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之火,熊熊燃起吧 文/新恩

引子

新约神学的本质是宣教神学。1这个宣称同时揭示了上帝的新子民——地上教会——存在的根本理由:宣教。2除此之外,她甚至可以说没有存在的理由!3虽然很多宗教都强调宣教,但大都不像基督教视宣教为唯一的使命。我们承认基督教的宣教历史是辉煌而富有果效的,但我们同时也看到某些改变历史的宣教行动,往往只是教会的副产品。更讽刺的是,异端分子比“福音派”更热衷宣教。事实上,相对于大力投入宣教的教会而言,这世上更多的是遗忘自己使命的地方教会(尽管有时也支持一些事工)。因此,就有了纽比金(Newbigin)所言“一个不是教会的宣教团队和一个不宣教的教会都是怪物”的情况出现。教会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重申和反思教会的宣教,都不会显得多余。对于当前的中国教会而言,尤其如此。

        众所周知,新约著作既不是一套玄思的“形而上学”,也没有拉比学究式的注疏。全部新约,几乎都是宣教的产物,虽然我们不能把它视作“福音小册子”,但它们和宣教是不可分离的。因为新约作者的写作,不是为了宣扬福音就是为了维护所宣扬的福音。任何人忽略了它所围绕的这个主题,将永不能理解它的主要意义。因此,如果它像学者所说存在着(一种)神学,那必然是宣教神学。除此之外的新约神学,只能是“另一个福音(神学)”,其实不是“福音(的神学)”。
新约最伟大的神学家兼宣教士保罗的言行,给了我们一个清楚不过的典范。他宣称:“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9:23)这是他从主领受的使命,也是他毕其一生为之努力的目标(腓3:13—14)。他所有的书信也离不开这个“天上来的异象”(徒26:19)。即使在过去被看为是纯“神学”著作的《罗马书》和《以弗所书》也不例外,虽然很多人会谈论前者之救恩论及后者之教会论。诚然,我们承认它们的神学内涵,但同时需要关注保罗的写作目的:为了宣教(曾思瀚,《传到地极——〈罗马书〉初探》)。保罗之所以写《罗马书》,是因为他要去西班牙宣教,希望罗马教会能够支持和参与。为此,保罗申明自己的使徒身份(1:1),又严谨地说明自己所传福音的内容(1:2—4,16—17以及后面许多解释),更是热情洋溢地说明了宣教的绝对必要(1:8,14—15,1:18—3:20)!为了解释这一点,保罗处理了极端复杂的旧约神学问题和现实政治问题。 4 《以弗所书》是阐述教会论没错,但保罗却是为了提醒以弗所教会:要“真知道上帝”呼召教会的计划——引进并扩展新社会(John Stott)。在气势恢宏的第一章和激情昂扬的最后一段话里(1:3—23;6:10—20),这一点得到充分的强调。毫无疑问,鼓励地方教会或个人(腓利门、提摩太、提多)同心合意完成福音使命,几乎是保罗每一封书信的最重要目的之一。
另外,保罗亲密的同工路加——占新约篇幅最多的作者5——的观点,可以使我们进一步看到宣教对于教会的神学意义。在Bock的详尽研究里,他发现“行程”在路加作品中具有独特的修辞地位。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里,耶稣走向耶路撒冷(成就福音)和使徒离开耶路撒冷(见证福音)之间交相辉映(Bock,Commentary)。这也说明了,“道”(路,,way)为何是路加著作中举足轻重的关键词之一。6鲍维钧在他关于《使徒行传》中之《以赛亚书》引语的杰出论文里指出,“道”和“新出埃及”主题密切相关。这项研究,则为我们带来了更宽广的宣教视野:(新)“以色列的复兴”。而这正是《使徒行传》全书钥节1:6—8耐人寻味之处:
