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2015年5月17日主日讲章/小白牧师

罗马书 1:18-23 原来, 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 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 神,却不当作 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 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今天我们开始分享罗马书的正文,范围是1章18节以后剩余的部分。

一、人为什么迫切需要福音

保罗在罗马书一开篇就宣告:作为特派传神的福音的使徒,他急切地要将这福音传给所有的人——既包括已经领受神启示的犹太人,也包括“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 神”的外邦人;既面向以智慧著称的希腊人,也面向蒙昧无知的化外人;既涉及即将前往的罗马的人,也涉及切心想要前往的西班牙的人——总之,各族、各方、各国的人都需要神儿子的福音!

为什么所有的人都需要福音?为什么传福音如此迫切?保罗在今天要分享的这段经文的一开始就给出了答案:因为所有人都是“不虔不义”的,都处于神的忿怒之下!神人摩西同样说过:“我们因你的怒气而消灭,因你的忿怒而惊惶。 你将我们的罪孽摆在你面前,将我们的隐恶摆在你面光之中。我们经过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我们度尽的年岁好像一声叹息。”(诗 90:7-9)这是人真实而极度危险的处境,是传福音的前提,是信福音的基础,是生死攸关、刻不容缓的大事!因此,福音并非是人已有美好生活的锦上添花,却是溺水将亡之人唯一的救命稻草!

从1章18节到3章20节,保罗论述了人的不虔不义(更常用的说法就是人的罪)。首先从外邦人开始,是从日常生活、个人生活经历这样的角度述说的。这些不虔不义是我们自己所熟悉的,因为我们都不同程度地犯过这些罪。

今天我们传福音,同样要从这样的前提开始。如果一个人不承认自己的罪,没有意识到因此而处于的危险处境,他就不可能真正理解福音,不觉得自己需要福音,更谈不上信福音了。

二、不义的严重后果与原因

保罗从不虔不义、或者说从罪的后果讲起。首先我们一定要记住,所谓不虔不义是神宣判的!任何判决的效力都是由作出判决之人的地位与权柄决定的。神是天地万物的主宰,是人的创造主和审判主,是圣洁、公义、断不以有罪为无罪的大君王!圣经说:“我们的神乃是烈火”(来 12:29),又说:“落在永生 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 10:31)现在这位“神的忿怒”,正“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如果你能在这样的一个法庭上作为被告去思想罪人的处境与后果,那问题的严重性、危险性和紧迫性将是何等大啊!

神判定一切罪人都是当死的——不仅指肉身的死亡,更指灵性与永远的死亡——即一切不虔不义之人都要下入地狱,受永远的刑罚,与神永远隔绝。主耶稣曾告诉门徒说:“在那里(即地狱),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

神审判的方式之一就是“任凭”罪人活在罪中,这个词在这段经文中使用了三次。罪人也许会很高兴神如此待他们,因为“没人管”岂不是太好了吗!但其实这是身处险境而不自知,是向着死亡加速飞奔。医生若限制一个病人的生活,并给他许多药物,那说明这病人还有得救的希望。但如果医生任凭病人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那这个病人一定是没有希望、时日无多了。如果离开了神的看顾,被交给撒旦,任凭你活在罪中,那被败坏的可就不仅是肉体了,灵魂同样不能幸免。

我们所处的同样是一个不虔不义的时代,对神的忿怒与审判并不以为意,只一味地放纵情欲,享受罪中之乐。即便是基督徒,因为真理传讲的片面和这世界强大的诱惑,也常常混同世人。但神的忿怒与审判并不因此而消失,离我们并不遥远(人在世的日子最多也不过百年)。但愿我们能时常警醒、敬畏神、信福音,从而逃避神的忿怒。

人怎么就成为不虔不义的了呢?这里的经文说他是自愿的、故意的:是故意“行不义阻挡真理”,是“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是“故意不认识 神”。人是神创造的,本当认识自己的造物主。因为借着神所创造的万物,人就应当知道“神的永能和神性”,这是任何人都有机会的,都不能否认的。正如守望教会的信约所告白的:“神在历世历代向所有人借着宇宙穹苍、自然万物、生命气息的奇妙;沧海桑田、赏善罚恶、国家兴衰的奥秘;情谊人群、智慧聪颖、人心良知的尊严来显明祂自己,要叫人寻求神。”(守望信约第一章第二条)但人堕落以后就陷在罪中,悖逆神,活在黑暗之中,放纵情欲,再不能也不愿意认识神,实在是可恶、可悲而又可怜。

由于人的故意,人就必须为自己的不虔不义承担责任,承受神的忿怒与审判。若没有福音,人的命运就真的没有改变的可能了。

三、最大、最恶的不义

那么人最大、最恶的不义是什么呢?回答之前我们先简要回顾一下什么是义。在圣经的观念中,义主要可以从两方面理解,这两方面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一是“给人或神所当得的”。我们说神是完全公义的,就是因为他从不偏待人,按各人所行的报应他;二是“与人或神有正确的关系”。圣经说约伯是义人,就是因为他敬畏神,与神的关系是正确的。

