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井边之三 文/书拉密

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章13—14节

凡克的故事

凡克怎么也想不到,恨会如此有力量,可以强大到让人念念不忘。而他,真的非常非常想忘记那个叫苏茉的人。

有多少次,他从一个不断重复的梦境中醒来,他梦见在一片将要收割的麦田边,停着一辆破旧的长途客车。苏茉,穿着淡绿色长裙的苏茉,披着过肩黑发的苏茉,戴着芬芳茉莉花环的苏茉,他的苏茉,就要登上那辆车。他知道,他在梦里知道,她这一去,再也不会回来了,他要去阻止她。从一个遥远的地方,他跑过去,一路上拼命地向她招手,让她等等自己,她却漠然地回头看一眼,似乎不认识他。情急之中,他大声呼喊,认为只要叫出她的名字,她就会想起自己,他努力地想喊得大声些,却感觉喉咙哑掉了,无论如何喊不出,而车已经开了⋯⋯待他终于能喊出来时,窗外正是最黑的时刻,他躺在冰冷的地下室,只听见枕边的时钟嚓嚓作响,充满恶意的嘲弄,仿佛在说,滴答,他,滴答,不,滴答,被人爱,滴答滴。滴答滴答滴答⋯⋯

那一刻,他曾经有过一个念头,一个让他后来想起来就不寒而栗的念头,他甚愿她已经死掉,永远消失在那辆长途汽车上了。再后来的一刻,他因为这一刻产生的念头,看清,他从来不像自己以为的那样良善那样无懈可击。

原本,凡克以为那不会是苏茉最后一次来看他,他甚至以为,那将是那一年里他们常常会重复的场景——站在广阔的大地上,他目送她离开,并用一个有力的手势告诉她:“我爱你!”

他只是没想到,苏茉会不在乎他的宣告。

好长一段时间,凡克都在为自己太在乎学生的那场中考而后悔。好长一段时间,他都在想,如果那一次,他再敏感一些,发现苏茉的手机不通了,他尽快赶回市区,而不是非要留下来辅导学生,他就能及时地挽回她。都是因为他太自信了,他以为他那么喜欢那么爱苏茉,她一定不会离开。是的,除了苏茉,他不曾对哪个女孩子真正动心过。他喜欢看她从面前的书本上露出来的那双眼睛,即便遮住了嘴,他仍然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到笑意。他还记得那次,她考英语六级差三分没过,她依偎着他,在公园的那棵丁香树下放声大哭,将鼻涕眼泪抹了他一身。她埋怨他,就是因为她背单词的时候心里总想着他,才会考试失手的;而他竟然一考就过了,竟然还多出好几分,显然他心里没有她⋯⋯太可气了!!她哭,撒娇,扯树叶,拉他的耳朵,闹,一会儿要吃香蕉冰淇淋一会儿要喝草莓酸奶一会儿要巧克力华夫,他都跑着到公园门口的小商亭去买给她,直到跟着折腾得筋疲力尽。但他却因此更爱她,因为她在他面前完全敞开自己,他喜欢这个真实的她。虽然,在公司做人力总监的表姐只见了苏茉一面,就告诉凡克——这个小女子你可罩不住,35岁之前,她不定得怎么闹腾呢,趁早放手。

凡克听了,就像没听见。只是再不肯主动和表姐联络,偶尔表姐来电话问起,多半三言两语就打发过去了。他的苏茉,容不得任何人随意作评。

但他的苏茉,自从登上那辆破败的长途汽车后,就消失了,毫无预兆地消失了,再不肯给他一点儿回应。

等他发现她的默然消失不是玩笑时,他才开始真正地惊慌。他遍询了所有他认为与苏茉相识的人,竟然得到同样的消息——已经很久没有她的音讯了,原来的号码已经作废,没人知道她在哪儿。

凡克很后悔,始终没有苏茉老家的联系方式。他已经做了去派出所报案的准备,然后接到了马野的电话。马野说,别找了,她跟别人了。马野没敢告诉凡克,他陪娟子去做产检时遇到了去做流产的苏茉。