他们聚集的时候,问耶稣说,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我们要留意,耶稣并没有拒绝门徒“复兴以色列”的问题。只是“复兴以色列”的概念,不是按照门徒的狭隘理解(民族性的地上政权),而是和宣教连在一起。这里也不仅是描述教会的使命,更重要的是描述教会的特质。她是福音的承受者,更是福音的宣扬者。这正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的特征:使万民得福(创12:1—2)。这是教会和犹太人7最大的区别之一。因为犹太人已经以他们的行为证明,他们已自绝于神子民的身份。
在《约翰福音》里,犹太人不但没有履行亚伯拉罕子孙的责任,而且做了亚伯拉罕不会做的事:杀了神所差来的基督(8:39—40)。和符类福音相应(太3:9,路3:8),约翰用“另外有羊”预告了上帝选召的新子民。弥赛亚的使命就包含了将他们“领来”并“合成一群”的事工(约10:16)。在《约翰福音》 4章耶稣行程的记述里,4节中“必须”这个词的运用相当微妙(他向来如此!)。从犹太到加利利并不是只有“经过撒玛利亚”这条路,犹太人通常会绕道而行。为什么对耶稣来说是“必须”呢?这显然超出地理的意义,而需要诉诸神学了。根据上下文,我们断定,唯一的理由是宣教!这是耶稣的使命:领回另外的羊——撒玛利亚人。如果将这段故事和3章耶稣和尼哥底母的谈话结合起来,我们就很容易处理宣教路线(高、低)的争论。因为耶稣既希望得着社会精英分子,也关切底层(及边缘)群体。保罗会说“没有分别”,彼得大概会说“一网打尽”,如果约翰有机会插话,一定会说“不要漏网”。
《约翰福音》还有一个相当明显的特点,即非常注重个人布道。最有趣的是耶稣首批门徒的故事,安得烈领来彼得,腓力则领来拿但业。除了尼哥底母和撒玛利亚妇人之外,在12章约翰记录了一个很特别的插曲:腓力和安得烈为希腊人引见耶稣。而且,值得留意的是,通过“个人布道”领来的这些人,在福音上发挥了极重要的作用。试想:如果你的一生中能带领一个像彼得这样的人归主,夫复何求?!除开这些直接宣教的个案不论,本书的内容也充满了“福音”。约翰明确说明,他写作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信主耶稣基督(20:31)。  8根据教会传统,在被流放拔摩荒岛前与之后,他是作为一名宣教士住在以弗所。写到这里,笔者甚至有点过于急切地要提及神秘主义者对本书解读的重大缺憾(可以中古世纪以来的东正教为代表)。因为他们习惯地把约翰视为“默观的典范”,继而在他的著作中寻求灵修操练的“亮光”,却忽略了它(们)作为“福音”的性质。而且,约翰在荒岛也绝不能被看为是出世修道的浪漫榜样。相反,他是为了福音的缘故而被迫“独处”。历史证明,在基督教三大教派里,推崇内在修为的东正教在宣教上最“无(所作)为”。更令人感到可悲的是,一个不宣教的教派却以唯一“正教会”自居,视天主教为“异端”,新教为“异教”。9这使我想起慕迪的故事,有自以为属灵的人来找慕迪,“属灵人”向慕迪自豪地宣称,自己在灵性里天天经历“山上变像”(意指属灵操练的高峰“出神”),慕迪听后随即问他:“那么,你为福音做了什么?”那人无话可说。类似这种迷恋属灵体验,欲在山上搭棚的人,他们实在不知道自己所思所行的是什么!
我们何必举证更多的新约经文呢?若要再论 《马太福音》和《希伯来书》以及众使徒的作品,篇幅就不够了。但任何细心的读者一定会发现,前述两卷特别针对有深厚旧约传统背景读者的著作,是如何透过旧约向他们详细解释基督。对1世纪以色列会堂背景略知一二的读者,从这两卷书里,几乎可以听见早期门徒和犹太人辩论的嘈杂声。请注意,这辩论是因为门徒主动宣讲福音而引起的。因此,早期基督徒就有了另一个外号:“扰乱天下者”。即使背负这样的骂名,门徒们对宣教仍然痴心不改。保罗也许是最直接地解释了个中原因的使徒。他坦诚地表示,自己传福音是“不得已”,责任已经托付给他,不传福音就有祸了!我们何尝不一样呢?基督徒对“大使命”也是耳熟能详: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在圣经中,虽然“使万族得福”的吩咐源远流长,福音使命又三令五申,但从历史来看,上帝的子民似乎并不太关心这位上帝对世人最重要的心意。

