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和好心的撒玛利人/徐贲

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首先需要不仇视任何人。爱的第一条件是不仇恨,能否爱别人,真正的考验是能否不仇视你眼中的“罪人”和“仇人”。

有人建议申报“雷锋精神”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说,美国著名的西点军校大厅中悬挂着5幅人物肖像,雷锋肖像也在其中,西点军校的学生守则上,印有雷锋的名言:“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有人批评这是在“忽悠”国人。我倒觉得这个建议有点意思,因为它可能引起人们的好奇:美国人到底会怎么看待雷锋?怎么看待“好人好事”?

其实,“好人好事”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行为描述,而是一个由社会,甚至政治环境引导和规范的道德概念。在中国,雷锋并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好人”,而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好人”。雷锋是一个“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他的政治觉悟比一般人高,比一般人“先进”,因为他受了共产党的教育,听了毛主席的话。雷锋做的“好人好事”有一个特定的说法,叫作“为人民服务”。这个说法也是有特定政治含义的,因为“人民”并不包括所有的人,至少是不包括“阶级敌人”的。

美国并不缺乏做好事的人,也不缺乏“好人”的象征。在美国,“好人”的象征不是一个爱党、爱领袖的军人,而是基督教《圣经》中的一个人物,人们并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只知道他是一个撒玛利亚人。他所做的好事只有一件,记录在《圣经》的《路加福音》中。这件“好事”也有一个特定的说法,不叫作“为人民服务”,而叫作“帮助你的邻人”。

一.好心的撒玛利亚人

《路加福音》中的“好心的撒玛利亚人”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律法师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耶稣是说,谁需要你的帮助,谁就是你的“邻舍”。

在这个故事里,有三个有能力帮助伤者的人物:祭司、利未人和撒玛利亚人,其中祭司和利未人都有很高的身份。祭司传达神的旨意,是犹太人的精神领袖(相当于今天社会中的“领导”)。利未人是神在以色列人当中特别选招的一批人,从血统上他们都是以色列十二个儿子中一位名叫利未的子孙。从身份而言,神要利未人替代以色列人每个家庭中的长子。以色列所有的祭司都是从利未人当中出来的,他们的工作包括了教导神的话语、赎罪、感恩、敬拜、献祭、并且要做神子民的好榜样。

与犹太人中的佼佼者祭司和利未人相比,撒玛利亚人的身份极为贱卑。撒玛利亚人接受的宗教约束较少,崇拜偶像,又与异族通婚,为犹太人所鄙视,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早已成为仇敌(相当于阶级斗争时代的“阶级敌人”)。耶稣用贱卑的撒玛利亚人来举做好事的例子,要说明的是,鉴别人的标准,是人心,而不是人的身份。 好心的撒玛利亚人是一个身份卑贱的人,但他做了比他身份高贵得多的祭司和利未人所不愿意做的事情。他的故事因此有了这样一个道德教训:有显赫地位和社会荣耀的高贵人士其实是伪善势利之徒,自称道德先进,其实未必能付诸行动。卑微的撒玛利亚人做好事,不是宗教或政治精英们教育他、培养他的结果。他是独立的行为者,他的善行就是他自己要做的事情。做好事不需要特别高的觉悟,做好事不过是平常人做平常事而已。

二.“爱你的邻人”和“为人民服务”

在美国,做好事完全是出于个人的善良天性道德选择,与某党培养的政治觉悟绝无关联,与爱什么政党,服从什么领袖也毫不相干。做好事的人往往被直接称作为“当善良的撒玛利亚人”。在基督教的道德语言中,“当善良的撒玛利亚人”就是“爱你的邻人”。那么谁是邻人呢?邻人指的不是住在你隔壁或邻里间的熟人,邻人指的是因为你去帮助而与你结成亲近关系的人,,那个原本可能是与你完全陌生的人,你把他当邻人看待,对他做好事,他于是就成了你的邻人。

