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短文(11月28日—12月9日)/孙毅长老

       2011年11月28日(周一)

       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2:17)

       尊敬君王是神给我们的命令。我们之所以尊敬君王,是因为我们敬畏神,是因为君王的职分是神所设立的,是因为神要使用他们来治理这个世俗国度。正是这个神所设立的职分本身配得我们的尊敬,而不是那些有罪性的人本身。

“公民对官员最主要的责任,就是要大大地尊敬他们的职分,因为这职分是神亲自交付他们的,我们因此当尊敬他们为神的使者和代表。某些人很尊敬地顺服他们的官员,希望有这些他们所能顺服的人存在,因他们知道这对社会有很大的益处,然而他们却视官员的存在为某种不可避免的恶。但彼得对我们的要求不止这样,因他吩咐我们当尊敬君王(彼前2:17);所罗门同样教导我们当敬畏耶和华与君王(箴24:21)。因彼得所记载的‘尊敬’这一词,包括某种真诚与坦白地尊重;而所罗门既将君王与神连在一起,就表示将一种神圣的尊敬和尊严归于君王。我们也应当指出保罗众所周知的另一句话:‘我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罗13:5)他的意思是说:臣民不应该因对君王和治理者的惧怕而顺服他们(就如他们当然会服从带武器的仇敌,知道若抵抗就必定立刻受到报复),因为当他们顺服君王时,他们就在顺服神,因为统治者的权柄来自神。

       我所探讨的不是那些人本身,仿佛某种有尊严的面具能够掩盖他们的愚昧、懒惰、残暴、不道德的恶行一样,从而要求把对美德的称赞献给邪恶。我说的是这职分本身配得我们的尊荣和尊敬。所以无论是谁来作我们的治理者,只因他们的职位,就当受我们的尊敬。”(《基督教要义》四卷20章22节)

       2011年11月29日(周二)

       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徒4:19)

       君王有时对人的要求超过了他们所当要求的,似乎每个人不只是行为上还要在心思意念上都听从他们,全身心地忠于他们,看他们如神一样,他们才感到安全。因此,尽管基督徒可能会比他人更好地尽到了作为公民对国家及政府的义务,但如果没有表达出对君王如同对神一样的忠心,还是可能会面临危险。然而,这是基督徒必须要面对的代价,因为我们别无选择地只能尊基督为主,因为除了这位为人被钉十字架的耶稣之外,没有任何人可以将自己当作神。

       “虽然我们已证明对治理者的顺服完全合乎真道,但我们总要留意这例外,甚至强调这例外,即这顺服不可叫我们离弃我们对神自己的顺服,因为所有君王的一切计划、命令,以及他们的权威,都伏在神的权柄之下。我们若是单为满足人而激怒神,这是非常荒谬的事,因为我们是为神的缘故顺服他们!主才是万王之王,每当他张开他圣洁的口说话时,我们要在众人的权威之上听从他;在神的权威之下,我们服从在我们身上一切的权柄,但只在神里面服从他们。他们若吩咐任何违背神的事,我们要轻视这吩咐,且在这情况下,不可因他们做官的权威而感到恐惧,因当我们将这权威视为伏在神至高的权柄底下,我们就并没有损害它。根据这原则,虽然但以理拒绝顺服君王不敬虔的命令,却说自己在王面前没有行过亏损的事(但6:22—23)。因为君王越过了界限,这样不仅冒犯了人,也在神面前硬着颈项,等于是废除了他自己的权力。······他们虚伪地说:在任何方面不遵守君王就不合乎真道。仿佛神将自己的权柄交付给了他们,叫他们如神一样统治全人类!或仿佛将地上的权柄伏在将这权柄交付人的主宰手中,就是贬低这权柄似的,虽然就连天上的使者都以战兢的心求告神!我知道我们若对神保持这样忠心的心态,会经常面临极大的危险,因为君王非常不悦任何人对他们有所违背。所罗门说:‘王的震怒如杀人的使者。’(箴16:14)但既然天国的使者彼得大声宣告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我们就要使这想法成为我们的安慰,即我们宁愿受任何的苦难,也不要离开敬虔的道路,即献上主所要求我们的顺服。”(《基督教要义》四卷20章32节)

