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小时的奇异恩典 文/WY

下一个主日就要来临,上一个主日发生的事情还没有跟大家全面地分享。不可如此浪费主的奇异恩典。

说实话,我所在的派出所警察和保安对我都很好——整个48小时里,一直让我呆在问询室的沙发上。允许我看书、睡觉、喝水、按照我的请求给我买素馅包子,允许我大声读经、唱圣诗。一开始还允许我和外界通过手机保持联系,后来大概因为看见我没有一点松动的迹象,想要尝试“孤独”疗法,也只是没收电池,保证我的隐私,不看我的手机。最大的痛苦其实是烟味——所有的警察、保安都是一刻不停地抽烟,我这个极度敏感厌恶烟味的人,重获自由的时候,每个毛孔都散发着烟臭。

这段时间,我实在不像是失去自由的人,以至于换岗来负责看守的保安和警察会很疑惑地问上级:让我看谁?她?

但是,我更深刻的感受是——虽然我对警察从头到尾谈笑风生,他们对我也是赞美、关怀溢于言表,这真是属灵的争战,双方的对立是白天黑夜的分明。所以,虽然他们对我很好,反复说:我们相信你的信仰是纯粹的,你也不是犯罪;还是把我关了48个小时,还是会为了让我写保证书欺骗和威胁我。

下面我记录几段和警察的过招,见证由神做编剧、导演兼制片人的杰作。

场景一:

主日下午刚刚转到我居住地的派出所,一男一女两个警察问询,并记笔录。他们并不能提供守望是非法教会的书面证据,只是强调户外敬拜的形式不对。一再劝我在这段敏感时期改到我家附近的“正规”教堂聚会。此时,焦点还不是保证书,还在力争让我弃守望从三自。

“我们不是让你放弃你的信仰,基督教也是国家认可的宗教之一。我们只是让你到国家认可的正规的聚会地点,离你又近,都是基督教,为什么一定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我们常常去咱们这里的教堂,和牧师们聊天,觉得他们都很好,神学院毕业的。”在跟他们讲三自和家庭教会的区别前,我先要定下一个调子,因为“Finally, this is not a matter of reason. Finally, it is a matter of love.”(这是为了不肯发伪誓服从英王亨利八世而被砍头的大法官托马斯·莫尔,在至爱的女儿流泪劝说他时,所做的回答。)

“我不知道这么跟您说,是不是好理解一点。这就像谈恋爱——爹妈给介绍的,也是男人,但是你就是不喜欢。”警察笑了。

之后,我跟他们坦言自己去过三自教会,差点受洗,却总觉得不对劲。后来才明白三自的问题。讲了讲政教分离的原则。他们也很吃惊——原来三自的牧师们是领政府工资的!跟他们一样,就是分工不同。他们下次再去三自教会不知道看那里的牧师们还会不会“觉得他们都很好”?

场景二:周一早上

负责我住处的某片警,系相貌英俊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显然知道自己的魅力,走亲情统战路线,坐到我身边的沙发上,称我小妹,盯着我的眼睛,压低声音说:

“我现在不是以警察身份跟你说话,你如果看我不舒服,我可以换便服,请你信任我。我是为了你好,我的目的就是咱们俩都能早点回家。我下面要跟你说的话,是我作为警察不该说的,这里有监控,我现在小声跟你说,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我记起天明牧师最近牧函里说的:撒旦,退我后边去吧。于是以正常的音量开口:

“于警官,我觉得很对不起您——我有欺骗您的嫌疑。您别看我这么笑眯眯地跟您说话,就对我有幻想,以为我可以被劝服、被改变。保证书我是不会写的。您也不要为我找什么折中的办法。您的底线就是要我写保证,我的底线就是绝对不写。您就忠于您的职守,就像我也忠于我的职守,别为了我做任何不合规矩的事情。您千万别对我有任何幻想,就按照规矩,该关多久关多久,24、48、一辈子,都可以。您现在就是一枪毙了我,我也不会改变。”“王女士,我对你不是以警察身份,我是……”“警官,如果您不是警察我根本不需要在这里听您说话。而且我这样回答您不是因为对您的警察身份有敌对。即便您是我爹我妈,我也是这么回答。您不要对我有任何幻想。”(整个过程,以最温柔、最平静、最真诚的语气表达,时而微蹙眉头,时而若有所思。)

帅警察无语了。

“……”

备注:如果有人觉得我这样有折磨警察之嫌,请了解,这位自称我“大哥”的,就在前一晚上,跟我第一次正面接触的时候,发现我沉默不语,非常严厉地说:你没有沉默的权利——那是西方的东西,你现在是在中国!我答:“刚才我在盘问单子上签字的时候刚刚看见,白纸黑字写着的。如果单子写错了,麻烦您给删除。”

场景三:周一夜里

这几天看着我的女警官都非常和善,对我除了尊重还有羡慕(我坚持平日中英双语大声朗诵圣经的习惯,她们听到后纷纷要求跟我学英语) ,她们对我作为一个人有着善意的兴趣和关心,也有着真诚的不解和诧异。这些在男警官身上很少见。那个自称我大哥的片警,自从对我丧失了“幻想”后,也不再关心我的饮食起居了。

