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见证与生命光景 文/孙明义

在我刚归信基督的时候,当我第一次听带我成长的老弟兄说,传福音或向他人作见证,是一个基督的门徒所过正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基督徒生命或生活光景的一个重要方面时,我并没有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甚至当时有些不以为然。心想如果有时间或者机会合适,当然会向他人传福音;如果真的在生活中的某些特别事情上经历到基督的恩典,特别是那些自己也没有想到的带有传奇结局的事情,自己当然会向他人去分享。但是,这样的机会或者特别的事件,在当时的我看来,并不时常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因此有没有这些并不影响我通过读经祷告亲近主。另外,当时我也非常认同一种在教会中普遍流行的看法:传福音是一个恩赐或者一个事工;我不能够肯定自己有这个恩赐,还是让有这方面恩赐的人多做一点这方面的事工吧。

但传福音单纯是一个恩赐或者机会的问题吗?随着生命的成长,后来更多理解了圣经中所赋予教会大使命的含义,意识到这是对教会以及教会中每位基督的门徒所言的。因此,传福音也是我们每个基督门徒的责任。正如保罗所说,如果他不传福音,他就有祸了。但把它当作是一个从神而来的责任去做的时候,我们会发现里面并不真的有能力去做;而心里有催促,自己又没有去做的时候,心中就会开始有不安。不少的时候,想起那些曾在身边相处很近的人,由于生活环境的变化,不再可能有机会见面时,想到在过去的时光中,没有主动地给他们传福音,或者通过自己生命的见证特别地影响过他们时,心里有越来越多的亏欠积累起来。

现在意识到,传福音,向他人做生命的见证,其实既不单纯是恩赐或技巧,也不单纯是责任,它就是我们里面基督生命的自然表现,见证或反映着我们里面生命的实际光景。就像是一个晴雨表,测试出我们是否真的有来自基督的对他人、特别是周围还不认识主的那些人的爱,试出了我们是否真的有一个常作预备的心,“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如果我们的生命没有这种表现,里面没有见证基督的愿望或动力时,我们确实当警醒,当问自己说,在我的生命中真有来自于基督的爱吗?如果没有,这意味着什么呢?当然,在这个方面,还可以更加详细地分析一下传福音与我们里面生命光景的关系。

首先,我们要有感恩的心,福音才借着我们传递出来。如果在当下我们里面没有感恩,福音是很难从我们的口中说出来的。因此在当下能够向他人讲说福音或有生命见证,反映出我们里面的光景:我们的生命中是否有感恩从其中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是否有一种生命的满足、喜乐从其中流溢出来;特别是在那些艰难的处境下,在其他人(尤其是不信主的人)面前很难感到有满足的情况之下,这种挑战显得特别大。这正如耶稣所说,心里充满的,口中就流溢出来。而正是这种从生命中自然流溢出来的,才是能够感动人的;从生命感动中出来的,才会是感动生命的。

当我们有这种大满足,以致我们能够带着感恩的心传讲福音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其实处在这样的光景中:我们的里面自然地指向我们的主,意识到这是他在我们身上工作的结果,是他的手对我们有所保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地对自己感到满足,对自己的成就有所满足。在那个时候,基督对你是那样的真实,以致你在见证他的时候,没有任何的疑惑或迟疑。在那个时候,你不是出于想要证明你真有传福音的恩赐,不是为了尽你要传福音的责任,而是你与基督的关系是那样的真实,向他人传讲他的信息就像是在讲你最好的朋友一样。

我反省自己,发现自己在信主一段时间后,在与主的关系过了最初的蜜月期之后,多数时候,我里面没有这种感恩,或者说里面没有那种感恩的自然流溢,没有那种生命中出来的大满足。虽然在个人的祷告中也常常在主的面前有感恩,但这还没有大到我可以逢人就说的地步。这反映出我里面的生命在多数时间中的光景。

这样,当我们把传福音与某种机会联系在一起时,我们发现这种机会何其难寻。其实不是因为环境中没有这种机会,而是因为我们自己生命的光景没有给我们这种机会。当我们处在艰难之中的时候,我们里面更多的是不满足。不满足自然就难以传讲福音;而我们身处顺境的时候,我们更多地是处在自我的满足之中。虽然我们在神的面前也承认这种自我满足是他恩典的看顾,但又怎能够想起去见证他呢?在这种生命的光景里,我们的生命自然会受到环境的影响。

其次,能够随时在当下的处境中传福音、见证基督,表明我们的生命处在不受处境限制的光景中。可能我们会说,如果从我们的里面看,我们是常常有感恩的心的;个人独处的时候,里面的默想与思念也常常不是缠绕在自己身上,而是定睛在主基督身上,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会随时传讲福音或见证基督。这就涉及到我们生命光景的另一个方面:生命是否成长到不受处境及事务的限制。正是这个方面的操练,使传讲福音及见证基督与我们生命的成长关联到一起。

生命的成长不只是在我们里面的事情,同时也是在这个现实的处境或人际关系之中的事情。这个世界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耶稣到他自己的地方来,这个世界却不接受他。换言之,就是在我们的生活处境中,有一种不接受或敌对基督的力量,是我们在生命成长的过程中需要时常面对的。再加上我们所受到的这个时代的一种观念的影响:即信仰只是我个人内心的事情,与现实生活或活动没有关系。所以,面对这样一些势力,当我们里面生命的力量不够时,很难让里面的感动流溢出来。尽管我们自己认为,我并没有以福音为耻,我的意愿中是想传讲福音,见证基督,但我们却发现,在一些处境之下就是没有力量将其传讲出来。

在这个方面,我们旧人的另一个自然倾向就是,让自己被工作或生活中的许多事务所缠绕,以为这样算是一种充实的生活,以致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我们所有交往的时间都被各种事务所占据。在这个时代,忙碌于各种事务之中,成为一种压制,使我们的心不能够自由地传讲福音、见证基督。因此,我们可以说,能够随时在某种处境下传福音或见证基督,说明我们的生命没有受到日常事务的限制,相对这些事务是自由的。只有在我们里面的生命超过了日常的事务、相对其活出了自由时,福音传讲及见证基督才是有力量的。

从上面所说的两点来看,福音传讲及见证基督乃与我们里面生命的光景有着紧密的联系。反过来说,也正是因为这种紧密关系,使得传讲福音或见证基督成为操练我们内里生命的不可少的部分,改变着我们生命或生活的光景。把见证基督当作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首要意义,会时时激励我们在每种处境下学习感恩,并常常回到基督的面前。如果我们时常提醒自己在与他人的交往中,除了与对方有工作或事务上的关系,还有着传递福音及见证基督的关系,那么这种提醒一旦进入到我们的里面,很快就会改变我们与他人的关系。同样,把传讲福音看作我们作为基督门徒之生命的一部分,就是在提醒我们作为“基督使者”的身份,让我们从淹没自己的众多事务中脱身出来,有机会知道什么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

但愿传讲福音与见证基督成为我们生命或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