        2011年11月30日(周三)

        夫子!我们丧命,你不顾吗?(可4:38)

       我们常会在经历人生的失败,走投无路的时候,才在无奈中稍为接受自己的无能与贫乏。这是人认识自己的开始。只在人接受自己的无能与贫乏,一个更真实、完美与良善的神的存在才可能被我们认识到,让人下意识地去向祂呼求。在人的呼求中,人才向神有些许的开放,被唤醒去寻求我们的神。人生的苦难以及人因此对自己的认识,在这个意义上,是神对这个人的怜悯与呼唤,为的是让他有机会来认识神。

       “若有人省察自己,就不得不立刻思想到神,因他的‘生活、动作’都在乎他(徒17:28)。显然,我们具有的才智绝非出于自己,甚至连我们的存在都在乎神。其次,神借这些才智,就如从天降与我们的雨露,汇流成河,引领我们再归回源头(神)那里去。事实上,我们的贫乏,反而更彰显神里面无限的丰盛。亚当的悖逆使我们沦落到悲惨的灭亡中,而这景况迫使我们仰望神。如此,我们不仅会饥渴地在神里面寻求我们一切所缺乏的,还在因恐惧唤起的觉醒中学会谦卑。因人的世界充满悲惨,我们丧失了神原先赐给我们的义袍,我们引以为耻的赤身露体便将我们的罪恶暴露无遗。只在我们每一个人深感自己的悲哀,才使我们对神略知一二。因深感自己的无知、虚空、贫乏、软弱,也更因感觉到自己的堕落和败坏,我们便意识到智慧的真光、真美德、丰富的良善,以及无瑕疵的公义,这一切唯独存留在主里面。因这缘故,我们的罪反而催逼我们思想到神的恩惠;而且除非我们先对自己不悦,否则我们不会真诚地仰望神。只要人仍旧不认识自己,即仍旧满足于他的禀赋,同时对自己悲惨的处境无知或漠不关心,那他无疑会安于现状。据此,认识自己不仅唤醒我们寻求神,同时也会牵着我们的手领我们寻见他。”(《基督教要义》一卷1章1节)

       2011年12月1日(周四)

       主啊!离开我,我是个罪人。(路5:8)

       在我们认识神之前,我们是用这地上的标准来看自己。虽有不足,但总还有更多的优点才不至让我们因绝望而倒下。所有自己的贫乏、失败和软弱,我们都可以找到相应的原因;直到有一天,只有在神的光中,我们才被逼到一个角落,看到自己不过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罪人。在神的绝对的标准中,我们才能看到自己罪人的本相。这个意义上,只有认识神,我们才可能更完整真实地认识我们人自己。

       “除非人先仰望神的面并由对他的沉思谦卑地省察自己,否则就不可能清楚地认识自己。因为我们总是自以为公义、正直、聪明和圣洁,这种骄傲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除非有充分的证据指控我们是不义、污秽、愚蠢和不洁的。此外,若我们只看自己而不仰望主(因主是唯一审查我们的标准),我们便不会认自己的这些罪。既然我们生性是假冒为善的,徒有义的外表而无其实就足以使我们自己满足了。在我们内外四周既然都污秽不堪,而我们又依据人的败坏为标准,所以只要我们看到一些稍微洁净的东西便以为那是纯洁无瑕的。正如人看惯了黑色,便以为略带白色甚至棕色之物即为极白的。我们的感官也能帮助我们更清楚地发觉我们是如何错误地估计我们的属灵景况。在大晴天里,我们观看地面和周遭之物时,觉得一目了然,但当举目注视太阳时,却顿觉头晕目眩,于是只得承认我们的眼目虽能洞察地上之物,然而当面对太阳时,就眼目昏暗了。我们在估计自己属灵的景况时也是如此。我们的眼光若只局限于尘世,满足于自己的义、智慧和美德,我们必然得意洋洋、自吹自擂、幻想自己为神。然而一旦我们仰望神,思想到他的属性,他的公义、智慧和权能是何其完美——而神的属性就是他要求我们的标准,那么,先前令我们欣喜的假冒之义,如今因看清它是极其邪恶的,而被我们视为污秽;先前我们视为智慧的,如今因发现它的愚妄而感到作呕;先前看似大有能力的,如今被显露是最软弱无能的。我们所看为完美的,却仍与神的纯洁有天壤之别。” (《基督教要义》一卷1章2节)