约帕也许不是一个非常著名的地方,但它在宣教史上却具有近乎传奇的地位。纵然犹太人曾经忘记加利利的先知(约7:52),我们却不能再次遗忘。这位先知就是约拿,他就是在约帕逃避去外邦宣教的呼召。那部忏悔式的自传《约拿书》,为我们道尽了以色列人的自私和刚愎。但他的经历似乎并没有唤醒以色列人,我们惊讶的是,这其中甚至包括被圣灵充满的门徒。再回到约帕。使徒彼得在这里看见了新异象,但他并不理解所见的。之后,他被领到外邦人哥尼流家里布道,这是初期教会第一次到外邦群体中宣教(8章的太监是比较个人性质的)。当彼得讲道,圣灵降在外邦人身上(类似五旬节经验),犹太信徒惊讶不已:神难道也恩待外邦人?答案是肯定的!彼得在他的意料之外,为外邦人施行了洗礼(徒10)。本来这事应该马上使早期的门徒想起旧约(尤其是《以赛亚书》后半部)和主耶稣在升天前刚刚讲过的话(徒1:6—8),可是没有,他们却为此起了争论(徒11:1—3)!和以色列人的遭遇相似,早期教会也经历了强迫性的“离开耶路撒冷”。不过,犹太人是被掳异邦,基督徒则是被放逐各地。尽管如此,他们也不向外邦人宣教(徒11:9),就像以色列人在异邦一样。这种情况直等到安提阿教会差遣保罗和巴拿巴才得到改变(徒13:1),在这之前教会好像并没有差传计划。从这个角度而言,后来的新约著作可以被视作具有反思宣教意义的文集。这使我忍不住要提到中国教会。虽然有人认为中国较之犹太、希腊和欧美是“好土”,我们也亢奋高歌“中华是第四等田”,但实际上中国近当代教会对普世宣教并没有突出的贡献。无论是奔赴前线,还是“书斋里的革命”(例如为其他民族翻译圣经)。再一次,上帝同样让他在中国的子民被分散天下。那是中国教会一段苦涩的历史记忆。然而,当年流离海外教会的才俊,却造就了全球华人教会的新兴局面。但就如我在各地所看到的,很少很少的中国教会愿意向华人以外的群体传福音!也许有人会说,中国人有很多不信的,何必要向其他民族传呢?按着这种逻辑,直到耶稣再来我们也不用“跨文化宣教”,因为那时候还有很多中国人不信。我们能否想象,如果当初以色列人也一直这样想——耶路撒冷都有那么多未信的人,何必差传呢——的后果!这不是着眼现实,更多的恐怕是民族主义。

即使我们考察整部教会史,各时期的各地教会在宣教上也并不太投入。撇开中世纪教廷曲解福音甚至背叛福音的可耻的“征服”异教行径,在之前的教父时期和之后的改教时期,也没有太多的福音差传。我们为2世纪到5世纪教会所取得的神学贡献感到兴奋,那些伟大的教父们,为我们解决了很多棘手的教义争端。但有一个事实我们需要反思,那就是神学研究放慢甚至是停止了“差传”的步伐。当然,我们可以理解那时教会的“内忧”深重,例如教会规模很大、异端骚扰不断,这对治理和牧养都是很大的挑战。但是,照理教会壮大,更有力量宣教才对!而且,异端的骚扰,更应该刺激正统教会去宣扬福音,免得别人被异端迷惑。但事实是,被定为异端的教派比正统教会活跃得多。有据可寻的最早的中国景教和元朝的也里可温,就是其中一支:聂斯托利派。更早期的两个异端诺斯替主义和孟他努主义,也同样是足迹遍布各处。那么,改教运动又如何?同理,改教家们主要处理的是教义和教制,以及争论不休的圣礼问题。我们不否定这些工作的意义,相反它们很有价值。但宣教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有人认为以现代宣教概念批评改教家有失公允(例如海外宣教),事实上并非如此。加尔文从某种角度讲,也算是海外宣教士。他们所缺失的是新约宣教的基本概念:差遣。不过那时候努力宣教的是天主教内部改革派(例如耶稣会)。其中有影响中国甚大的利玛窦等来华人士。新教真正兴起大规模的宣教运动,则是近两百多年来的事情。

