂,它在这个时候就不再是神授的政权,而是渎神的政权,这个时候,我们需要顺服的是神,而非这个渎神的政权;我们顺服的是神授的政权本身,而非顺服政权的恶行、背叛和渎神。

        由此可见,《罗马书》13章所说的顺服,是一种“有条件”的顺服,而非无条件的顺服。这个条件实际上就是《罗马书》中对政权的界定:政权必须是神授的,政权必须是公义的。而如果政权不能满足这两个条件,我们是否还要顺服呢?《罗马书》13章并没有给出直接、明确的答复,但是根据全部《圣经》的教导、根据神学逻辑的完满和我们对神旨意在生命经历中的领会,我们认为对待那些渎神的、不义的政权,尤其对待政权的各种恶行,我们不仅不应该顺服,而且应该以不服从为原则、为使命、为天职。

       加尔文在《罗马人书注释》一书中针对罗马书13章写道:“保罗在此乃是指示我们神设立官员的目的。除非这个有益的、美好的制度因人的错失而变为腐败,否则我们一定会从这种秩序上得到好的效果。执政的人绝不应当滥用权柄来冤屈善良与无辜的百姓,不然就变为暴虐的政权了。任何政府若不是为了保护百姓,就不可能存在,独裁的暴政也是如此”(《罗马人书注释》、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出版、1995年4月第二版)。

       另外,不义的政权是否促进了信仰的复兴呢?实际上按照这种论调,似乎北韩比南韩更具有大复兴的土壤,但实际上北韩如中国文革时期,你是基督徒就要被迫害,基督教毫无发展的空间。倒是南韩、新加坡信仰非常复兴,这是因为有宗教自由的根基。有宗教信仰自由,才能大规模地进行宣教、植堂等事工;有宗教信仰自由,才能让人对多种宗教有比较和鉴别,才能让基督教会根本上防范异端。那种认为毛泽东和中共的专制铲除了偶像和异端的论调,分明不顾文革时对毛个人崇拜、对政党偶像崇拜的剧烈毒害之事实,也不顾正是专制造成的封闭、落后、愚昧,才是出现基督教会无法识别异端的土壤。在宗教信仰自由成为地球村普世价值的今天,身在美国的海外主内人士,还在为国内的信仰专制而辩护,居心何在?

       也有人主张基督徒不闻政治,家庭教会的兴衰跟政治无关。是这样吗?实际上中国教会在上个世纪初的不闻政治,导致非基督教运动泛滥,最终导致共产主义无神论者掌权,几千宣教士赶出中国,文革时几乎被消灭。而自改革开放后教会有大复兴,很多人把家庭教会复兴单单只归自身,但老实话说邓小平等一代人的改革开放政策也起了很大作用。这就是政治对宗教的影响。因为上帝也是政治的主宰,我们不理政治,反而会被政治绊倒。政教分离,也指政府和教会在权力和功能上的分离,而不是政治与宗教,政治与宗教是分不开的,这在赵天恩牧师《当代中国基督教发展史》一书中有深刻地表述。

       最后,《再思中国家庭教会的公开化与合法化》一文认为海外的呼吁、声援不仅不起好作用,反而会起到阻碍作用。实际上受逼迫的教会很希望外界的关注和报道,我前段时间跟一位短时来美国的南方家庭教会领袖谈,他就说没有海外的呼吁,那他们就更加肆无忌惮了。这些年来家庭教会信仰维权的历史也证明,任何的努力,是会起到很大作用的。中国福音会创建人赵天恩牧师,正是对广大农村家庭教会受迫害的广泛报道,才使农村家庭教会的局面逐步改善,以前政权对农民信徒的迫害是无法无天的,经过赵牧师和不少律师给农民信徒的呼吁和法律援助,各地方对家庭教会的迫害才不是那么肆无忌惮了。

       2002年中共把湖北“华南教会”定为邪教,龚圣亮等五名创办人及骨干成员被湖北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当时美国的中国福音会、对华援助协会等主内机构,在媒体、教会界、美国政界积极活动,终于使华南教会教桉发回去重审,最终没有一个被判死刑。

       2004年,北京家庭教会的蔡卓华牧师仅仅因为无私奉献为家庭教会印制并无偿赠送《圣经》等宗教书籍被捕,2005年6月,海淀区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是“非法经营罪”。如果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的规定,蔡牧师将有可能以这么 一个奇怪的罪名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当时范亚峰、王怡、陈永苗、滕彪、高智晟、许志永、张星水等律师、学者组成基督徒维权律师团,严谨取证,在法庭上大胆辩护,最后在国际舆论和法律压力下蔡牧师判了3年徒刑。这又是一个信仰维权的正面桉例。

       2009年6月初,由于成都地方政府无理剥夺成都秋雨之福教会依据民事合同合法租用的聚会地点,该教会被迫在教会附近的公园多次进行主日敬拜。2010年5月,广州良人教会也基于完全一样的理由在广州的一个公园进行了户外敬拜。当时海外主内外人士对这两间教会进行了大力支持和声援,在多方努力下,这两间教会已经有自己的正常、持续的敬拜空间了。

       总之,正如一位国内家庭教会领袖对本人亲口说的,现在海外对国内家庭教会的声援根 本不是该不该做的问题,而是如何加大力度、更有成效地作的问题。是的,这才是摆在海外基督徒眼前的真正任务。

       神创造人类作为神的代理,在地上进行全面的管理治理,人必须付诸行动、在全地彰显神的属性。祷告也是行动,但除了祷告,神交托给其儿女“修理看守、治理管理”的使命更需要有众多行动来回应。神是爱,神也是公义。爱不但是救济,爱更体现在改变不义。救济能体现我们的大爱,但并不能改变不义的旧现状。正如一个人有爱心、有公义心,但缺乏力量改变黑暗的体制,那么他的救济就只能是杯水车薪、不能改变大局、也不能彻底改变现状,旧体制依然会作恶不断。所以,真正的爱是要使不义改变为义。爱要有力量有行动。一个基督徒必须积极行动起来,捍卫自己的信仰权利。雅各书2:17:“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基督教的英文是Protestant(也被称为新教、抗罗宗),就是抗议的意思,基督教本身就是反抗政教合一的天主教专制的产物。无论如何,基督徒的与黑暗权势的抗争精神和社会关怀精神是不能丢失的,否则就很难与最初的宗教改革时期的基督徒精神来相称。

       让我们以守望教会会友FCL在《我看见了,我们在一起敬拜》一文中的话作为结尾:“一想起户外敬拜,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天明牧师3月27日告别老故事餐吧的讲道,想起他说的一句话:户外敬拜是守望教会的十字架。十字架既是苦难,也是荣耀,是要背负前行的。对于一个持守“山上的城”异象的基督教教会,当世界不让你矗立在山上,要把你驱散到山脚下,你当怎样行?只有走出来,向前走,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