        2011年12月2日(周五)

        只有一位是善的。(太19:7)

       对神的认识,不只是在头脑中认识到神的存在,而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历到祂的护理,并因此从心中确认祂的良善。当我们不再因为所受到的挫折而抱怨,顺服祂所带领的处境,确认祂让我经历到的一切都是善的,并因着祂的信实,而稍微学习信靠祂,对祂从心中有一种敬畏与爱的时候,我们才可以说对祂有了一点认识。

       “只要我们的心灵对神有最基本的认识,我们就不得不尊荣他,但是仅仅相信神的存在和他是众人应当尊荣、敬拜的对象,仍是不够的,除非我们同时深信他是一切良善的源头,唯独在他里面才能寻求所有这一切。我的意思是,我们必须深信神不但创造这世界,也以他无限的大能托住它,以他的智慧管理之,以他的良善保守之,尤其是以他的公义和审判统治人类,以他的怜悯包容世人,以他的护理看顾万物,而且没有丝毫的智慧、光明、公义、权能、正直,或真理不是出于神。所以我们要学习等候,并向他寻求这一切,而一旦领受就要心存感恩,并承认这一切都是由他而来。因对神全能的感受就恰当地教导我们敬虔,进而产生基督教。我所说的‘敬虔’是,我们经历神的恩惠,并因这知识在我们心里产生对神的敬畏和爱。若人未曾领悟到他们欠神所有的一切,如他们领受到神父亲般的抚养、他是他们一切好处的源头,因此他们也不应该在神之外寻求任何事物——他们便永远不会甘心乐意地事奉他。事实上,除非他们在神里面寻求他们一切的快乐,否则他们永远也不会献上自己,并由衷地事奉神。”(《基督教要义》一卷2章1节)

 

本周灵修短文(二十五)

125日(周一)至129日(周五)

        2011年12月5日(周一)

        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42:5-6)

 

       神不是人所设定的一个研究对象,象研究其他事物那样通过研究来认识祂,或者仅仅是通过听讲就可以认识祂。这位神是一位活的有位格的神,只向那些在敬畏、顺服中去投靠祂的人——加尔文将这些人称为敬虔的人——来启示祂自己,其实就是在敬畏与顺服中经历到祂的慈爱、怜悯、威严与公义时,得以认识祂。这样的认识不只是让我们在头脑中得着知识,也在我们的生命中留下无法抹去的印记。这意义上,敬畏是人得着智慧的开始,是人有受教之心的标志。

 

       “敬虔人的心灵不会为自己去想象任何一种取悦自己的神,乃是仰望独一无二的真神,并且他也不会按自己的愿望描述这位神,而是满心相信神自己的启示。这样的人总是恐惧战兢,深怕自己远离神,或任意妄为地违背神的旨意。这种人所认识的乃是真神,因为他深信神掌管万事,也相信神带领并保护他,因此他完全献上自己专靠神。他知道神是一切美善的源头,若他遭遇苦难或缺乏时,他便立刻投靠神的保护,等候神的帮助。因为他深信神是良善和怜恤人的,所以他以单纯的信心依靠他,并不怀疑神以他的慈爱救他脱离一切困苦,因他承认神是主和天父。敬虔之人也认为,承认神在万事上有主权、敬畏神的威严、把荣耀神当作他的目标、顺服神一切的命令,是正当的。因他视神为公义的法官,相信神会严厉地惩罚一切的罪,他永不忘记神审判的宝座就在他面前,并因惧怕神而约束自己免得激怒神。然而他对神审判的惧怕并不至于使他想要逃脱,即使可以逃脱。他接受神是敬虔之人的施恩者,同样地,他也接受神是刑罚恶人的法官。因为敬虔的人知道,神惩罚恶人和赏赐义人永生同样荣耀神自己。此外,这人遏止自己犯罪,不只是因为惧怕神的惩罚,也是因为他爱和敬畏天父,就敬拜他为主。即使没有地狱,他仍然不敢激怒他。”(《基督教要义》一卷2章2节)