克里·威廉通常被称为近代宣教之父。但我不得不遗憾地指出,他不是英国教会差派的,而是个人蒙主呼召前往印度。实际上教会也没有支持他,哪怕在精神上!那时候大英帝国有无数精通圣经原文的学者,但只有这个自学原文的补鞋匠,为那些被殖民的“二等公民”翻译了圣经。但克里·威廉却是受到另外两个比他更早的宣教士影响。他们就是印地安人宣教士大卫·布莱纳(David Brainerd)和约拿单·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他们两个都是耶鲁的才子,不同的是爱德华滋获得荣誉学位,而布莱纳却因批评老师被学校拒绝颁发毕业证书并开除。布莱纳在没有教会的支持下,长期在印地安人中服侍,由于过度的贫穷,导致在青年时就健康恶化而早逝(仅29岁)。爱德华滋风闻他的工作,在他生病期间把他接到家里照顾。他深深地被布莱纳的见证打动,甚至为他立了一部传记。值得我们留意的是,这可是爱德华滋浩如烟海的著作中唯一的传记!1750年,爱德华滋被迫离开牧养了24年的教会(Nothampton)。二百多名会友投票,以压倒性的优势230:30决定辞退他。令人意外的是,他不久后竟然就携带家眷前往印地安人中间,继续布莱纳的工作。虽然他一贯注重福音工作,但这很明显受了那位“无学籍”校友的影响。而他的那本传记激励了无数人成为宣教士。克里·威廉带着这本书去印度,戴德生和李文斯顿也从它得到很大帮助。而且,这本书是美国教会史上第一本描写宣教士的书。窃以为,美国长久以来成为差传大国,和它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从爱德华滋这里我们看到,近代的宣教运动基本上是“大觉醒”(The Great Awakening)后的结果。这不得不让人怀念他和乔治·怀特菲尔德相遇的伟大时刻。与英美大复兴相应的则是由施本尔(Spener)发起的德国敬虔主义的宣教运动。这就是近代福音派的源起。

