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国临在的争战 文/孙毅 长老

虽然教会群体存在于世界的主要使命并非是让专制的社会制度崩溃,正如耶稣来本意并不是要在地上产生纷争;但如果这种专制体制就是要以这种偶像崇拜来奴役人的良心与思想,这两个社会关系的冲突与争战就在所难免。

5252423_093318398000_2

经文: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4-38)

一、经文背景与含义

今天我们读的这段经文可能会让大家想到前一段时间教会内一些参与户外敬拜的弟兄姊妹所遇到的发生在家庭中的争战,就是政府部门通过威胁我们这些弟兄姊妹在老家的父母,甚至带他们到北京,来试图劝说这些弟兄姊妹不再参加户外敬拜;以这种方式把原本是坚持信仰与这个社会体制间的冲突转移到了家庭中亲情关系之间的冲突。

我们今天在这个国家所经历到的这种争战,其实当年耶稣也经历过。就在他说完我们所引的这段话不久,按马太福音的记载,正当他在教导众人的时候,他的母亲和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耶稣没有马上出去,却回答告诉他的那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太12:48-50)

耶稣之所以这样回应他的母亲与弟兄是有原因的。按照上下文来看,耶稣当时正与法利赛人就他在安息日医好了一个手枯干之人的事情产生了冲突,以致法利赛人商议怎样可以除灭耶稣(太12:10-14)。并且当耶稣医治了一个又瞎又哑的人之后,法利赛人对那些感到惊奇的众人解释说,他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才有行这样事的能力(太12:22-30)。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当时那个北部加利利的犹太社区中,耶稣与社区中掌握着会堂的权威群体法利赛人产生如此激烈的冲突,不可能不影响到他的家庭成员,毕竟他的母亲和弟兄在这个社区生活,与当地会堂的关系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我们可以想象,当会堂的权威人物控告她的儿子已经被鬼王所占据或使用的时候,作为母亲,她的内心有多么地焦急。其实她带耶稣的弟兄来,是想把他拉回家去的。耶稣因为知道他们的来意,才有了上面那样的回应。

耶稣是在经历这件事情之前,就向门徒说了我们所引经文的那番话。这里,他并不是说他来到这个地上就是为了让地上动刀兵,就是为了让原本太平的生活不再太平,好像这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从人的角度想,他与母亲与弟兄之间发生冲突也并非他的本意。作为神的儿子,他的本意是要给人带来真正的和平与平安(这是同一个字);所以他在登山宝训的八福中才会说:“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太5:9)当他在客西马尼园被抓的那个黑夜,知道自己要被无辜地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还是叫他的门徒放下手中的刀,告诫他们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他宁愿自己被人钉死,也不愿意让他的门徒使用暴力的方式来保护自己。

为了防止误解(正如很多人引用这节经文想要来证明的那种误解),路加福音平行经文中将“刀兵”这个字改为“纷争”(路12:52)。虽然产生纷争不是耶稣来到这个地上的本意或目的,然而纷争的产生却是一种不太可能避免的客观结果。如果我们注意到这段经文中,纷争或冲突产生的主要社会关系是家庭关系,儿子与父亲、女儿与母亲、媳妇与婆婆,那么我们可能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耶稣所传的、以及他所做的为什么会在人的家庭关系中带来这种冲突呢?他来不是要给我们个人带来平安、社会带来和平的吗?

我们可以从耶稣对他母亲与弟兄的回应中找到答案的线索:“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如果我们真能够看见的话,那么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一个新的天父的家,在这个家中,凡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形成了一种新的家庭关系,或者如我们现在所常说的那种肢体关系。因此可以这样说,在这个地上,一种新的、惟独遵行天父旨意之社会群体的形成,与这个地上,这些人原来所在的社会群体之间,似乎是无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种冲突。而这种冲突在这两种性质的家庭之间:天父的家与肉身的家之间,表现得特别明显。

当然我这里马上要说明,神的家在这个地上的出现,并不是要替代我们在地上原来的那个家庭关系。耶稣那次没有马上跟随他的母亲及弟兄回去,并不意味着他从此与这个家庭就脱离了关系。反而在十字架上,他承受苦难最重的时候,他依然掂记着他的母亲,并且把站在十字架下的母亲亲自地交托给他心爱的门徒,才离开这个世界。