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很容易看出人在神面前的不义。神是人的创造主与审判主,是人当敬畏和敬拜的。但人在犯罪后却故意不认识、不荣耀、也不感谢神。更严重的是,人还不以此为满足,竟然先制造各样“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的偶像,然后再跪拜它们。拜偶像、不敬拜神,这就是人最大、最恶的不义,是人最严重的罪!因为人没有把神当得的(就是敬拜和感谢)给神,与神之间的关系是完全不正确的!为此,当神在西奈山颁布律法的时候,十诫的首两诫就直指这最大的不义:“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出 20:3-5)这才是在神面前一个义人所当做的。

偶像是人造的,人跪拜自己手所做的,不仅仅说明人的愚昧和荒谬,更显明人的邪僻。不虔不义之人就是一心不要神做主、一定要自己做主,于是连“神”都要自己造!可以说在人类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拜偶像贯穿于古今中外各个民族之中,连以色列人都未能完全幸免。中国人在此要更糟糕一些,拜的直接就是死人。这些人活着的时候连自己都帮不了(要不然,他们一定帮自己不死,哪还轮得到你拜?),死了以后到神通广大起来了,实在荒唐!当今的时代,不仅有形的偶像香火依旧(看看每年春节雍和宫所谓头香的报道就知道了),无形的偶像更是数不胜数,金钱、工作、甚至手机不就是许多人的偶像吗?难怪使徒约翰告诫我们:“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约一 5:21)弟兄姊妹,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警醒再警醒啊!

四、人生里的不义

人对神的不义,必然导致生活各方面的不义;信仰的腐败,必然导致道德的腐败。正因如此,“士师记”才以“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 21:25)描述那个时代的特点。以下,保罗也开列了一份清单,里面记载的都是生活中常见的、我们每个人都亲身经历过的形形色色的不虔不义。

最直接、最明显的不义就是“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也就是“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即今天所谓的同性恋。很不幸,保罗在两千年以前首先所斥责的大罪,今天竟堂而皇之地反扑回来了。教会的软弱与真道的衰落可见一斑,教会真的需要在主面前好好悔改!

性别是神创造人时设立的最基本秩序,是人最基本的特征与标志(凡涉及个人信息一定都有这个项目)。而由夫妻两性组成家庭,正是神所设立的基本社会秩序。但同性恋公然逆此而行,其反叛、悖逆神的特征甚为直接和明显。这大概就是保罗将其单独并首先列出的原因。尽管今天有许多为同性恋的开脱,但圣经始终将其定为大罪,认定其为“逆性” 的事。无论是外邦人的所多玛还是以色列人的基比亚,都因犯此罪而受到神严厉的惩罚,以为后世的鉴戒。可惜,历史给人最大的教训就是人不接受历史的教训,以致同性恋今日大行其道。更可悲的,一些教会组织也为其背书,竟然修改教会法规使同性恋合法化。主啊!求你复兴你的真道,洁净你的教会,好起来与罪恶争战!

接下来保罗所罗列的,是众多不虔不义的代表,是我们都熟悉的,也是在日 常生活中常常触犯的。其中不仅包括外在如凶杀等公认的大罪,而且还包括内在如无知等在人并不认为是罪的。改革宗神学正是从类似的经文中,归纳出了所谓“全然败坏”的教义。以下我们选择其中的几个,稍作分析。

先看“背后说人的”,也就是背后议论人、说人闲话。没人敢说自己从没犯过这罪。从家人、朋友、邻居、同事、老板直到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的人,都可能成为我们背后议论的对象。所议论的内容,基本没什么好话,是不会拿到台面上说的。背后说人为什么是罪呢?因为它是人不诚实的表现,是暗昧见不得光的。作为一个基督徒,应该光明磊落、坦诚待人,而不应当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如果你觉得一些话不能当面说,那就对谁都不要说,千万不要在人背后“嚼舌根子”。当然,如果有人在你面前说别人的闲话,你也不要听,在这样的事上千万不要好奇,以免在别人的罪上有份。

再看“背约的”,包括不守承诺。圣经一再强调神是信实的、是守约的神,作为分别为圣的选民,基督徒同样应当重承诺、守约定。“你向耶和华你的 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必定向你追讨,你不偿还就有罪;你若不许愿,倒无罪。你嘴里所出的,就是你口中应许甘心所献的,要照你向耶和华你 神所许的愿谨守遵行。”(申 23:21-23)这也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同样适用的原则。今天的中国,信义尽失,背约之事多的大家都习以为常了。但这对于一个社会却是非常危险的。惟愿弟兄姊妹起来,发挥光与盐的作用,重承诺、说话算数,让人知道基督徒是守约、讲信义的人。

最后看“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不义之人在什么事上最能合一?不就是在犯罪、悖逆神的事上吗?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世人实在并不喜欢义人,因为他会使人看见自己的罪,从而让人不自在。如果周围都是罪人,就没有这样的问题了。世人或者以参与、鼓励等直接方式支持他人犯罪,或者以视而不见、不行公义等间接方式纵容他人犯罪。但基督徒是圣洁的国民,不仅自己不当犯罪,而且应该起来与罪恶斗争,阻止别人犯罪。生活在这样一个弯曲悖谬的世代,这是我们的使命与责任。主啊!求你兴起你的教会!

以上保罗论述了外邦人的不虔不义。作为神的选民、领受了神特别恩典的犹太人是不是就都是义人了呢?保罗紧接着就将展开这方面的论述。

愿主保守、祝福他自己的守望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