不过在福音派盛行的世代,并不意味着地方教会参与宣教就有多么积极。我的意思是,尽管有很多信徒加入宣教行列,也有很多福音机构,但作为地方教会发起、参与的宣教比例并不高。最常见的方式是,支持宗派事工,或捐点钱给别的机构。虽然捐钱几乎是最简单的事,但很多教会仍然表现得很勉强。似乎将来上帝会奖赏他(们)会存钱似的。我不需要举远在天边的教会例子,只要看看我们所熟悉的地方教会就可以很明了。比如所谓的“中国耶路撒冷”、“外邦的安提阿”:温州。温州教会的信徒固然是遍布天下,但这既不是信徒的宣教愿望,更不是教会的差派,主要是迫于生计。远行经商不是温州基督徒的特点,而是这个地区居民的特点。不过这也没关系,有人出于经商,有人出于求学,但基督徒终究深入到万民之中。很多在家不聚会的“迷羊”,在离乡背井后也开始寻求“父亲的神”(雅各在路斯的经验)。上帝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他使这个地区的基督徒比例远超过其他地方,岂不是为了全地宣教的契机吗?!甚至西藏、耶路撒冷都有温州人教会。而且,作为“首先富起来”的一批,可以说为宣教大业积累了厚实的经济基础。可惜的是,整体上温州教会却没有这种福音意识。虽然也有巡访的传道人周游各地,但教会却没有推进更深的宣教事工。最明显的例子,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温州并没有产生几个真正意义上的宣教士,神学工作者也是凤毛麟角。这是宣教和神学教育的双重悲剧!但这绝不能表示温州教会没有人才。我不怀疑一些温州青年基督徒的热心和悟性,但他们缺乏教会的栽培与支持!对人投资是温州教会很陌生的经验,他们看重的是“何等的殿宇”和“荒宴”!如果说,教堂建筑和节期盛宴算是正常的话,当投入宣教和神学教育的经费不足它的十分之一时(实际情况远远低于这个比例),这就变成一个教会的病态行为!很多人都知道温州信仰书籍盗版严重,这除了一些人的功利经营外,另一个重要原因不能忽视:专心侍奉的传道人普遍过于贫穷。并不是所有温州传道人都没有道德信念(尊重版权),而是不读盗版书则会迅速落伍。而且,温州教会也没有一个像样点的图书馆可供查阅。如果传道人的正常生活都成问题,还谈什么研究!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甚至不足买一套普通的原文工具(约2500元)。因此,很多人被迫“还俗”经商(通常以保罗为榜样)。那么它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宣教士(包括驻异地牧师)严重匮乏。这是教会对属灵事工过于追求“经济”的恶果!

宣教永远会继续下去,但不投身福音异象的地方教会有祸了!因为他们的“灯台将被挪去”,这是多么令人悲伤的事!

我们不禁要问:圣经对福音使命的教导如此清楚,为什么教会却很难实践?很多地方教会从存在到消失,也没有对福音有过多少贡献。其中有很多原因,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与反省。笔者尝试在这里列举一二,以抛砖引玉。

圣经说,“人心里如何思量,他的为人就是如何”。因此,理解任何行为都有必要考察其观念,尤其是基督徒。因为我们无论做什么,都要寻求真理的依据。那么,一个不宣教的教会,背后就很可能是一些不宣教的伪神学在作怪。这其中牵涉很多的神学题目,但我们只从最根本的入手。

基督教最核心的教义,是三一论(Trinity)。但这个题目,在希腊哲学的混淆下,很容易被发展为一个“纯粹”的理念。注重神圣三一奥秘关系的“内在”模式(immanent),更使许多人沉浸在冥想(meditation)中不能自拔。我们承认,与主契合的灵修经验是甜美迷人的,但很多灵修大师也告诫我们,那是一个诱惑。我们的信仰不应该只局限在个人性的“内室”,而是直到地极!虽然在西方教会,三一的工作(Economy)得到深入的探讨,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西方神学越来越像学术的游戏,缺乏内在的生命力。神学一旦变成智力思辨的乐趣,往往就会成为福音宣扬的障碍。尽管我们难以接受,但事实就是如此,现在的德国就是例证。我们需要从另一个角度研究神学。大凡探讨三一论的人都会承认,《马太福音》 28:18—20是必引用的经文之一。这段经文不仅仅为我们提供一个早期教会信仰的证据,以支持这个教义是合乎圣经的。更关键的地方在于,这个教义与大使命连在一起。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宣教的角度理解三一论!另一处著名的三一论经文《以弗所书》 1:3—14也有异曲同工之妙。甚至我们可以把三一上帝视为一个宣教团体。宣教学泰斗D.Bosch说,若果说旧约有真正的宣教士的话,那就是父上帝自己;新约大师M.Hengel描述道,圣子弥赛亚是新约最初的宣教士;杰出的系统神学家L.Berkhof则强调,圣灵所作的头件大事就是宣教。大使命经文告诉我们,上帝自己是宣教的主导者,是宣教的实践者,也是宣教的成全者。因此,教会若遵行他的旨意,就必定有宣教行动;教会如果盼望承受他同在的祝福,只有忠心实践大使命才有可能。更进一步的,教会也只有在他的同在下,宣教果效才有保障。教会的宣教本质,不是一项壮举,甚至也不是运动,只是和她所信的主同心同行的生活方式。