其实,我们基督徒对这些逼迫我们的警察也应该放弃一切幻想——我的意思是对于他们所代表的政权、操纵他们的势力放弃幻想——魔鬼永恒不变的政策就是要攫取我们的灵魂,破坏我们的innocence(在神面前清洁的良心)。对他们作为人当然要怀着爱心。

我跟陪我过夜的女警察聊天。问起她们平日主要对付的是什么治安问题。谈到卖淫嫖娼的盛行,慨叹这种现象的丑恶污秽。

沉默一会,她问我为什么不肯写保证,这样失去自由48小时,多累多辛苦。她也不容易,家里的孩子根本不知道妈妈啥时候能回家。

我突然很感动,跟她和旁边居委会派来已经疲惫不堪的小姑娘分享了我在主日前看到的胡建弟兄失去居所工作的见证。她们默默无声地听着。

结尾时,已是凌晨,弥漫着烟雾的问询室里,已经哽咽的我说:如果一个在北京没有固定住处、身体不好、比我年轻很多的弟兄,能够为主摆上到这个地步,我,身体健康、无家庭缠累、无流离失所之虞(我的住处是我自己的房子),随时可以找到一个你们鞭长莫及的工作,竟然,嘎嘣,写了保证,我没脸见这样的弟兄,我对不起神给我的恩典。”顿了顿,突然迸出:“跟卖淫嫖娼有什么区别?”

大家都笑了。一宿无话。

场景三:周二上午

此时,距我48小时期满还有半天,所长出面,最后挣扎一次,魁梧雄壮,双目炯炯,完全是警匪片里走出来的大汉。

“王女士,不,应该叫您王小姐,您还没有结婚,还很年轻。王小姐,怎么样,这几天?”我赶紧从沙发上坐直,笑逐颜开,发自肺腑的:

“很好,我很好,感谢您。”闻言所长的脸转阴了:

“好?怎么可能好?在这里呆了好几天。我觉得您这么说是违心的。”

我更加开心地笑了,但接着很严肃地说:

“是真的,我真的很好。我很感谢你们对我的尊重和关心。我的待遇比我预计的好很多,其实你们完全可以对我更糟。我不会介意。”所长转换了话题:

“昨晚我和你们的那个执事王亮聊了聊。那是个好人,非常好。我们交流得很好。他说你们好几个姊妹都写了。 ”

我当然知道王亮不可能说这种话,不过与其质疑所长话语的真实,不如告诉他:

“我想所长您还没有明白,我从一开始就是这个立场——莫说别的弟兄姊妹写了保证,就是我们的牧师也写了保证,就是全世界的人都写了保证,我也不会写的。”“王小姐,我觉得你是个很善良的人,但是有一点你不好,你不应该如此自私,你就算不为自己,你毕竟是中国人,为了你的父母,你应该再考虑一下。”

“所长,我不是没有考虑过。如果我伤了父母的心,还可以给我爸买两瓶酒,给我妈买两件衣服,回到家,跟他们道歉,跟他们认错。现在,我要不认的是上帝,我伤了他的心,羞辱了他的名,我拿什么补偿他?我难道也给他买两瓶酒?神需要我做什么呢?不就是心里相信,口里承认吗?”所长眉头紧缩,颇为真诚地:

“我不明白,如果你这样下去,我们警察以后老是去找你,你不觉得麻烦?你觉得好吗?说白了,您只要写了这个东西,我们就不管你了,你还有你的自由,也没有人会知道您写了。”

“所长,首先,我在没有见到你们之前,也觉得整天被警察找是件很可怕、很痛苦的事情。可是现在跟你们接触了之后,我发现你们都是很可爱的人,我觉得如果一定要被你们找,也不是那么难受的事情。”我真诚地微笑。“至于保证书,我不是怕被教会的人知道我写了保证书,因为就算谁都不知道我写了,还有上帝知道,还有我自己知道。一旦写了保证,你们倒是不找我了,可是我的良心它就开始找我了——它找我,比你们找我更加频繁;它对我,比你们对我更加严厉——你们还让我吃饭睡觉,它能让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我真的怕。我其实很胆小,我怕警察,更怕管着我良心的上帝。”

所长走了。

最后,我特别要感谢为我们流泪禁食祷告的弟兄姊妹,还有亲自到派出所外面守候、慰问我的弟兄姊妹和同工。你们的爱颠覆了我对自己孤身女子的定位,粉碎了我做孤胆战士的梦想。

下面是我在最后一个上午读到的经文,与你们共勉。

“弟兄姊妹们,我要你们知道,我的遭遇反而帮助了福音的进展。结果,王宫警卫队全体,和在这里所有其他的人,都知道我是因着基督的缘故被囚禁的。我坐牢,却使多半的信徒对主更有信心,更加勇敢,毫无畏惧地传讲上帝的信息。”(腓立比书1:12—14,现代中文译本)

我读圣经的时候,读给自己,也读给看守我的,还有和我一起被看守的一个女孩子——她因为周一晚上在我家附近的超市行窃被抓。我读经唱歌,她开始哭泣。我停下来,她跟我讲她的遭遇——她的丈夫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要跟她离婚。她要自杀,没下决心,就到超市随便拿东西,为的是引起丈夫的注意。我为她开声祷告,她被警察带走,走之前说好了出来后跟我联系。

主在这48个小时还做了许多别的事,要是一一记录下来,我想,我的笔是远远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