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2016年3月6日主日讲章/晓峰牧师

【箴13:24】 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

关于孩童的教育理论有很多不同的说法,对于一个孩子做错事的时候应该怎样处理,更是分歧很大,有主张不可以有一点批评的,有赞同可以适当体罚的,等等。其实圣经中针对孩子的任性、骄纵、悖逆等问题有很明确的教导,那就是要随时管教。这可能和很多属世的教育理念有较大的不同,也对很多父母是个挑战。下面我们就以箴言十三章24节的经文来分享圣经中关于管教孩童的教导。

一、管教的含义

1.管教的内涵

管教的主要意义是在孩童悖逆,照着罪性放纵自我时令其归正的一种手段。这个词有纠正和训练的意思。因此,管教具有某种强制性,不是照着孩童的意愿,而是照着上帝的意愿必须施行的一种惩戒手段。但管教的重点不是惩罚,而是强调回转与顺服。所以,管教不是辱骂,不是殴打,不是伤害,是告诉孩子,你做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是犯罪,很严重,你必须改正。

2.“随时管教”

新译本译为“勤加管教”,吕振中本译为“总设法管教”,思高本译为“必时加以惩罚”。“随时”这个词原文的意思有“及时、及早、勤奋地寻找”的意思。这样我们就知道随时管教的意思是要及时地、热切地、主动地、想尽一切办法制止孩子的任性悖逆的行为,令其回转。所以,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管教的方式可以有多种,比如口头制止孩子的不当行为,包括指出错误之处,警告、命令等,比如采用一些终止孩子错误行为的行动,包括抱走、没收物品等,比如取消孩子的一些原有的权利,包括禁止一段时间看电视,禁止一段时间玩某个玩具等;再比如杖打,这种典型的管教方式。甚至,谈话有时候都可以看作一种管教的方式。因为你的谈话可以是有目标的,可以是特别针对孩子身上的某个方面的问题来的,这种谈话是一种隐性的强制谈话的方式来管教,只是方式更加的温和。

所以,管教是一种教养孩童的方式,狭义上或在最高等级上是杖打的形式,宽泛意义的管教不意味着必须是杖打,因为需要你想法设法地努力、勤奋地以各样方法来施行管教。但我们以下主要论到狭义的管教,就是杖打。

3.管教的动力

【来12:6】 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

【启3:19】 凡我所疼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他。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

是爱心。为人父母在管教孩子之前,一定要知道自己是不是出于对孩子的爱,还是出于对孩子的恨。这一点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因为如果没有爱,管教就是苛责、辖制和伤害,不是出于爱的管教在孩子身上造成的后果和不管教相差无几。当然,爱更不是纵容,任由孩子向着错谬直奔而不言语,这是恨他。爱自己的孩子并不是照着孩子的心意去满足他,就像上帝常常不听我们的祷告一样,因为上帝知道怎么对我们是好的,祂并不因为我们的“喋喋不休式”的祷告而心烦,然后说,好吧就照着你所求的给你成就了吧。爱不意味着可以让孩子照着他自己的方式随意行动。爱可以忍耐,但忍耐不是放纵,不是放任不管。那么我们要说,什么是爱?怎么对待自己的孩子就是爱孩子呢?天天抱在怀里,照顾他,保护他,这当然是爱的表达了。但真正对这个孩子的爱,是照着圣经的要求对待他,这就是爱他了。你爱他,你也要教会他以圣经的方式来爱你。让你的孩子照着圣经所要求的对待上帝,照着圣经的方式来对待你,这就是教会他如何去爱神,爱人了。这就是你对孩子的爱。

我们知道管教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孩子也是罪人,但是我们必须要知道另外一个事实,那就是执行管教手段的我们,也同样是罪人,而且犯的罪比自己的孩子更多。孩子一定会犯罪,需要管教;父母也一定会犯罪,需要谨慎。因此,当我们要决定施行管教的时候要格外的小心,要在上帝面前祷告,察验自己的内心是否清洁,良心是否无愧,是否是照着上帝的意思来管教,还是说是照着我们自己的意思想要惩罚。如果你的管教不是出爱,或者说凡是不出于爱的杖打都不属于管教,属于发泄情绪的私刑。

