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命的见证/天明牧师

……蒙神伟大救恩而拥有天上荣耀、活泼盼望的基督徒,作为“客旅”在地上“寄居”的期间,……,“要禁戒(与灵魂争战的)肉体的私欲”、“应当品行端正”,有这样的“好行为”,才能在毁谤基督徒的外邦世界及外邦人中至终成为荣耀神的见证。

——34日主日讲章

文/天明牧师

讲道经文:彼得前书2:11-25

 

11 亲爱的弟兄啊,你们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劝你们要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

12 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鉴察”或作“眷顾”)归荣耀给 神。

13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14 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

15 因为 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

16 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或作“阴毒”),总要作 神的仆人。

17 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 神,尊敬君王。

18 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

19 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 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

20 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 神看是可喜爱的。

21 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

22 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

23 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

24 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

25 你们从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却归到你们灵魂的牧人监督了。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在旧约时代神以大能的作为救赎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并把他们带到西奈山脚下,那时神亲自告诉摩西并叫百姓明白祂拯救他们的目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19:6)。这既是神救赎以色列百姓的目的,也是蒙救赎的神的百姓在神面前的使命。“作祭司的国度”,意味着万国万族万民藉神的选民以色列认识独一的真神;“为圣洁的国民”,意味着蒙神救赎的百姓将自己分别为圣,他们的生命、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家庭、他们的社会,一切都成为神自己生命的见证。用今天教会的词汇来描述这两个使命的话,就是福音的见证与生命的见证。

 

到了基督来到这个世界并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赎工作的新约时代,神救赎我们的目的并没有改变,换句话说,我们这些领受基督救恩的基督徒活着的使命(就是活在地上的意义)也在于这两个见证,即福音的见证及生命的见证。福音的见证,我们都非常熟悉,教会一般称它为大使命:“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使万民作主的门徒”;生命的见证,就是每个基督徒靠着圣灵活出基督之生命,以此见证神的美德。在这段经文里,彼得所要提醒小亚细亚弟兄姊妹的就是基督徒生命的见证。

 

就像旧约时代的摩西向百姓传递神对以色列的救赎及召命一样,彼得在他的书信中同样向新约时代蒙恩的信徒传递神对他们的召命——“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彼得所说的这经文里虽也提到基督徒福音的使命,但彼得分享展开的重点显然是基督徒生命的见证。就是蒙神伟大救恩而拥有天上荣耀、活泼盼望的基督徒,作为“客旅”在地上“寄居”的期间,按保罗的话来讲当靠着圣灵胜过肉体的私欲,但用彼得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要禁戒(与灵魂争战的)肉体的私欲”、“应当品行端正”,有这样的“好行为”,才能在毁谤基督徒的外邦世界及外邦人中至终成为荣耀神的见证。

 

彼得在这封书信里,特别提醒在基督里蒙恩的小亚细亚的弟兄姊妹,就是蒙受基督救恩的信徒,在经历试炼和遭遇毁谤的各样处境中,仍当追求这基督徒生命的见证,就是作为国家的公民、作为仆人(原文是指家奴,但可以将它适当地作为今天职场上的员工来应用)、又作为妻子或丈夫,无论是面对国家政权,面对自己的主人(今天的领导或老板),还是面对自己的配偶,都当追求并活出基督的生命,见证神的荣耀。因此,今天的经文中我们所要分享的就是,基督徒作为公民和员工当活出的生命见证。

 

彼得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彼得在这里提醒我们,作为天上的国民,为主的缘故应当做好公民,用今天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基督徒当遵纪守法、服从政权。如果保罗在罗马书十三章里教导基督徒尊重政府的权柄是“因为没有一个权柄不是出于神”的话,彼得今天在这段经文里要我们做好公民的理由是“为主的缘故”。这“为主的缘故”,指的是基督徒为效法主榜样的缘故。因为当主成为肉身生在罗马统治下的犹太,表现出了“遵纪守法、服从政权”的榜样,如:祂按照政府的规定交丁税(太17:24-27),并承认罗马总督彼拉多审判的权柄(约19:10-11),作为至高神的儿子,祂如此做就是为神做见证(太17:27)。为这见证,祂在当时犹太当权者亚那面前勇敢且有力地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约18:19-21)。彼拉多作为当时的审判官,竭力寻找祂罪证之后,不得不多次承认,“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后来保罗给提摩太的信中提到这见证,称耶稣为“向彼拉多作过那美好见证的基督耶稣”。 彼得的教导非常简单清楚,基督徒在社会上“遵纪守法、服从政权”是因为主自己在地上时做了这样的好公民,而且只有这样,基督徒才能在社会中有见证,正如彼得接着说的,“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由此可见,神的旨意就是叫基督徒成为行善的好公民,而且虽然我们在基督里已经自由,却不能以这自由为借口遮掩自己的罪,“总要作神的仆人”,就是无论在怎样的社会处境中,都要以神为神且以服侍神的心来活出基督生命的见证。而且,这样作神仆人的见证具体表现为:“尊敬众人”,即尊重每一个人的人格及尊严并看每个人的生命为宝贵;“亲爱教中的弟兄”,即对主内弟兄姊妹显出格外的爱心;“敬畏神”,即凡事上尊崇神为大为圣;“尊敬君王”,即因尊重神所赐的权柄以恭敬的态度来待君王。