马野只是说,别找了,她跟别人了。

凡克听着,手机当时地一声,一股看不见的电流伴着这句话,瞬间钻进了他的脑袋里。从那天起,他经常在下午的某些时段发作偏头痛。那种痛,就像闪电一样,似乎能撕裂大脑,燃烧着焦灼的气味,将所有幸福不幸福的画面通通塞进来,同时间播放。在那些瞬间,凡克会忍不住用头撞墙,指尖间充满了白灰。

偶然一次,他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的那张脸,苍白、扭曲,眼神里透着神经质的疯狂。他冲着天花板大叫:“苏茉,我恨你!我恨你!去死吧!!”

他找到马野,逼他说出看见苏茉的始末和她的去处。如果没亲耳听见她说出分手的话来,他就是不甘心。“死也得死个明白吧?这要求过分吗?”

马野一把把他推到墙上,抓着他的衣领,毫不在意听见他的后脑勺撞到墙上的声音。马野说,你有点儿出息行不行?!她看上别人了,不想跟你了,这点事你有什么想不明白的?是,你是对她好,特别好,恨不得娶到家里供起来,可她不喜欢你了,看上别人了,你还找她干嘛?你有病啊?!

凡克不肯罢休,他直盯着马野的眼睛,仿佛那是苏茉的眼睛,他说:“我就是想亲耳听到她说一句!一句就行!一句就行!”

马野松开手,冲他大吼:“她不想见你了,她看上别人了,那就是个贱人!”

凡克平生第一次动手打人,就是自己的哥儿们马野。他一拳砸了出去,马野朝地上吐一口含血的唾沫,大叫:“你这个傻瓜!她怀上别人的孩子了,你死了心吧!”

凡克再也没回那所村镇中学。他只是分别给校长和几个年级的班长写了信,告诉他们,他病了,他不回去了,他要去别的地方待段时间休息休息。

他病了倒是真的,没几天功夫,头发就掉了一大半。连着几周失眠,人已经瘦得像个幽灵了。

但他哪儿也没去。他在城里留了下来,租了一处便宜的地下室,在里面枯坐了两个月。没有一分钟,他能忘记苏茉,他越是忘不了越是恨她,越是恨她越是忘不了。每天每天,他起来,坐下,躺着,起来,坐下,躺着。有时一天一口东西不吃,有时一天时时刻刻都在吃。马野带着挺着大肚子的娟子来看他,放上几大包方便面、一箱饮料、两袋水果。下次来,看见他坐在一堆塑料袋、易拉罐、水果核和水果皮中间。满屋散着腐败的气息。

有一天,娟子实在看不下去了,冲他说:“不就是失个恋吗,又不是得了绝症,至于这副德性!要不你一头撞死算了,也算是殉情,听着还高尚点儿。”

马野抓起床头那把已经落灰的吉他,胡乱地弹了两下,仿佛不经意地说:“这东西,再不用,就废了!”

不知道这对夫妻的哪句话触动了他,等凡克再出现时,那个一度阳光灿烂的青春少年变成了一个“凛冽”的男人。

他蓄起两腮黑须,剃一只光头。身穿一套扎满铁钉的皮衣皮裤,脚蹬高腰皮靴,拎着一把吉他,呼朋唤友,和马野等人组建了“狙击手”乐队。他成了乐队的吉他手和主唱。

站在舞台上,他最常用的开场手势是竖起右手的中指,面色凝重,指天指地指人指自己,然后大喊一声:“滚!通通地滚!”于是,台上鼓声大噪,他敞开喉咙高叫:

道可道,非常道。可道者,皆可笑!

别问我从哪里来,来处不可知,去处不可道。噫呀噫呀噫⋯⋯

我是天地一飞篷,无心无意混沌中。

不知喜不知痛,不知生命何所终。呀噫呀噫呀⋯⋯

道可道,非常道。可道者,皆可笑!

哈-哈-哈-哈-哈-哈!皆可笑!