另一个和宣教密切相关的是国度观。自从俄里根教导“天国在你们心里”,“国度”指神在人心里掌权开始,上帝国度的观念,就不断地被个人化和神秘化。一些英文圣经跟和合本正文一样,都把译为“心里”(within,KJV,ASV,NIV)。如果我们查考《路加福音》 17章21节的上下文,就可知道这是耶稣对法利赛人的回答。而且是现在式(,is)。可以肯定,那时候天国绝不是已经在法利赛人心里。新近公认比较符合原文(文法、上下文)的版本,都改作“中间”(如和合本小字,midst,ESV/NAU/RSV)。在神学上应用是,上帝的国不是个人心灵的问题,而是公共性的事件。我们的信仰不是私人产业,而是一种见证。如果用“圣灵赶鬼……上帝的国临到你们”作为对应的话,如今上帝的国就是透过教会因圣灵同在的能力所显明(Fee)。我们也需要留意现在式的用法,它意味着神的国已经来了,而且它正在继续,只是还没有完满(already not yet)。耶稣在下文,马上就预言末世的来临。而这个过程之中,宣教将是朝向完满的关键。按保罗的话说就是“外邦数目添满”(罗11:25)。因为上帝国度的拓展,就是透过神的大能——福音——迈向终点(罗1:16)。我们不会忘记,上帝国度是一个古老的应许,即著名的亚伯拉罕之约和大卫之约(创12:1—3;撒下7:12—16)。其中的主题便是“万国、万族、万民”的归向。这要求我们有宽广的胸怀,不以种族、阶级来区分对待人群,而是把他们视为上帝国度的未得之民。更为紧迫的是,末世审判已经临近,真正基督徒的心和上帝一样:不愿一人沉沦。可是,我们总以为来日方长,就像无知财主一样(路12:19)。总之,我们不愿意宣教的根本原因,是不“先求神的国”。我们需要醒悟,免得每个礼拜念诵“愿你的国降临”,成为审判的罪证。

我也不得不简单地提一提教会论。新约几个关于教会的本质的称谓,是我们所熟悉的。例如教会圣殿(神的家)、主的身体、金灯

台……彼得更以“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等一连串词组说明教会的身份。但这多重的尊荣身份后面,有一个相应的责任:“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因此,教会的存在、异象、经营也应该只以福音为目标。我要特别指出教会论里被忽略的两个与福音使命关系密切的议题。那就是教会的治理和圣职。在《使徒行传》 6章里,教会管理的危机第一次出现。使徒们的反应,产生了教会史上第一个执事会。我们关心的是,设定教会的治理次序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不干扰福音工作:

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对他们说,我们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6:2—4)

用今天的话来讲,教会体制的建立,是为促进福音的工作。可现实却是,多少教会的“议会”成了一部沉重的机器,拖住了福音工作的后腿。很多传道人也逐渐被适应,起初的福音热情被消磨殆尽!

