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 第 20 章:
1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2“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3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4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他们就把他收进城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5若是报血仇的追了他来,长老不可将他交在报血仇的手里,因为他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6他要住在那城里,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
7于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莲山地,分定示剑;在犹大山地,分定基列亚巴(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8又在约旦河外耶利哥东,从流便支派中,在旷野的平原,设立比悉;从迦得支派中,设立基列的拉末;从玛拿西支派中,设立巴珊的哥兰。9这都是为以色列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城邑,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不死在报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
弟兄姊妹主内平安!
今天我们分享约书亚记第20章。
19章结束,以色列人分地已毕,各支派都分得了属于自己的产业,但这是否意味着整个分配土地过程的结束呢?当然不是!因为还有一个支派,即利未支派需要安置。尽管作为分别为圣、专门服侍神的支派,他们在以色列中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但神明确要求从各支派所得的地业中给他们城邑居住。第20、21章记载的就是与此有关的事情,其中首先涉及的就是设立逃城——这六座城全部属于分给利未人的城邑。
以下我们首先分享逃城的目的、意义和设立,然后简单分享本章经文带给今天我们的属灵教训。
一、逃城的目的和意义
自神借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准备得迦南应许之地为业以来,神在摩西律法中多次提及逃城,主要的经文包括《出埃及记》21:13,《民数记》35:6、9-28以及《申命记》19:1-13等——可见神对设立逃城的重视。那么,为什么神特别吩咐以色列人要设立逃城呢?逃城又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呢?我们将从与之相关的两方面背景说起。
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象、样式创造的,因此生命的主权属于神,不能任意侵害。如果任何人或兽非法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就必须付上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这在洪水以后神晓谕挪亚的话中表达的非常清楚:“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 9:5-6)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谓“杀人偿命”原则的由来和属灵依据,通行于摩西律法及古代各国之法律。但实际生活的情况是复杂的,有些人虽然致人死亡,但却并非有意为之,而是出于事故或不小心等原因,即这里所谓“误杀人”的。如果简单地一律按“杀人偿命”的原则处理,显然有失公平,故需要为这类情况提供特殊的处理办法,尽可能地保全这些误杀人者的生命。这是与逃城相关第一方面的背景。
第二方面的背景则与古代“报血仇”的司法体系有关。上古时代与现在不同,并没有完善的国家和公共司法体系,对杀人者罪行的追讨主要依赖于被害人所在家族的复仇——即被害人所在的家族有义务动用一切力量,使“流人血人的血也被人所流”。这种带有明显私人性质的司法体系对于误杀人的人显然是非常不利的,尽管他们情有可原,但如果没有适当的庇护措施,就很难逃脱被杀的命运。
逃城正是神在以色列人的地业中所设立,用于拯救“那无心而误杀人”之人的——这就是设立逃城的目的。当以色列人在约旦河东摩押平原,准备进入迦南地之前,摩西特别吩咐:“要将耶和华你 神使你承受为业的地分为三段,又要预备道路,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去。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可以存活,…… 免得报血仇的,心中火热追赶他,因路远就追上将他杀死,其实他不该死,因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申 9:3-6)本章所记载的,正是约书亚和以色列人将摩西的吩咐付诸实现的过程。
由此我们可以看见逃城所显明的两方面重要的属灵意义:其一是有关神的公义。神是公义的,这是圣经一再申明和强调的真理。诗人说“耶和华在他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诗 145:17)当年天使前往毁灭所多玛的时候,亚伯拉罕为罗得与神“讨价还价”时,述诸的正是神的公义:“将义人与恶人同杀,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这断不是你所行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 18:25)人有神的形象,生命的主权属于神,所以故杀人的必须被杀,这是神公义的彰显。但若同样对待误杀人的,正如亚伯拉罕所言,就不是公义的作为了。公义的基本要求,就是得其所当得的(其实这才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真正内涵)。无论是使故杀人者存活,还是使误杀人者被杀,都是不公义的。所以,神设立逃城,以便使那些误杀人的可以存活。