 

当然,彼得在这段经文中并没有提到君王的命令及政府的法律违背神旨意或我们信仰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彼得这段的教导是一般性的教导,并不是针对那样的特别情况。因为彼得自己曾面对犹太公会“禁止他们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他当时回应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把!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徒4:18-19);而且,彼得在下一段经文也提到了出于基督徒信仰的良心问题——“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但有一点我们要记住,即便有特别情况,作为基督徒对政权和法律的尊重是不可少的,就像彼得自己开头称呼他们为“治民的官府和长老啊……”时,就表示对官长和长老在社会中所具有权柄的承认以及对他们的尊重一样。去年户外敬拜一开始,一些弟兄姊妹有过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和参加户外敬拜之间张力来的挣扎。去年4月16日,就是户外敬拜后的第一个周六晚上我被传唤到海淀分局做了笔录,最后签字时我自己就特意写上了这样的一句话(大意):“作为基督教会的牧师,我做了我该做的事情;但作为公民,我若真违背了什么国家法律,我愿意接受从违背法律来的一切后果。”我当时想要表达的,就是作为牧师我必须顺从神,但作为公民我也必须尊重政权和国家法律。后来漫长的时日里,面对有些警察在我家门口“恶待”来访的弟兄姊妹时,我也多次忍不住生气甚至和警察争吵。当然我的理由也很充足:你们在我家门口不让我出门、不让人来访,作为执法人员你们能不能拿出法律依据?(他们的回答是:“没有,我们就是执行上面的安排。”)你们既然拿不出法律依据,那么你们这样做就是非法的!对此我比较理直气壮,但我也知道,在这过程中自己动血气,而且有时没有表现出对警察权柄的尊重,我想这会影响作为基督徒及牧师的见证。面对今天的经文,我要表达我的亏欠以及在主面前的悔改。不要误解,基督徒不是不可以维权,但维权时也要以尊重当权者的态度。我想,在基督生命的光里,同时(或平衡地)具备持守信仰的坚定和对政权的尊重,我们的见证就更为完全、更加美好。

 

彼得在这段经文中,除了教导基督徒作为公民要活出基督生命的见证外,还提到作为仆人当活出基督生命的见证。“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彼得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了:作为基督徒仆人,就要以对主人的顺服来活出基督生命的见证。这里所当顺服的主人,不但是“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而且在“凡事”上“存敬畏”的心。作为基督徒员工,很多弟兄姊妹知道,顺服一个“温和善良的”老板不算太难,但顺服一个处处刁难的乖僻的领导有多么不容易,但彼得的意思是,只有顺服才能体现基督生命的见证。(哦,愿主怜悯我们!)我们常问:“这样的领导也要顺服吗?真的要在凡事上顺服吗?真的要完全顺服吗?”彼得说,“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意思是我们顺服是为求自己的良心在神面前无愧,因此基督徒的顺服不是出于恐惧,也不是由于利益,而完全是因为藉顺服表达我们对神的顺服,换句话说是为信仰的缘故。(当然, “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也表明,叫人违背信仰良心的要求,我们可以不听从,但彼得在这段经文中并没有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在这里彼得以对比的方式非常实在地指出基督徒对领导的顺服或不顺服带来的两种受苦——不是为行善受苦,就是因犯罪受苦;为行善受苦,在神看来是可喜爱的,因犯罪受苦,在神面前没有益处。那么,作为基督徒你要为行善受苦还是因犯罪受苦?当然,基督徒应该选择在神看来是可喜爱的为行善受苦,尽管我们顺服意味着“忍受冤屈的苦楚”。彼得甚至说,这样为主受苦是基督徒的一种呼召,而且那也是主的榜样:“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既然这样的受苦是基督徒的一种呼召,在职场上学习顺服的功课是我们不可避免和无法逃避的,这也和保罗所说“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后3:12)的教导相呼应。不但如此,主自己亲自为我们受苦,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跟随他顺服的脚踪行——“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无罪的耶稣、神的羔羊,被交在不法之人的手里为我们受辱骂、受鞭打、被钉在十架上,但祂表现出那样完全的顺服,而且,祂这样的顺服,为我们带来了神的赦免、神的生命和神的医治,因此,“我们这从前迷路的羊,如今终于归到我们灵魂的牧人监督了”。(赞美我们的主!)这样,主耶稣完全的顺服,带来了我们的救恩;同样,我们今天在职场上的顺服,也终必带来基督对更多生命的祝福。

 

作为基督徒公民和基督徒员工,巴不得我们每一位弟兄姊妹,在这个国家和这个时代见证基督的生命。愿神赐福并使用我们!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