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牧养小组事工理念

附: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牧养小组事工理念

一、牧养小组的定位

1、牧养小组是教会基本的牧养单位,其主要成员为教会稳定聚会的信徒。 原则上要求稳定聚会的成员必须参加(把所有的会友纳入或挂在牧养小

组);

在本教会稳定参加崇拜三个月以上且已受过洗的信徒为“稳定聚会的信 徒”。

2、牧养小组主要按照地域划分,其成员一般具有综合性的特征。 原则上按照地域划分,方便信徒就近参加小组; 综合性特征指小组成员包括各个年龄层、不同性别、行业的人。

3、牧养小组主要以小组的方式承担信徒的牧养,帮助其在小组成长。 牧养小组的目标为帮助小组成员与神建立美好的关系,并与弟兄姊妹建立

肢体的关系,最终成长为基督的门徒,参与教会的服侍。 牧养小组的主要内容为:敬拜赞美;查考圣经;分享代祷;连接支持。原

则上教会不要求牧养小组承担牧养外的其他事工,但欢迎牧养小组以小组的名 义支持教会所需事工。

4、牧养小组是不断吸纳新人而具活力,并且不断成长而能倍增的小组。 原则上,凡是来到教会的新人都可以进入家庭小组,但是因为家庭小组主 要是开放家庭,并且是一个较为亲密的关系团体,所以也要考虑新人对小组已 有成员的冲击和大家的承受能力。一般情况下,新人如果是教会稳定聚会的弟 兄姊妹带来的了解较多的朋友(包括迎新等事工部门介绍来的),那么可以直 接进入家庭小组,但也不建议在短时间内有多个新人加入,如 1 个月里,小组 进入了 4—5 个新人,这样势必影响原有小组的成员关系。如果新人大家都不

了解,甚至新人有严重的心理和精神问题,建议暂时不进入家庭小组。 健康的小组必然会成长而因此倍增小组。

二、牧养小组的成立

1、成立要求:一个小组要求有 1 个小组长、1 个副组长、2 个以上核心稳 定成员。

2、建立流程:

(1)直接建立一个新的小组: 组长申请,提交相关信息,经小组事工部审批通过

小组事工部主动推动建立小组;

成立的条件虽然要求 4 个人,但是一个小组的成立起始可以就从 1 个人开 始,若是达到了 2 人就可以在小组列表上公布为“筹建中”,等报名的人员达 到了 4 人,就可以转变为一个正式的牧养小组。

(2)原小组拆分建立新小组: 原小组组长经负责其小组的主管同工同意后即可开始准备拆分原小组而建

立一个新小组,并正式向牧养事工部报告并备案。 牧养事工部根据教会小组的整体情况提出必要的意见及帮助。

(3)公布小组: 小组成立后牧养事工部正式向全教会公布新成立的小组。

三、牧养小组的架构 小组组成:一个小组成员的组成可以分为带领、稳定和不稳定三个层次:

带领层包括组长、副组长;稳定层相当于小组同工,不少于 2 人;不稳定层是 需要跟进关心的成员。

1、小组长 要求:受洗、基本真理清晰、有一定的教导恩赐,在教会稳定聚会 6 个月

以上。 职责:负责小组的查经带领和整体把握。

2、副组长

要求:受洗、基本真理清晰,稳定聚会 6 个月以上。 职责:负责小组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如活动通知、探访安排、祷告事项

的记录等配合小组长的事项安排。

3、核心成员要求:信主,稳定聚会 3 个月以上;参与对本小组不稳定成 员的关怀和帮助;除出差、加班、意外等情况外都能出席小组活动,并且非常 愿意委身于小组的人员。

4、不稳定成员:这既是不稳定层,也是一个小组的活力层。 人数范围:一个小组在建立时人员不能低于 4 人(包括小组长和副组长),

稳定参加人数一般不超过 12 人,不稳定人员配备比例为 2+x(x= 稳定成员数1/2),一般不超过 8 人;这样一个小组总人数一般不超过 20 人。

四、牧养小组的拆分

1、小组拆分的条件:当小组的稳定人员达到 10 个人的时候就要考虑分开 为两个小组,可以由副组长带领 5 个核心成员离开建立一个新的小组;

2、小组拆分的方式:拆分是一件较难的事情,但一个小组的规模及发展 活力要求拆分成为必然。至于如何拆分,针对不同的情况可以有不同的方法, 初步的拆分方式可以如下:

(1)在小组层面开始分享,让大家一起来为此祷告;

(2)确立可以新建小组的开放家庭是哪一家,同时确定新组长和新副组长;

(3)根据地理位置的就近原则将成员进行分组。

3、小组拆分的要求:当小组的稳定人员达到 12 人时必须要拆分。

五、牧养小组的撤销

1、因出现特殊原因而撤销:一般情况下小组不撤销,但是当小组长和副 组长同时因为某些原因(如工作调换等)要离开,并且核心成员低于 3 个人时, 可以考虑此小组并入其他临近的小组,但小组长要提前和牧养事工部沟通。

2、因小组长期停滞而撤销:小组建立已有两年但基本没有成长时,牧养 事工部可酌情撤销小组,并安排其中成员到其他小组。

六、牧养小组的分区

1、牧区的划分:牧养小组是教会最为基本的牧养单位,信徒在生活、工 作当中所遇到的事情几乎都会在小组里分享出来,有很多事情并非是一般小组 长能够处理的,所以教会必须给小组长以有力的支持,来处理小组当中的各种 问题,如家庭纠纷、失业贫困、信仰困惑、犯罪跌倒、被罪缠累、交友婚礼、 重病去世等,这样,教会的全职同工和长老按照所能负担的,每个人负责数量 不等的牧养小组的支持和监督工作。这样的负责同工我们称为牧区长。

2、牧区长的职责:一般不建议牧区长直接带领超过 2 个的牧养小组,而 是建议采用巡回参加制,一方面是定期参加小组的活动,了解小组及成员的状 况,更重要的是和小组长之间建立起更为紧密的信任关系,牧养和帮助小组长 和副组长。

3、分层的牧养机制:对于拆分小组所产生出来的新小组,其牧养由原来 的组长(可以称之为大组长)来兼顾,这样就可以形成一个分层的分区牧养机 制,也能有效缓解牧区长的压力。当然,大组长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反映到牧 区长处解决;牧区长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反映到牧养事工部,由牧养事工部及牧 师团解决。

七、牧养小组的发展 为使教会整体的小组牧养更细致,能产生更长久的牧养果效,牧养事工部

根据教会的现状,规划并实际推动牧养小组的发展:

1、制定年度的牧养规划;

2、提供年度的小组教材;

3、给小组长必要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