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日前,安康孕妇冯建梅因无钱交纳4万元的超生罚款,被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政府非法拘禁,并强制引产腹中胎儿。6月4日凌晨三点,在被强制注射引产剂36小时后,冯建梅腹内的死胎被排出体外。这个7个月大胎儿,已经近乎发育完全。一周之后,冯建梅与死胎的合影被上传到网络,引发轩然大波。
在今天的中国,计划生育工作被列为官员政绩考核的“一票否决”,个别地方计生工作频繁出现暴力执法事件;“无痛流产”广告遍布中国所有大中城市的大街小巷,既有观念和司法实践长期忽视“胎儿的生命权”……不可否认,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有意无意地参与了这场血淋淋的“隐形”谋杀;今天,身为基督徒的我们理当发出声音——
看到陕西镇枰那对母子躺在医院床上的照片,真是感觉惨不忍睹。母亲那悲伤无奈的神情,那个浑身血污已然被夺去生命的婴儿蜷曲地躺在母亲身旁的样子,让人心中不由地生出无限的悲哀。为婴儿悲哀,是因为他竟然在母亲的子宫中也得不到生命的保障,被他人如此残忍地剥夺了生存的权利;为母亲悲哀,是因为她一定为自己竟然不能保护体内的亲生骨肉而经历无比的绝望;为计划生育政策悲哀,因为它给人残忍地屠杀生命以合理合法的理由。
这是怎样的一个世界,人们拿着毒针和剪刀站在生命的门口,来迎接着将要来临的生命。其实要指责的不只是当地的那些计生人员,要改变的也不仅是这种计生政策。如果我们意识到,正是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个人构成了这样的世界——将人的鲜活生命当作弃物,通过残忍的谋杀以完成自己的工作指标、获得相应的前程和上级领导的认可,正是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个人构成了这样的世界——认为多一个生命就多了一个竞争的敌人,那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每个人都参与了这场谋杀,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完全逃脱责任,这是我们这些罪人的悲哀。
从《圣经》的角度看,这个事件的当事者犯了“不可杀人”的罪。还没有出生的胎儿已经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与已经出生了的人并无差别。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的,虽然是借着母亲的肚腹所生,但依然是上帝所造。“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诗139:13-15)这种创造的工作是只有上帝才能做的事情。无论是成形在哪个地区的胎儿——或者富贵如首都北京,或者贫瘠如偏远的镇枰,无论是成胎于哪户人家——或者是显赫豪富之门,或者是贫苦平常之家,所有在母腹中的孕育无一例外都来自于上帝的创造:“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吗?”(伯31:15)因此,屠杀上帝所造的生命,其实就是在与上帝为敌;并且是在上帝的眼光之下,大胆妄为地毁坏上帝最好的创造。胎儿虽然还没有进入这个世界,但他/她已经在上帝的眼目之中了,正如诗人所言——“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诗139:15-16)
从《圣经》的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这是人与其他万物不同的根本所在。胎儿既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这就表明其生命具有不可被剥夺的无限价值与尊严。就是说,每个人的生命因此就具有了从上帝的形象而来的价值与尊严,因此他/她就不能成为任何人谋取自身物质利益的工具,而只能被当作尊重与服务的对象。无论一个人的地位高或低、富贵或贫穷、健康或残疾,既然每个人都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一同作为具有上帝形象的被造者,那么,在上帝面前,每个人就都具有同样的地位,上帝也因此赋予每个人在这个世上同样的生存权利,让人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可以满足自己的基本需要与生存尊严。因此,没有人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也没有人有权利以剥夺他人的生命为前提来寻获、满足自己的利益。
一个不认识上帝的民族,必然不会按人生命本有的无限价值与尊严去尊重生命,因为不知道生命是由上帝所造,不理解在人的生命中有上帝的形象。不认识上帝,就如陀斯妥耶夫斯基所说,人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包括屠杀婴儿这样的事情。其实上帝赋予人良心,就是让人不要去做那在良知看来惨不忍睹的事,可是对人的生命缺乏真正尊重的人却仍然还在这样做,这种行径看似出于无知,却是对良知的蔑视与践踏,它必无法逃避上帝对杀人行为的愤怒。
不尊重他人的生命,人自己的生命就不会得到尊重——这就是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其实都有责任首先把对方当作是具有上帝形象的生命去尊重、去关爱。对基督徒来说更是如此,让更多的人认识这位创造了宇宙万物并用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他所爱的人的上帝,便是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首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