“狙击手”乐队存活了大概25个月不到,就烟消云散了。

没有人想到,暮春的那天傍晚,是他们的最后一场演出。那天,也是马野的生日。他们找了一间夜店,一群男男女女聚在一起狂欢滥饮,大呼小叫。快夜半的时候,有人从某个隐秘角落掏出一包大麻来,除了凡克,所有人围着那包大麻都意思了两下,所有人都陆续地攀登到情绪的最高处。有人扭曲,有人摇摆,有人高歌,有人狂叫,有人沉醉,有人痴笑⋯⋯

惟有凡克没参与,这倒不是因为他洁身自好,而纯粹是偶然。那天,为了摆脱可怕的头痛,他一上来就迅速地喝多了,还没来得及等到那时髦的玩艺出场,他就一头栽到沙发上大睡起来。

等他在一片嘈杂声中好容易睁开眼睛,看见了满屋的警察。他当时以为自己在做梦,嘴里咕哝着,老马,老马,我昨天就梦见一屋子的警察,今天又梦见了,我要是明天还能梦见他们,我就⋯⋯他说着,猛然看见其中一个人黑压压地向他直走过来,伸出一双铁钳般正义的大手,紧紧地捏住他的肩膀,他不由得大叫一声:“老马,真是警察!”

他不知道,马野那时正仓皇出逃,骑上那辆二手改装摩托车,在北京的夜色中一路狂奔,身后跟着一辆警灯乱闪的黑色警车。

摩托车从著名的后海出发,嘶叫着,绕过三百多年前吊死明思宗朱由检的阴险景山,经过二十多年前死过学生的伟大广场,穿过将在2012年夏日暴雨黄昏淹死一名儿童杂志编辑的广渠门桥下,在一座名叫光明桥的桥底,突遇一块黝黑尖锐的大石头,摩托车在石头上打了个旋儿,随即翻飞出去。

那辆一路上都在幸灾乐祸地鸣叫的警车,闪着威慑的灯光,在不远处戛然而停,几个黑影从车上下来,寂静地,像暗昧的路灯一样,看着远处无声无息的车与人。

凡克后来跪在太平间里,面对躺在冰冷的白罩子下面的马野,喉咙里压着吼,捶地骂他:“你这个傻瓜,你跑什么跑什么?!为什么不戴头盔?!”

乐队没宣布,就解散了。兄弟们从里面陆续出来,个个神色萎靡,比没建乐队之前更低沉。彼此连招呼都没打,一一离开了北京,去南方的,去北方的,去西部的,去东部的,出国的⋯⋯只有凡克一个人留了下来。那倒不是他无处可去,他本来已经打好行李,准备拿最后一点儿积蓄去西藏。

那天下午,他匆忙跳下床,打开咣咣大响的房门,看见门外站着马野三岁的女儿小木耳,还有一个身材娇小的短发女生,自称是木耳的幼儿园老师,她是遵照孩子母亲的托付,来送木耳,还有一只大背包。

凡克站在冬日下午蒙昧的光线里,恍惚察觉到,好像发生了什么事,而他再次是那个被蒙蔽的人。拉开背包,里面躺着一封写给他的信。内容很简单,娟子说对不起,我走了,你帮着照顾木耳吧。马野的东西我都送人了,剩下一对鼓槌留给你。

凡克把信团成一团,向身后一扔,骂道:“这个贱人!”

娇小的幼儿园老师看看凡克,对小木耳说:“告诉叔叔,他骂人了!”

木耳嫩声嫩气地对凡克叫了一声“克叔叔⋯⋯”,还没等说下一句,凡克赶紧拍拍木耳说对不起,叔叔说错话了,然后对幼儿园老师说:“她妈这是什么意思?没怎么着,自己先跑了?”

幼儿园老师表情严肃地看看他,拿出一张报纸,上面赫然印着一条消息——昨天中午一女子跳下地铁当场死亡。老师冲木耳抖抖那张报纸,说:“是她妈。”

让凡克感觉最为难的,是如何帮木耳洗澡。不管怎样,木耳是女孩子,虽然只有三岁。他只好给那位个子不高、长相不太漂亮但声音很好听的幼儿园老师打电话,说:“萧老师,木耳要洗澡,我怎么办?”

