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影响/荔枝

教会史就是一部文明对抗野蛮的历史。

遗憾的是,很少有人去读教会史,人们对此抱有偏见。“不看,这是教会自己写的吧?这种神棍编出来的东西,不值一信。”就此,他们永远在自己的偏见中看待宗教,他们无法改变既有的认知。这不是一个好现象,至少不利于互相交流。基督教编写的东西是不可信的,那又凭什么说非基督教编写的才是可信的呢?什么时候无信仰无宗教成了政治正确?是啊,无信仰无宗教一直是政治正确,在我们这个国家里,光荣无尚的共产主义国度。

 对整个西方文明的一知半解来自对宗教的偏见。这使得中国人很难理解西方文化,也无从进入西方文化的精神世界,哲学也好,文学也好,都是如此。东西方隔阂的大裂痕早已在思想精神这一维度上划开,以至于东西方都在各说各话。我想要问的是,我们为什么不愿意接触宗教?就好像避免什么危险的东西一样唯恐不及地回避宗教问题。这种鸵鸟的方式真的有利于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嘛?

 诚如本书所言,就连西方社会的人士也在忽略基督教对文明的影响。越来越少的人关心教会生活,宗教成了生活的附属品,而不像过去的人们那样渴望生活在信仰之中。大学和学术机构早已从神学院中分离出来,神学院成了无人问津的知识殿堂。就连法律来自宗教也成了一句被嘲讽的话。这年头没人信这句话了,你要这么说真的容易被人当作神经病。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虽然整个西方社会在偏离宗教,基督教在西方社会打下的基础磐石还是很扎稳地存在,那些潜移默化的价值观恰恰来自基督教的核心内涵。比如,反对虐杀、反对杀婴、反对通奸、一夫一妻制、妇女地位的提升、生命是神圣的(因它来自上帝的主权)谁也不可剥夺、保护私有财产、人人平等……这些基督教教义的核心内涵是如何改变当时的罗马人以及欧洲后人的,书中有详细的论述,在此我就不再赘述了。

世界上第一所医院、红十字会由基督徒创立。基督徒在医疗、护理、教育等诸多方面的杰出贡献改变了这个世界的面貌。医院、学校、红十字会、疯人院、孤儿院等等,都是从基督教教会而来。有些基督徒被世人所记住,例如南丁格尔,而更多的基督徒则以自己的生命活出了天主的荣耀。

 我始终认为,开明达观的人愿意去读一读,这样他们甚至还能知道几千年来被迫害的基督徒殉道者无以计数。但不愿意放弃自己偏见的人永远也不会去翻开这一本书。即便我告诉他公元311年伽勒里乌斯签发《宽容法令》的由来恰恰证明了基督教早期是如何遭受罗马人迫害的,他也未必取信于此,他永远捂着耳朵在那儿自说自话:“不,罗马人对宗教很宽容。罗马人没有干涉别人的宗教。你们基督徒都有受迫害妄想症?”

国家福利与教会慈善

本书令我印象深刻的有那么几处,其中之一就是关于慈善。慈善这个事儿,到底是由国家来做,还是由教会来做好呢?这涉及了主导国家福利还是促使民间慈善的思考。时下大多数国人认为,国家的职责之一就是提高国民福利,难道对此还有任何疑问吗?提倡国家福利者每逢争论必要提及北欧高福利国家,但我建议他们最好再捎带上“高税收”三个字,否则怎么看都不觉客观。其实,教会慈善与国家福利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是自愿性的捐助,而后者则是强制性的征税。国家主导的福利工程帮助了穷困潦倒的人没错,但也助长了不负责任的心态。在美国非婚生儿童的出生率一直居高不下,从20世纪60年代起就开始呈现稳定上升的趋势,上升了近600%。国家福利无意中产生的另一个有害后果就是奖励懒惰,这样就废除了基督教的“若有人不肯工作,就不可吃饭”的诫命。(帖后3:10)Walter Benjamin 把这些后果称为“轻率的慈善”之产物。

 国家福利诱导很多人以为政府理所当然地要提供他们所不能承担的费用,以生活必需品之名。但持有这种想法的人确忘记了国家除了征税以外,它本身不可能创造任何财富。奥地利经济学家Wilhelm Ropke曾经说过:“福利国家是一种廉价的道德主义的游乐场,廉价的道德观绝不是道德。”这种道德观和基督教的道德观完全两码事,我认为国家福利压根就不存在任何道德可言。因为任何出于非自愿的,强制性的逼迫就是非道德的,这首先违反了正义正当性。没有正当性的所谓的“善”,是伪善。

 我的一个思考认为,随着16世纪的宗教改革,新教脱颖而出。众所周知新教有大大小小的教派,仅目前我所了解的数据是新教有两千多个教派。这无疑是削弱了基督教的力量,这让教会举办慈善增加了困难。罗马大公教会的力量犹存,但与宗教改革之前的社会相比,基督教的不团结让政府对慈善有了插足之地。何止是慈善,学校、医院、孤儿院等领域都被国家侵占,所谓公立的,成了国家大公无私的一面招牌。尤其是我们这个国家,没有信仰的传统,就更容易接受唯有国家和政府才能把做公益和慈善做好。盲目地相信国家政府,却对民间力量极其缺乏信任。

但是作者在论述公立教育这一章时,似乎不能以理服人。因为这一章对公立教育的肯定与前一章质疑国家福利的逻辑相悖。我并不反对教会办教育,那没有强制性动用别人的钱。但本书作者认为义务教育是值得肯定的,就像路德一样坚持认为送每一个孩子去上学是世俗政府的责任。我们都知道缺乏教育的社会是会走向毁灭的,而人人享有教育的权利虽很崇高,却值得问一问,停下来思考一下:我们真的有必要让政府举办义务教育吗?