如果天父的家只存在于天上(有时简称天家),那么我们在地上也就不会遇到这样的冲突了。而问题是,神的家已经出现在这个地上,我们都已经是在这个家中的人,彼此成为肢体。这样的肢体关系与原有家庭关系的冲突一定要放在原有家庭所在的更大社会关系背景下去看。就当时的犹太社群来说,每个人的家庭是围绕着当地的会堂而成为这个社群中的一个部分,这些家庭不能够独立于这个社群而存在。在约翰福音中,记载了耶稣医好一个天生眼瞎的人,他去西罗亚池子一洗就看见了。因为那天是安息日,法利赛人组织的调查法庭专门把这个人的父母叫来,要他们说他的儿子是怎么看见的。那人的父母回答说:“他已经成人了,你们问他吧,他自己必能说。”(约9:21)那人的父母之所以这样回答,是因为他们知道这些权威调查者的意思已经定了,“若有认耶稣是基督的,要把他赶出会堂。”(约9:22)某种意义上来说,当时的犹太社群是一种政教合一的社区。冲突的实质在于:当局一定要这个社区的人按照他们的解释去认识天上的那位神。

二、中国社会处境下的冲突

在基督信仰传入中国社会的历史中,特别是在这二三百年间所发生的各种教案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因基督的福音随之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社会群体关系的出现,我指的是地上教会的肢体关系的出现,在中国原有宗法式家族关系体系中无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冲突。这种冲突最典型地表现在家族祠堂所进行的祖先崇拜中。在宗族关系还没有被二十世纪各种政治革命与政治运动所扫荡之前,每个家庭都是围绕着宗族祠堂而被组织在这个社群中的。当一个人或其所在的小家庭归信基督而进入到教会群体中的时候,是否还要参加整个家族在宗祠中的祖先崇拜,或者是否还要参加主要是宗亲组成的全村祭神活动?这就成了他们当时所要面临的重大选择。当他们选择不再参与的时候,他们的选择所带来的冲突就成为一些教案发生的背景因素。

如果按照现今一些人的神学逻辑来看,信仰是人内心的事情;就外来的行为来说,就如哥林多书中所讨论吃祭肉的问题,乃是属于“无关紧要的事情”,个人可以照着良心自由的程度进行选择。但哥林多前书对于吃祭肉问题的讨论,其解决的方式最后还是通过一种群体生活方式为前提,而提出解决途径的:“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13)信仰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群体中的事情。基督信仰与一个在形成中的肢体关系有着紧密的关系。如果我们的信仰没有在行为中体现出来,没有清楚地与原来的生活方式表现出分别出来的标记,那么在这个地上想要建立起来神家中的那种肢体关系是不太可能的。

可能我们会说,在这个地上的有形教会中建立起来肢体关系就那么重要吗?将来离开这个世界回到天家不才是我们的盼望吗?将来回天家确实是我们每个人的盼望,但神为了照顾我们的软弱,在这个地上也为我们建立了他的家,就是地上有形的教会;让我们在其中接受喂养,“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2)个人只有在这个“基督身体”之中,才有可能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基督的门徒。

问题是这些在百多年前发生在乡村中的事情,与我们这群生活在21世纪中国大都市的教会群体有什么关系呢?其实,发生在我们这个时期的争战与那个年代发生在乡绅社会中的争战属于同一性质。笼统地说,中国社会在历史上就是一个大一统的社会。今天的政府官员们虽然嘴上说是人们的公仆,实际上还是以“父母官”自居,自认为除了有权力管理属下臣民的衣食住行之外,还要负责这些人心里想的是否正确,嘴上说的是否正确(即教化的责任)。

在1949年之后,虽然过去乡绅的那些宗法制度被扫除了,但却代之以一种体现了“宇宙真理”的意识形态。今天中国社会的这种极权统治仍然在依靠着这种“意识形态”为其提供的合理性。这种表面上看似无神论的“意识形态”对人无论内心还是行为上所要求的忠诚与服从程度,都不次于一种有神论的要求;就是说它不只是要求人们按照法律的条文有外在行为上的服从,还通过从幼儿园直到大学的整个教育体系、从报纸、电台电视直到网络的各种传媒体系等,教化和掌控着人们心里所想的、嘴上所说的,都能够与他们所认为的“宇宙真理”相适应。在这种思想意识的指导下,这几十年来中国社会形成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社会控制体系,犹如早些年中的一个超大型的家族体系,唯一的区别是用拜他们所掌握的“宇宙真理”来代替拜各自家族的祖先。在这个社会中生活的每个家庭都被其成员所在的工作单位、或者家庭所在的居委会而被组织在这个大家族的控制体系之中;使用的方法也基本是古代传承下来的“保甲连坐法”。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地上教会要形成一个有机的、惟独尊崇基督为大的群体关系,与我们所处社会的原有社会关系产生冲突似乎是无法避免的。虽然现在的逼迫不如古代罗马帝国那么直接,如果你不拜我,那你就要死。但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如果你不听我,比如我让你们在哪里聚会,或者我让你有什么规模的聚会等,否则你就不可以聚会,就是说,你们这个群体他们可以随时取缔。这个冲突十分清楚:在旧有的社会体制看来,教会的这种群体关系似乎只有经过它的允许,在其监管之下才被允许在这个体制下存在。