萧菲想了想,说:“等会儿我过去吧。”

不久,萧菲开始在固定时间来帮木耳洗澡,并顺势把凡克住的那间平房小屋收拾收拾,扫扫地,擦擦灰。有时候弄得凡克有点儿不好意思,经常会赶在萧菲来之前自己先东一把西一把地简单整理一下。木耳说:“克叔叔,你收拾屋子比萧老师差多了。”

早些时候,凡克在一家琴行找了份活儿,每月有点儿固定小收入。地下室太冷了,他能受得了,木耳受不了。他咬咬牙,不忍心动娟子留给木耳的那笔并不算丰厚的钱,硬着一张脸,找几个朋友借钱交上押一付三的房租,搬进了二环一处破败的民居平房。房前有棵大槐树,初春时节,树上长出一层淡绿的茸茸嫩芽。木耳说:“克叔叔,我还得多长时间才能回家呀?”

凡克偶尔会加班,照例只能请萧菲帮忙顺路把木耳送回平房。那个大多数时候都笑咪咪的小萧老师在照顾木耳的事上差不多有求必应,这让凡克想起来很安心。当然,就凡克个人的品德来说,在能不麻烦萧老师的时候,他尽量不麻烦她。请人帮忙这事,次数不能太多,要求也不能太高,否则时间一长,会让人有负担,感觉厌烦是必然的。凡克很小心地把握着分寸和尺度,甚至还主动免费为幼儿园的演出活动做了一次伴奏。这事,让木耳分外自豪。他偶然知道,在幼儿园,木耳告诉小朋友——他是她爸爸。

可凡克一点儿都不想做这个爸爸,他时不时地会琢磨着,怎么能把木耳送出去。但这事并不容易。

马野的父母早就去世了,老家根本没别人。他辗转着找到娟子老家的电话。一打听,木耳的外婆也去世了,外公丧偶之后另娶了老伴。老爷子拿起电话听他说了几句木耳的事,就说,我年龄大了,身体不好,孩子放我这儿不方便,照顾不了,就放了电话。他才明白,娟子为什么最后时刻会想到把孩子给他——她无人可托付。

还有一次,凡克偶尔在电子邮箱里发现一条给孤儿院捐款的消息,有点儿动心,想不如把木耳送孤儿院吧,那样他能轻松些,至少不必总和人解释孩子哪儿来的。晚上去幼儿园接木耳,到得比平时晚,木耳站在幼儿园门口,眼巴巴地等着,看见他,一头扑上来,搂着他大哭。问出了什么事,木耳说:“我以为你不要我了,别的小朋友都有人接⋯⋯”

他只好又咬咬牙,心里暗恨,这辈子恋爱没谈明白,却要先替人把孩子养大。真是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会遭遇这样的事。

他真地有点儿累了。尤其在某个时刻经历剧烈头痛的时候,他会越发地理解娟子的选择。但娟子可以殉情,他却无情可殉。在刺痛中,那个绿衣少女的身影日渐模糊,他甚至越来越想不起苏茉的容貌了,但他却怎样也无法摆脱那种已然生根的恨意。有许多次,他都试图在心里说,是的,我原谅她,我要原谅她,我愿意原谅她。他感觉自己在说原谅她的时候,心里在一瞬间就澄明多了,而且豁然升起一缕道德纯洁的优越感,让他可以自我安慰——毕竟,是人负我,而不是我负人。这样的时候,他觉得,他已经可以开始新的生活,接受一段新的感情关系了。

但是,当可怕的刺痛再次袭来,他心中的恨意会陡然冲破他在平常时刻精心营造的地表,那股黑色的泡沫不断地从地下涌出,转眼就浸漫了他所有自我完善的角落。那个时刻,他只有一个念头——他希望苏茉死于非命,即使不是他亲手所弑;希望她过得凄惨无比,希望她因为失去他而后悔;希望有一天,如果她回来找他,他可以带着宽容淡然的微笑,说对不起,你在我心里已经死了⋯⋯