        2011年12月6日(周二)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罗1:19)

        对神刻意地不认识,是现代人生活的基本特征。然而,无论现代人可能用多么科学的、多么思辨的、多么娱乐的、多么麻醉的形式去消除神存在带给人的神圣感,人到时对审判的恐惧依然是永远无法消除的。其实,真信仰是人类文明的基础,而不是文明发展的绊脚石。如果人不是在真宗教的信仰中认识神,与神相像,就会在物质的世界中迷失自己,而与物相像,甚至比动物更加败坏与堕落。而要与神相像,就意味着我们要时常地来到神的面前。

       “有判断力的人的确知道,对神存在的意识无法从人的思想中抹去。事实上,不敬虔人的顽固,虽然他们拼命抗拒,也无法摆脱对神的惧怕,本身就充分证明人知道神的存在,这信念是与生俱来的,也深深地根植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我的意思是说,虽然愚昧恶人的心越来越刚硬(因为他们故意敌挡神),但他们越想抹杀对神存在的意识,这意识却越发活跃。由此可见,对神存在的意识这教义并不是首先在学校里学到的,而是人自母腹以来便俱来的,甚至连大自然本身也不容许我们忘记这一点,尽管世人反抗并竭力扼杀这一事实。

       此外,若所有的人生来的目的是认识神,而我们对神的知识却没有帮助我们达成这个目的,那么这种对神的知识不过是暂时和虚空的。因此,显然那些没有用一切思想和行动来达成这目标的人,就没有尽到他们被创造的本分。从前的哲学家也无不明白这一点,如柏拉图(Plato)常常教导说,灵魂的高尚莫过于与神相像,而当人领悟神的知识时就会完全改变而与神相像。同样,在普鲁塔克(Plutarch)的作品中葛利勒(Gryllus)极巧妙地辩论道,宗教一旦与生活分开,人类便与禽兽相差无几,甚至在许多方面比禽兽更可悲。”(《基督教要义》一卷3章3节)

        2011年12月7日(周三)

        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加4:8)

       在人还不认识神的时候,人的生活或宗教热情会表现在对偶像的崇拜上。对偶像的崇拜就是迷信,就是把不是神的当作神来崇拜。这种崇拜偶像与崇拜真神的主要区别在于:对偶像的崇拜是自我中心的表现,一方面想借着对偶像的崇拜达到自己的目的,同时又活在害怕偶像对结果的控制使自己不能达到目的的恐惧中,从而只能让人沦为偶像的奴隶。对真神的敬拜则以全然服从神的旨意为绝对标准,在以神为自己生活的目的而对他的全然投靠中,从自我中心的生活中得着释放与自由。

       “他们以为任何对宗教的热诚,不管有多么荒谬,都足以蒙神悦纳。但他们不明白真宗教应该以服从神的旨意为绝对的标准;神是永不改变的,不是人按己意所能捏造的幽灵。由此可见,迷信表面上似乎讨神喜悦,其实只是极虚伪地嘲弄神。因迷信者所喜爱的几乎是神宣称他所轻看的。迷信就是轻视或公开地拒绝神所吩咐并向我们启示他所喜悦的事。所以,一切自己设立敬拜神仪式之人只不过是在敬拜和赞扬他们自己的狂傲。若非他们已先在自己心里雕刻一位荒谬、毫无意义的神,他们绝不敢如此玩弄神。因此,使徒保罗称这对神笼统而错误的观念为对神无知:‘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加4:8)他在别处也教导说,当以弗所的信徒偏离对独一真神正确的认识时,他们便‘没有神’(弗2:12)。至少在这种情况之下,不论你捏造一种或多种神都无关紧要,因为你这样做就是离弃真神,因此你所拥有的只是一个可憎的偶像。”(《基督教要义》一卷4章3节)