另外,教会按立圣职的功能也相仿。根据《以弗所书》 4章12节,教会最重要的圣职分别是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这几个职分无一不是为了福音的缘故而赐予的。“使徒”之称源自希腊文动词“差遣”(apostello,sent),意思就是神所“特派传福音”的人(罗1:1)。“先知”就是神所设立的代言人(吕译:神言人),他们有非凡的讲道恩赐(林前13:2),甚至能讲说未来的事。但最重要的讲论就是救恩。这可以从旧约先知和福音书里的先知传统得到印证。“传福音的”按今天教会的日常称呼就是传道人(evangelist)。牧师和教师在原文只有一个冠词,因此不是两种人,而是一个职分的两面。“牧师”是游牧比喻中的牧人,他受托照管神的羊群。为了一只迷途羔羊,他甚至有必要撇下九十九只外出寻找。这说明,牧者的日常工作里,需要有敏锐的福音意识。令人感慨的是,今天一些大型教会的牧者声称只对会员负责,这是完全没有圣经根据的!这也不是教会的传统,而是俱乐部的商业文化。美国一些超级教会的牧者,不断忙于所谓一些“伟大的事业”,实际上是严重的失职。根据保罗教牧书信的原则,牧者10的神学素养同样重要。他们必须有健全的教义根基(提后1:13“话语的规模”,NIV:The pattern of sound teaching)。他们也要擅长教导,且能分辨并驳斥错误的“异教”(different doctrine,提前6:3,12)。这就是牧者同时也应该是教师的原因,也许它就是加尔文所谓“良牧必是学者”的由来。“教师”在有些教派传统里,被称为教会博士(Doctor)。意指精通圣经、神学的传道人。新约里,“最能讲解圣经”的亚波罗通常被学者视为是典型的教师(徒18:24)。我感到有责任指出,修订版的《守望教会章程》对牧师和教师职分的界定,是相当离奇的。就中国教会而论,无论“家庭”和“三自”都存在着圣职的危机。在中世纪,圣职作为一种地位象征可以买卖,我惊闻在中国也有这种变相的行为!有些家庭教会的传道人,甚至搞“暗立”:连所在教会的同工都不知情。我始终难以理解,为什么很多传道人在圣职上“委屈求全”?本来圣职的按立是为了促进福音的传扬,却变成教会的纷争与闹剧!不可否认,这些问题的背后,有圣品阶级的遗毒在起作用。圣职变成职称,它是地位、权力和薪水的台阶。从新教的观点看,权威不来自任何职位,唯独来自圣经。虽然现实不太一样。教会需要圣职的唯一理由,是要认出谁是基督所派的仆人,通过按立(公开承认)使他们能更自如地运用恩赐,进而带领教会完成主所托付的使命。

我不想再写其他的了。虽然还有很多不同但重要的题目。我不希望因为文章的长度而扑灭读者的福音热情(也许已经如此)。如果有人愿意认真对待,那么已经足够;如果有人不在意则已经多余。有人以为要建立一个整全的教会,再行宣教,这是遥遥无期的。因为教会不但很难整全,而且恐怕问题越来越多。诸如现今不是宣教的好时机,人心刚硬等无稽思想背后的畏缩和冷漠。我只能说,任何时候对传福音而言,都是“艰难时世”。问题在于教会还有别的选择吗?没有。因为“无论得时不得时,务要传道”……

主说:“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我所愿意的吗?”(路12:49)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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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arshall,《新约神学》,p32,潘秋松译,美国麦种。

2 梵二文献,转引自Bosch 《更新而变化的宣教》,p11,白陈毓华译,台湾华神。

3 同上。

4 颜新恩,“经上所记的福音”,《圣山》2009,7,北京。

5 D.Bock,A Theology of Luke-Acts,Zuck,A biblical Theology of NT, P87,DTS.

6 《使徒行传》9:2;19:23;24:22。

7 “犹太人”不仅指他们的血统,在新约中有一个普遍的用法,泛指敌对上帝的以色列人。

8 “信”在原文有两种读法,一是不定过去式(),二是现在式()。前者表示某一个动作,后者则表示过去动作的继续。在神学上的意义是,如果此处是不定过去式,即表明本书是为了布道(叫人相信);若是现在式,则是护教(叫信徒能继续信)。比较多的抄本支持前者,但也有少数较权威抄本支持后者(详见联合圣经公会第四版希腊文新约,即UBS4)。虽然读法我们只能选择其一,但无论如何本书的布道效果是显著的(源自本书无数的布道讲章和书籍就是明证)。再说,即使是护教,也有宣教的功能。诚如P.Tower所言,我们可以放心地把第四福音视为宣教文献。

9 以上资料来自笔者和该派人士的私下谈论。

10 初期教会长老、监督是同一种职分,也都是“牧师”(牧者)。牧者更多是工作性质的形容,没有专门设立职分。1世纪末则开始按立主教。

11 有关这节经文的解释,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31e4240100i6q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