标准化的应试教育几乎是义务教育制度无法避免的产物,为了适应这一制度,儿童从小就被淹没在一套标准体系之中,淡化了个人特长。义务教育只是一条以教育为名的生产线,生产出来的商品是基本掌握阅读和写字的人。义务教育的普及消灭了文盲,它有一定的好处,但这种好处未必只有通过这一方式达成,识字率的提高有多种途径。

义务教育是在德国诞生的。在1717年,普鲁士帝国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就颁布了一项《义务教育规定》,明文规定“所有未成年人,不分男女和贵贱,都必须接受教育”。在普鲁士,受教育和服兵役一样被视为公民必须的义务,而国家则为它的公民提供免费教育,通过教育,灌输民族统一的思想,全面提高国民的素质。义务教育算算也就这么300年不到点。但我们现在已经认为上学是一种社会规范,谁不去上学就是个异类并且要承受别人怪异的目光,更可恶的是不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了。

我们希望帮助穷人接受教育,但是因为办学基本上被世俗政府所垄断,各式各样的学校就此消失,只有政府的公立学校,他们贯彻义务教育。我们应该想一想,这种在军国主义思想里诞生的教育制度,是我们所渴望的教育吗?即使它是免费的,公益性的,也并不见得多么高尚可人。

财产权和个人自由

缺乏自由和私有财产权,一个人的工作和经济生活几乎没有尊严。两者根植于十诫“不可偷盗”和“不可贪恋”的诫命。私有财产对人的自由至关重要,两者不可分离。没有私有财产权与没有宗教自由、言论自由或者新闻自由的权利紧密相关。政治自由来自《圣经》和基督教的根源这一点并未被人所共识。

另外,很多人认为公有制是基督教的一个反映,由于一些早期的基督徒卖掉了自己的财产并且所有的东西都大家使用,分配“照各人所需用的”,使得人们认为公有制的思想根源来自基督教。首先他们忘了并不是所有新约时代的早期基督教变卖财产,第二,他们应当指出早期基督徒所实践的“凡物公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而不是任何政府高压所迫。行为被强加,无论出发点和目的是多么高尚,永远都不是基督教的。基督虽然希望所有的人来跟随他,但他也允许人们有背弃他的自由。在精神上强制总不是他的办法。上帝不希望在属灵的事情上强迫人,他也不希望人们在世俗事务上被强迫,比如在经济活动当中。

第一批居住在美洲的英国人于1607年登陆并称他们在新大陆的居所为詹姆斯敦。这些人由约翰史密斯船长带领。这些殖民者在经济上组成一个社会主义的共同体,要求所有的居民将劳动产品全部贡献给“公共仓库”。个人没有私有产权和经济自由。这种制度很快变成灾难,引发饥荒,甚至饿死人。因为这种公有制制度是在对懒惰进行奖赏,只适用于懒惰者,这些人很快就决定自己没必要去工作,因为有其他人为他们工作。因此从1611年开始,行政官托马斯戴尔着手废除公共仓库,四年后他让一家伦敦公司分给每一个殖民者一份五十英亩的土地,假如他们自己愿意开垦的话。注入了私有财产和经济自由给詹姆斯敦带来戏剧化的改变。基督徒不是狂想家,它不试图在改变人的内心之前去更新这个世界的习俗。基督教对人的自由和私有财产权利的支持为自由市场经济制度或者资本主义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同时也反对严重缩减人的自由和任何毁灭私有财产的行为和计划,以及不道德的命令式经济。

资本主义是自由市场的同义词。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对资本主义有相关的定义:“假如资本主义意味着一种经济制度,而这种制度确认了商业、市场、私有财产在根本意义上的积极特色,以及由此而来的生产方式相应的责任,还有在经济领域中人的自由创造力,那么答案理所当然是肯定的。”正如约翰张伯伦指出,资本主义或者说自由市场,不是属于基督教或者基督教本身,它仅仅是摩西律法的一个物质上的副产品。即资本主义是基督教的自由价值观应用于经济生产和经济活动的一个副产品。可以确定的是,资本主义的经济自由有时会被滥用,然而资本主义不仅仅生存下来了,而且还带给更多人以更大的繁荣和自由。尤其是在美国实行的那种制度,是所有经济制度中最为道德的了。因为它没有强制或强迫个人进行指定的经济交易活动,它允许个人或公司自愿自觉的行为。个人不必购买或销售其产品,除非他们愿意。而且,个人不被强迫去生产一种未被自己意愿的产品。【当然有人反驳说美国不见得是最好的制度,我们当然不能那么说。确实这个世界还没有充分实践完全符合自由伦理的一切。但笔者提醒诸位,为了有效地批评自由主义、资本主义,必须严格区分两种批评对象:自由(资本)主义理论和自由(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区分至关重要,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自由(资本)主义一直是一种没有实现过的渴望。自由(资本)主义理想仅仅是不完美地体现于现存自由(资本)主义社会中。结果,同时批评理念和现实,这在根本上是混乱的。】

(《基督教对文明的影响》, 阿尔文·施密特(Alvin Schmidt)著,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