        2011年12月8日(周四)

        愿他以我的默念为甘甜。我要因耶和华欢喜。(诗104:34)

       奥古斯丁说:“我寻求你,等于寻求快乐的生活”。神不只是带领我们到教会中去寻求他,神也喜悦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借着他的创造来思想他,从他思想所创造的每样事物的美和荣耀中,心里得着满足。这美丽的自然及浩瀚的宇宙如同那位伟大的创造者所披的明亮的外袍,上面嵌满了以各种动物、植物、山川、河流、星体和光线表现出来的珍珠宝石。

       “有福一生的最终目标就是认识神(参阅约17:3)。为了让每个人都有获取幸福的机会,神不但在人心里撒下我们所谓真宗教的种子,也在创造宇宙的整个事工上天天启示他自己。因此,人一旦睁开眼睛就不得不看到他。其实,神的本质无法测透;所以他的神性远超过人的认知能力。但神所创造的每一件事工都刻上记号,以便彰显他的荣耀,这记号是如此明确,以至于连文盲和愚昧者都无法以无知作借口。所以这位先知十分贴切地宣扬:‘披上亮光,如披外袍’(诗104:2p.)。他似乎在说,自从创立世界以来,神借着所有的受造物随时随地向我们彰显的荣耀,就如他穿上可见的、满有荣光的外袍彰显他自己。同样地,这位先知也巧妙地将铺在天上的穹苍比拟为他荣耀的幔子,也提及他在水中立楼阁的栋梁、用云彩为车辇、借着风的翅膀而行、以风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诗104:2—4)。既然神的全能和智慧的荣耀在天上照耀得更明亮,天便常常被称为他的王宫(诗11:4)。然而无论你往何处看,宇宙中神荣耀的点点火花随处可见。你无法一眼看透宇宙这无比宽广和美丽的体系,故而不得不叹服其明亮的荣光。《希伯来书》的作者绝妙地说:宇宙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来11:3)。他的意思是,宇宙如此井然有序地运行,宛如一面镜子,叫我们思想到那位肉眼看不到的神。”(《基督教要义》一卷5章1节)

       2011年12月9日(周五)

       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诗8:3)

       加尔文说:“诸天的光辉传扬神的荣耀,就如神学教授教导学生一般。”宇宙是神所造所导所演的一个大剧院,而我们有幸成为其中的观众。当然,如果我们有更多关于自然的知识,会让我们更能体会这里所上演之伟大戏剧的精妙。不过,人即便是不懂高深的技术,也不会精确的计算,但只要以敬畏的心观看之,就不难看到他的荣耀。其实,这个自然首先是神给人创造的美丽家园,而不首先是让人整天算计着怎样从中获得更多自身利益的大仓库。

       “无论是在天上或地上,都有无数证明神奇妙智慧的证据;不只是那些研究天文学、医学,或一切自然科学深奥事的专家,就连那些没有受过教育和最无知的人睁眼也可见这些证据,以至于他们一旦睁眼便不得不为此作见证。的确,那些深入或初接触文学艺术的人借此亦更能深入地了解关于神智慧的隐秘事。即使对文学艺术一无所知者亦足以一窥神创造事工的杰作,以至引领他赞美这位巧匠。无疑地,要考察星星的行踪、发现神为它们所定的位置、衡量它们之间的距离、明白它们的性质,需要技术和精确的计算。当考察这一切时,神的护理之工便更加清楚地彰显,因此人的思想必须提升到一定程度才能仰望神的荣耀。即使连没有受过教育和最无知的人,仅凭他们的眼见亦足以知道神的杰作,因神的杰作彰显在非千篇一律而又井然有序地排列在天上的众星里。那么,显然,主将他的智慧丰富地彰显给每一个人。”(《基督教要义》一卷5章2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