很多时候父母对孩子不满意,不是因为这个孩子真的得罪上帝了,而是这个孩子得罪了自己,是这个孩子不符合父母的期望和要求,因为孩子没有照着自己的意思行事,没有达到自己的标准而不满。尤其是有的父母把孩子看成增加自己荣耀的砝码,常常拿自己的孩子跟别人的孩子来比较,在某个方面比别的孩子出色,就高兴,爱孩子就多一点,如果自己家孩子某个方面比较差,就不太满意这个孩子。比如孩子考试,数学考了20分,全班倒数第一,你就想管教他。表面原因看起来是因为孩子没好好学习,不努力,需要被管教;但深层原因可能是因为孩子考了这样的分数,自己没面子,邻居同事朋友问起来时自己觉得很羞耻,尤其是朋友家孩子考了100分的情况下,更觉得自己的孩子是太差了。为了让孩子更加“出色”,为了从孩子身上收获称赞,有的父母对孩子可能管教的非常严厉,动辄就动用棍子体罚。这其实是缺乏爱心和接纳的表现。这种轻易就动手打孩子的做法,反应了父母内心里面对于管教的错误看法,那就是以管教来终止自己心里的不耐烦,以管教来发泄对孩子的不满,甚至把从别处产生的怒气发泄在孩子的身上。这个时候的管教就不是出于爱,而是为了满足父母的私心和懦弱,为什么父母容易把怒气发泄在自己孩子的身上呢?无非是没有什么“后果”,比较“安全”,孩子很弱小,他不敢出声反过来回击你,“不欺负孩子欺负谁呢?”。这是父母的罪。

4.管教的目标

【箴22:6】 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

【箴13:18】 弃绝管教的,必致贫受辱。领受责备的,必得尊荣。

【箴15:5】  愚妄人藐视父亲的管教。领受责备的,得着见识。

【箴15:32】 弃绝管教的,轻看自己的生命。听从责备的,却得智慧。

【箴19:18】 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

【箴22:15】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

顺服建立在爱和信任的基础之上,顺服不是建立在恐惧的基础之上的。所以,管教的目标不是让孩子产生惧怕从而听话。管教孩童的目标不是让孩子听你的话,服从你,而是要让孩童伏在真理之下。管教的目标是让孩子对上帝有敬畏,而非是对你唯唯诺诺。管教是为了让孩子从愚蒙中出来,让孩子离开错谬得着知识和智慧,走在正路上。总之,管教的目标是为了孩子的益处。虽然一时可能孩子不理解,但是若是出于爱心的管教,孩子会知道的。如同《希伯来书》所说的:“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十二11)。但是,我们在此所说的为了孩子的益处,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因此,这里所说管教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单单让孩子有一些良好的品格,将来可以在社会上过的更好,不是为了让他将来在学校学习成绩更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有个好工作,等等。好的品格可以拥有这些,但是好的品格也可能不会拥有这些,还可能带来很多的逼迫和艰难。

因此,管教的目标是让这个孩子能够认识神,敬畏神,跟从基督。

二、管教的必要

【箴22:15】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

【箴29:19】 只用言语,仆人不肯受管教,他虽然明白,也不留意。

1.罪是管教的根本原因

这是管教的根本原因,那就是每一个人生来就在罪中,都是罪人,在人性里面有一种从始祖亚当而来的与生俱来的犯罪的倾向和本性。这一点,圣经对人的看法就和很多学说不同。我们常说小孩子是如此可爱,每个人看自己的孩子更是纯洁无暇,但是圣经对人的看法是: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就像大卫在诗篇里所说的:“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十一5),所以我们的孩子固然可爱,但也是可爱的小罪人。这是小孩子需要管教的前提,没有这个认识,如果不承认自己的孩子和自己一样也是一个需要救赎的罪人,做父母的就不会有正确的管教观念。

什么情况下需要管教孩子呢?“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的时候就是管教的时候,这个孩子被自己的罪所辖制和蒙蔽的时候,他违背上帝的时候。比如,一个孩子经常撒谎就需要管教,因为这违反了上帝的命令。如果你要求他东西用完了,第一时间放回原处,不要把沙发、床上、书桌、饭桌上都摊满东西,(一般小朋友所过之处,遍地一片狼藉),如果多次提醒,你发现他还是不能做到,这个一般不建议采用管教的手段来进行。可以有其他方式,比如提醒之后带着他一起收拾,比如跟他约定好,凡是没有归位的物品父母有权处理这件物品,可以决定送人,甚至父母觉的没用了可以当作废品扔掉不需征求孩子的意见,等等。