“当善良的撒玛利亚人”或“爱你的邻人”凝聚着基督教传统的道德哲理,同样道理,“当雷锋”和“为人民服务”凝聚党国体制的政治原理。

耶稣用撒玛利亚人的例子来解说“爱你的邻人”,那个“邻人”,那个受撒玛利亚人帮助的伤者,他原本只是一个陌生人。你先帮助一个陌生人,他就会因为你的善意帮助而成为你的邻人。这与你先确定一个人是你的邻人,再去帮助他,是有根本区别的。帮助熟人、亲近者,仍然是一种以帮助者的自我为中心的行为,发生在行为者的“我族”人群范围之内。在一个人与你毫无关系,全然陌生的情况下,你去帮助他,那才是真正超越自我中心的利他行为。

撒玛利亚人并不认识那个伤者,甚至不知道那个伤者是不是也对撒玛利亚人有过歧视和排斥的敌意或行为。撒玛利亚人是在全然不顾一切外部因素的情况下,帮助那个伤者的。这与雷锋的“为人民服务”精神是相违背的。雷锋要帮助的是他心目中的“人民”,除了“人民”,他是不帮助的,不仅不帮助,还要加害打击。他的座右铭是,“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

用“好心的撒玛利亚人”故事去理解雷锋“为人民服务”的意义,雷锋本人肯定是不会同意的。“好心的撒玛利亚人”待人的方式是人性论的,而雷锋待人的方式则是阶级论的。从雷锋的立场来看,一个阶级敌人就是一个阶级敌人,不可能因为受到他的帮助而改变他的“阶级本性”和敌人本质。

人性论的“撒玛利亚人故事”是一个关于好人好事的道德寓言,而阶级论的雷锋故事则不是。“雷锋故事”是一个政治神话。政治领袖们早就规定了“学习雷锋”的政治含义,至于后来媒体宣传的“做好事”,不过是故意隐讳了这一层政治内容而已。要是没有当年和今天政治机器的全力开动,哪里会有雷锋这个“国家级”的好人?

三.学雷锋是学做好人好事吗?

作为一个寓言,“好心的撒玛利亚人”故事提醒人们,具备了优越的政治和社会条件,未必就等于最乐意做好人好事,更不用说真的会去做了。“好心的撒玛利亚人”因此成为一个反讽的故事。反讽本身就是一种道德批评。撒玛利亚人故事直接批评的对象是祭司和利未人,他们位高权重、精通礼法,自以为是普通人的精神导师,但在最基本的仁爱之心和行为上,却不如一个卑贱的撒玛利亚人。用外在于人行为本身的“政治”或“觉悟”条件,将人按“政治”或“觉悟”进行等级区分,无法衡量行为的意义。以此来作为鉴别人心和善行的标准,结果往往是荒谬的。

“政治”或“觉悟”使人很容易陷入对立和仇恨的关系之中,也使雷锋落入了抽象敌我划分的陷阱,让他觉得自己对“敌人”有一种天然的道德优越感。在这个陷阱中,普爱意义上的助人为乐是不可能的。而这种敌我划分正是普爱的耶稣道德教诲所特别反对的。耶稣自己奉行就是一种与仇恨完全不同的行事之道。爱自己人算不得真爱,爱敌人才是真爱:“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你们若善待那善待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是这样行。……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路6:32—35)

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首先需要不仇视任何人。爱的第一条件是不仇恨,能否爱别人,真正的考验是能否不仇视你眼中的“罪人”和“仇人”。耶稣为此做出了榜样,他首先把自己放在与“罪人”平等的位置上。对那些“罪人”,耶稣并没有一种自以为是的道德优越感:“利未在自己家里,为耶稣大摆筵席。有许多税吏和别人,与他们一同坐席。法利赛人和文士,就向耶稣的门徒发怨言,说,你们为什么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喝呢?耶稣对他们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29—32)

这种意义上的大爱,那就不只是在关心别人身体的饥寒之苦,而且也在关心他们的精神之苦。以大爱之行开启人性、提升道德心灵、批评社会非正义现象、促进政治进步,我们的社会确实很需要有人来做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事情不仅应该算是好人好事,而且确实也是一种当今现实社会更需要的好人好事。

(文章来源网络http://news.qq.com/hanhan/one/one2.htm#page2,限于篇幅,有所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