三、宗教信仰自由

信仰自由不是单指内心中思想意念的自由。当然这种自由基督也赐给了我们。正是他的宝血将我们良心的亏欠洗去(来10:22;9:14,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吗?)。但基督的救恩并不只限于这个方面。在福音书中我们看到,他在医治人的同时,也给他们机会能够去过一个正常的社会生活。比如,他为什么要在匆忙赶往睚鲁家的路上停下来,要找那个被医治的患血漏的妇人?他是想让这个妇人借着在众人面前见证她已经得了医治,而有勇气重新回到她所生活的社群中(可5:22-34)。

在他升天之前,他嘱咐他的门徒务要留在耶路撒冷,直等到圣灵的降临。圣灵的降临不只是加给他们每个个人以内心的力量或恩赐,更是把那些来自于不同地方的人(使徒行传2章不吝篇幅地列了当时世界十多个地区)连接到了一个地上神的家里才有的肢体关系之中,形成了一个以基督为主的群体。我们读使徒行传的前几章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群体的出现,以及他们所传讲的耶稣复活的信息,让当时犹太社群的当权者们感到了威胁。对于犹太公会的要求,使徒们的回复是:“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

这段历史让我们看到的是,基督知道,就是蒙他所救赎的门徒,在这个地上也还是需要一个神的家;并且他求父所差来的圣灵确实为我们预备了这地上的家;虽然它还是暂时的,将来一定会被从天而来的新耶路撒冷所替代,但这个家还是我们在这个世上敬虔度日所需要的。无论我们之前是怎样的人,“藉着他[基督]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弗2:18-19)基督所赐给我们的家,已经在这个地上,使我们在这个家中得享生命\生活(life这个字同时有这两重含义)的自由,即自由地活在他在其中作王作主的肢体关系之中。这个群体是一个惟独遵行父旨意的生命/生活的共同体,虽然现在我们不能实际地做到“凡物公用”,但这个原则在我们中间还是有效的:在平等地互为弟兄姊妹这肢体关系中,用基督的爱去关心和帮助其中有需要的每一位。

所谓信仰自由,不单是指内心中信仰的自由,同时是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能够活在这个群体中,和这个群体一同去敬拜神、享受肢体关系的自由。在这个意义上,追求这种信仰自由,从而享受到基督所赐给我们在这群体中自由敬拜与生活的美好,是基督信仰的基本要素;这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够被剥夺的。

可能有人会说,今天得到这种信仰自由的生活是完全可能的,不需要争战,只要人们把聚会的人数限定在多少人之下,只要聚会不要太公开。当然我们要承认现在确实比几十年前的那种限制要有改进,不过这也是争战得来的。在每个时期只要存在着这些“只要”,就存在着争战。当然,这种属灵的争战并非泛泛地针对每个时期都多少会有的来自社会环境的那些限制。一个地上教会面临的争战更多是刻意地对着她而来的限制所导致的争战。从灵性的角度看,发生争战的核心其实并不主要地在于这个群体的“量”或规模大小,而取决于其“质”的方面,即作为神在这地上的家,在惟独遵行天父旨意之中所形成的名副其实的肢体生活,是否到了爱基督甚于爱父母、儿女、上司或党国的程度,从而威胁到了这个世上政教合一的极权组织。

因此这种属灵争战的实质,就是要消除以往社会群体中把某个偶像当作神来拜的情况。新的惟独遵行天父旨意的群体的形成,对于以往那种专制的、要人们把某个偶像当作神明来拜的社会关系无疑构成了威胁。虽然教会群体存在于世界的主要使命并非是让这种专制的社会制度崩溃,正如耶稣来本意并不是要在地上产生纷争;但如果这种专制体制就是要以这种偶像崇拜来奴役人的良心与思想,这两个社会关系的冲突与争战就在所难免。不管我们心里多么想让教会远离政治。

这种争战的目的不是要在这个地上建立起上帝的国(就如当年的太平天国),或者让地上的社会秩序崩溃而使其陷入无政府状态,而是要帮助世上的政权回到上帝设立它的本位上:即作为世俗社会管理者的位置;帮助其在这个本位上树立起从上帝而来的权威。在这个意义上,教会本身并无意要取代政府、家庭或其他社会群体在这个世界的功用,却有责任帮助国家、家庭等社会群体更好地发挥其职能(当然也接受来自这些群体的帮助),从而在这个社会中建立起来更为和谐的社会秩序。这个意义上,教会作为基督的身体,对基督所赋予其权利的坚持,对其肢体关系的看重,并不是要与一个世俗政府对抗,而是在这个社会中与其他社会群体一同努力来形成一个正常的社会秩序。可以说,可以让人得享信仰自由的教会群体是形成一个有机和谐社会秩序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