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会登记不违背圣经真理。
教会登记符合法制社会的规范。
教会登记是神对我们教会的带领。
教会登记本着政教分离和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教会登记过程就是通过对话确立与政府合理的关系。
教会登记能更好地见证神,并且有利于教会进一步的成长。
本文
当我们开始思想教会登记的问题时,我们恳切地把它交在神的手中。我们每一位同工都清楚地意识到这是关系到神的教会的重大事情。在经过一段时间同心合意的祷告、交通及商议后,教会同工对下述问题一致地达成如下的看法。
一、关于登记所存在的顾虑
1.登记是否符合圣经的真理?
疑问:“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22:21)。教会是基督的教会,是属于神自己的。真能够把教会交给世俗的权力来管理吗?
回答:教会是属于神自己的,这是毫无疑问的.因此,教会在这个世上的存在不需要得到政权的批准.教会在这个世上有教会的自主权。然而,登记并不是要放弃教会的自主权,也不是要让教会属于政权。
我们认为,世界不是神所放弃的(诗22:28)。基督已经拥有天上和地下所有的权柄(太28:18)。因此我们相信,这个世界有出自于神的基本法则和秩序(罗13:1下,4下)。而这种基本法则和秩序一定会以某种方式体现在一个法制的社会中。并且,他自己的教会在这个法制社会中应有其合法的地位。我们认为,教会是基督在这个世界中的代表。教会在这个社会中应该是一座山上的城(太5:14),是放在灯台上的灯(太5:15),是不能隐藏的(太5:14),这样才能照亮更多的人。
我们认为,登记乃是教会作为一个社会群体,自觉地把自己置于这个社会所有群体共同制订的基本法则之下,是要使教会能够在这个法制社会(公民社会)中肯定自己置身其中的合法地位。教会作为一个地上“有形的教会”,是这个世上所有社会群体的一员。而所有这个社会的群体都有责任和义务制订并遵守一些基本的社会法则,包括政府也都应该受到这些共同的法则约束。这就是法制社会的基本特征。在目前中国社会向法制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拒绝进入到这个基本法则的范围,就是主动地把自己放逐于这个法制社会的主流之外。
2.如果登记,教会是否会失去自己的自主权?
疑问:如果教会登记,就有可能受到政权的控制,并在不自觉之中受到世俗因素的影响。教会真的需要付出这样的代价吗?
回答:教会在登记之后,一定会遇到一些新的挑战和试探。人不能保证教会在登记之后会有怎样的改变,是否会失去其见证的力量。这正是我们需要警醒的地方。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教会没有自己的原则。教会遵守“神的物当归给神”的原则,也就是政教分离的原则.这个原则具体地体现在:1)登记必须以保证教会自主权为前提。这个自主权具体地体现在教会在信仰及其实践、教会人事的任免,以及财物的管理及使用方面拥有不可让渡的权力。2)教会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3)教会不参与国际、国内的政治活动。
3.如果登记,教会现在的事工是否会受到影响?
疑问:如果登记,教会现有的事工及其同工是否会受到影响?
回答:可能会受到影响。我们认为,在登记之后,教会事工一定会有一些调整。我们也需要祷告求神帮助我们尽力去保持已经开展的合神心意的事工,求神保守他自己的仆人。
我们同时认为,这种调整也是神给我们的机会,让我们能够针对新的需要,更好地为神在这个世代作见证。我们求神为新的事工开出道路。
4.如果登记,教会是否能够得到应有的权利?
疑问:现有的《条例》(指《宗教事务条例》,下同)十分含糊。教会如果登记了,就一定能够得到应有的权利吗?
回答:我们不认为现有的《条例》已经明确地赋予了教会应有的权利。我们认为《条例》在有些地方需要有所明确。然而,教会应该有哪些权利,以及教会是否能够得到这些应有的权利,我们相信,这都需要教会主动地参与、与政府对话争取来的。政府与教会之间的一个合理的关系不会自然地成为现实。在这个方面,教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教会应该使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登记的原因与意义
** 我们教会为什么选择登记?主要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1.是神的带领
我们教会之所以选择登记,不是出于政府的压力,也不是迫于《条例》要求,乃是出于神自己对我们这个教会的带领。神让我们众同工一致地看见,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已经与上一代神的仆人所处的处境有所不同;神放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的负担也有所不同。简而言之,教会的成长让我们这一代神的仆人及教会对社会负有更多的责任。登记是教会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主动而自觉地试图去承担自己在这个社会所负有义务的一种表示。
2.在这个世代更好地见证神
我们教会之所以选择登记乃是为了能够在这个社会更好地见证神。在这个世代见证神的工作,一方面需要个人生命的见证,一方面也需要教会作为一个群体在这个社会中的见证。教会成长到今天,已经自觉地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社会群体的存在,认识到自己对于这个所在的社会拥有责任。通过登记,教会可以寻求更合理的、也是“合法的”途径来以群体的方式见证神的作为。这个见证既是福音性的,也可以是社会文化性的。
3.教会成长的需要
登记也是为了教会建造和发展的需要。随着教会作为一个群体的扩大,教会的成长在今天已经到了一个重要阶段,不仅需要内部机制上的建造,同时也需要在这个环境中寻求更大的空间。我们认为,登记为我们教会提供了一个这样的机会。如果我们主动地把握这个机会,我们就能够在内部建造和外部拓展方面为教会的进一步成长赢得一个更好的环境。
4.对话与参与的过程
登记也是一个与政府对话的过程。我们意识到登记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我们也意识到登记的意义不完全在于登记本身,而可能更多地在于:探求政府与教会(尤其是家庭教会)之间一种更为合理的关系,我们充分意识到这个过程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意识到我们教会为此所要承担的风险;但我们相信,这是一个必须通过对话才能解决的问题,而教会对此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我们的信念
最后,让我们在登记的问题上再一次重申我们的信念:
1.我们相信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是他的身体,是完全属他的。教会乃是为着在这个世上荣耀他和见证他而存在。教会的存在不需要任何政权的许可。教会拥有自己的自主权。
2.我们相信耶稣基督已经得着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他今天仍然在这个世界中掌权,并借着他自己的教会在这个世上为他作见证。教会在这个世上是灯台上的光。
3.我们相信教会在这个法制社会有神给予她的合法身份和社会地位。而这些在这个社会转型时期都不是现成的,乃是需要教会通过法律的途径取得。在这方面,教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愿神保守我们的教会,保守中国的教会,保守普世他自己的教会。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