那个轻易就离弃自己的女人,不配获得任何幸福,也注定获得不了任何幸福。

一开始,他恨她的背叛;慢慢地,他只是恨她;到了后来,他只是恨。这种恨意,似乎变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而他,希望将这种黑色的恨意掩藏到时而温和明朗时而玩世不恭的背后,因为这个,他越发地愿意待木耳好,仿佛这样,就可以消解因为恨带来的内心分裂。

毕竟,他挣扎着,毕竟,他一直是想做个好人的。

那天,他在路上接到萧菲的电话。萧菲说:“后天是复活节,我们缺一个司琴,原来的司琴有事回家了,你能不能来帮忙?”

凡克立刻说,好啊,弹琴我在行,没问题。

凡克知道,复活节是要送彩蛋的。有一年春天,他在地铁弹吉他卖唱时,曾经有一个戴眼镜的女孩子给他的钱盒里放上五元钱和一只彩蛋,告诉他说,今天是复活节,耶稣复活的日子。

他谦和地微笑,点头致谢,继续唱他的歌儿“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彩蛋和耶稣,都与他没关系。他只需要钱,更多的钱,更多更多的钱,可以交当月的房租。

这次略有不同,毕竟是萧老师的事,平时总请人帮忙,到了被人请帮忙的时候,还有什么可说的,请假也要去!

复活节那天,他如约前往。那是一处位于市中心写字楼里的大房间,他以为自己已经提前到了,没想到提前到的人非常多。他穿过人群,在房间尽头找到正在指挥大家练声的萧菲。

萧菲看见他,眼睛一亮,手里挥着歌本,向大家介绍:“这位是凡克老师!我们今天请来的吉他伴奏。他还没信主呢,大家为他祷告啊!”

有许久没人当众称呼他老师了,也许久没人请他伴奏了,只是他还不明白什么叫祷告。但那群陌生的面孔竟然一起微笑,一起向他鼓掌,表示欢迎。这让他颇感惊讶和新奇。在停顿的瞬间,他暗里提醒自己,一定要警惕,千万要警惕,像萧老师这样表面单纯友善的人,恐怕也是某个传销组织的骨干,他上的当已经足够多了,不需要再上当了。于是,他慎重地点头,温和地微笑,掩饰着掠过心头的惊疑和警觉。

演唱开始之前,他跟着诗班练习了一遍当天要唱的几首曲子。那些歌词他不是句句都能理解,但曲调非常简单明快,不难掌握。一遍下来,他基本已经能轻松应对,这让他感觉很自信也很放心。

空座位慢慢被填满,他选择了一种最舒服得体的姿势,抱着吉他,坐在人群的前面,隐约有点儿激动。有好长时间,他没这么当众演奏和歌唱了。他清清喉咙,活动下手指,做开始的准备。抬眼四望的时候,看见对面的墙上有一幅巨大的瀑布图画,从高处倾泄,直奔到宽阔的堤岸,四溅的水花在阳光下闪烁着晶亮的光。瀑布旁边写着两行字:“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他来不及思考这话的意思,演唱就正式开始了。

他按照曲调轻弹着,倾听着人群和诗班的演唱,突然发生了一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当简洁、悠扬的歌声在房间里如水波荡漾的时候,他一边弹着吉他,一边不停地流泪。让他难堪的是,他不能动手去擦眼睛。他只好低着头,假装是在看乐谱,眼泪却模糊了眼睛,一支歌唱下来,他竟然只能凭之前的记忆完成伴奏任务。

他哭,不断地哭,就像一个好容易找到家的孩子。有许多委屈,有许多恐惧,有许多无奈,有许多期待,总算是,找回来了。

但他仍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像个女孩子一样,不停地流泪,他只是觉得,似乎,有什么事要发生了,这次,他不再是被蒙蔽的那个人。有一股温暖柔软的气流在他的里面轻轻吹过,就像春天的微风拂过冰冻的大地,这个心怀恨意的好人,将要进入一个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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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期待下一期中篇小说《在井边》之四“萧菲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