当然,尽管出于无心,毕竟导致了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不能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同样是公义的要求。故此,有关逃城的律法也规定,那误杀人的必须住在逃城里面,不能离开(有点监禁的味道),直到当任大祭司死亡为止。
其二是有关神的拯救与代赎。神不仅是公义的、是审判主,而且同时还是慈爱的、是救赎主。当大卫因擅自数点人数而获罪,耶和华神通过先知迦得让其选择所要降下的灾祸时,大卫说:“我甚为难,我愿落在耶和华的手里,因为他有丰盛的怜悯;我不愿落在人的手里。”(代上 21:13)误杀人的若落在报血仇的人手里,必死无疑。但落在神手里——即躲进逃城,就可以获得拯救。他将受到公正的审判,并且可以住在逃城里得以保全生命。不仅如此,在当任大祭司死后,他就可以完全得赎,回到自己原来的城邑。
在这个意义上,逃城是主耶稣基督的预表。我们都象那误杀人的,因犯罪而当受永死的公义刑罚。但“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 3:16)我们这些相信主耶稣的人,就如同躲入了逃城一样,因耶稣基督宝血的遮盖,得以出死入生。如果你仔细思想在当任大祭司死亡以后那误杀人的就可以完全得赎的规定,这一点就更明显了。
二、逃城的设立
为确保逃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彰显神的公义与救赎,神详细说明了逃城设立当注意的事项。综合来说,逃城应当在约旦河东、西各设立三座,以后应随着以色列国土的扩展而同步增加(可惜这一点从未实现)。应当预备进入逃城的道路,以方便误杀人的逃入,免得因路途艰难而被报血仇的追上(据说,通往逃城的道路有十几米宽,并且在逃城城门口树立有明显的标志)。逃城的长老有责任保护前来寻求庇护的人,并使他们受到公正的审判。逃城也要为符合条件的人提供住处,但却要把故杀人的交给报血仇的等等。
所有的逃城都属于分给利未人的城邑,这其中自然有神的美意。当以色列人在应许之地得着产业的时候,神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让他们散居在各支派之中,目的一方面是要利未人“将你的典章教训雅各,将你的律法教训以色列”,(申 33:10),另一方面是要他们“将判语指示你”。(申 17:9)可见教导律法与审判,本就是祭司利未人的职责,由他们管理逃城并负责相关的事务,无论从属灵还是社会的层面,都是再合适不过了的。
为此,约书亚在迦南地北部的拿弗他利支派、中部的以法莲支派和南部的犹大支派的地业内,各设立了一座逃城。其中南部的希伯仑和中部的示剑,都是与以色列的列祖关系密切的城邑。这些城邑把整个迦南应许之地大致分为均等的三部分,使需要的人能够及时、方便地逃到其中之一,从而使神的旨意成就在以色列中。
在进入迦南之前,当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玛拿西半支派得河东之地为业的时候,摩西也随即在各指派中各设立了一座逃城。因此,在整个以色列人定居的土地上,共设立了六座逃城,完全是按摩西当年从神所领受的。这件事工的成就,经过了前后两代以色列人持续不断的工作。
三、属灵的教训
最后,从这章较短经文所记载的,我想与弟兄姊妹分享两方面属灵的教训,可以应用于我们今天的教会建造,指导我们过敬虔的生活。
首先,从成功设立逃城这件事工上,我们可以再次看见摩西、约书亚以及以色列人的顺服。这是约书亚记重要的主题,是那一代以色列人最值得称道的美德,也是以色列人争战得胜的根本之所在。不仅如此,这里的顺服,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不仅仅涉及个人的所为,而是全体以色列人的顺服;也不是只涉及一代人,是两代人前后一致的顺服。当年神如何借摩西吩咐以色列人,摩西就身体力行,如今约书亚他们也照样遵行,没有一点为难,没有一点迟疑,也没有一点折扣,这实在值得我们效法。圣经说“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 15:22)又说:“顺从 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 5:29)无论对教会还是信徒个人而言,顺服都是最紧要的,也是需要随时、随地不断警醒和操练的。不但如此,更要在教会建造的过程中生成“顺服的基因”,以使对神的顺服可以在两代人之间持续地传承下去,这样的教会才具有真正的生命力。
今天我们既自认为从神领受了建堂的使命,就理当顺服到底。如果半途而废,恐怕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是顺服吧!故此,即使这一代的教会领袖和会众过去了,只要建堂的事工未竟,下一代依然需要象约书亚及那一代以色列人一样,继续遵行神的旨意,直到神的旨意成就为止。以前我们多在个人的层面上思考、操练顺服,但今天的经文却引导我们进深思考教会整体的顺服,以及两代信徒间顺服的传承。
其次,今天的经文也引导我们进深思考有关持续争战与奉献的问题。在经过了长期的旷野漂流和争战之后,以色列人终于分得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下一步还将面临着实际占有这些土地的艰难争战,以及在所得为业之地恢复安定的生活。而就是在这样承前启后的时刻,神却要他们首先设立逃城并分配城邑给利未人。也就是说,所有的逃城及利未城,都是需要各支派先攻占,然后再奉献出来的。这样的时候,往往是喜悦、疲惫、松口气以及为前途担心等等情绪交织的时候,也往往是容易专注自己得失的时候。当如何保持警醒不懈怠、继续争战并得胜、甘心乐意地奉献以及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实现起来实在并不容易。尤其在追求本支派的利益与遵行神的旨意、照顾兄弟支派的利益之间,需要胜过许多的试探与挑战。以色列人后来各支派交出的答卷并不相同,有些较好(如犹大支派),有些则较差(如但支派)。我们今天同样身处争战之中,也同样有些“百感交集”。但神的旨意依旧,并且越来越清晰。我们不知道前面的路还有多远(这实在是出于神的智慧),但求主使我们能“把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来 12:12)从而可以忍耐、顺服到底。“‘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来 10:37-39)
愿主保守、祝福他自己的守望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