因此对一个孩子管教的依据就是上帝的律法,故意违背十诫的精神就需要管教,因而第一要管教的是对父母的不尊重,不允许孩子向父母发脾气,大喊大叫,更不允许孩子动手打父母,这是上帝所设立的基本家庭秩序,这个孩子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尊重,他会尊重上帝吗?会尊重别人吗?第二要管教的是撒谎,第三是不守约定的管教,就是悖逆时要管教。// 管教其实并非是一种完全消极的方式,并非只是为了制止孩子的罪和悖逆,管教是一种积极的塑造,在制止的同时要建造起正确的应对模式。

2.父母负有管教孩童的必须责任

【撒上2:29】 我所吩咐献在我居所的祭物,你们为何践踏。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将我民以色列所献美好的祭物肥己呢?【撒上2:30】 因此,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我曾说,你和你父家必永远行在我面前。现在我却说,决不容你们这样行。因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

【申21:18】 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申21: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申21:20】 对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申21:21】 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

对于所有的父母来讲,当我们领受了上帝的赐福,领受了从神而来的产业时候,就领受了教养子女的责任。孩童犯罪父母负责。父母不要说,我们已经都尽力了,给他吃给他穿,都是买来很贵的衣服和玩具给他,别的孩子有的,我们都尽量也都给他,给他报了很多培训班,这还不够吗?或者说,都是社会环境不好,我们教导他的都是好的,但是电视、网络的内容把孩子给带坏了,周围有很多不好的人,自己家孩子本来挺好,跟一些有不好习惯的孩子一起玩被别的孩子给带坏了,等等,这些都是父母的托词。孩子出现问题,父母要负第一责任,我们不能埋怨孩子所在的学校不好,老师不好。

父母不能期望学校,教会,社会来管教自己让孩子走正路,不能让自己之外的任何人或者机构来代替自己管教孩子,不要说将来他走向社会吃些亏、碰一些钉子就会变的懂规矩,社会更大的可能是把他给扭曲了。父母要在孩子走向复杂的社会环境之前就要把孩子的信仰根基和基本品格给建造好,让他凭着这些去面对挑战。

父母也不能期望随着年龄增长孩子自然就好了,以为树大自然直。于是很宽松,发现孩子的问题了,也不指出,不处理,这样大家都相安无事,这是纵容。有时父母因为某些原因觉得亏欠了孩子,对孩子有内疚感,就以某种程度的放纵作为补偿,比如作父亲的常常出差,在家的时间少,陪孩子的时间少,所以为了弥补自己的亏欠,在看到孩子有问题的时候也不说。也有父母自己没有耐心,做了几次尝试之后就放弃了;不要因为他就是不听,就烦了,就听之任之,随他去吧,这种放手是不负责任。对于孩子的错误采取视而不见的做法,一方面会让孩子没有基本的是非对错的观念,也会造成孩子的自我中心,骄傲和极度的自我膨胀,从而招致灭亡。

圣经当中有一个非常惨痛的例子,就是撒母耳小时候的大祭司以利, 在上帝面前对于自己祭司的职分还算是尽职尽责,但是有一件事却被上帝差派先知来责备,就是他对自己两个儿子的恶行不管教。其实,以利并非是不管这两个儿子,他对自己这两个儿子的恶行也非常痛心,也规劝他的两个儿子:“你们为何行这样的事呢?我从这众百姓听见你们的恶行。我儿啊,不可这样。我听见你们的风声不好,你们使耶和华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有士师审判他。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撒上二23-25节),以利劝诫了,然而他们还是不听父亲的话,因为耶和华想要杀他们(撒上二25)。那么我们要问的是,以利的责任尽到了吗?是他已经尽到了作父亲的责任,只是因为上帝想要杀他的两个儿子,这两个儿子就悖逆吗?其实从后来上帝差派先知来向以利宣告责备和审判的话,我们就可以知道,在上帝眼中以利并没有尽到一个为人父的责任,因为上帝说以利是:“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那么怎样才算是尽到了管教的责任了呢?以利的规劝当然可以算为管教的一种,但是他只是像今天的很多父母一样,只是动嘴劝说了,甚至可能还为他们在上帝面前祷告了,求神拦阻这两个孩子不要再犯罪了。但是当他看到这两个悖逆之子根本就不听劝诫的时候,他不应当就停留在这里,听之任之,而应当“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箴二十三13)。如果以利在发现规劝无效之后,采取了更进一步的措施,比如革除他们的祭司职分(这两个儿子也是祭司),将他们赶出会幕,不允许他们参与任何礼仪活动,或许他们会悔改,如果他们强行犯罪,照着《申命记》的原则要把这两个悖逆的儿子交到长老手中用石头打死,这样虽然死了两个儿子,但是却可以救自己的家脱离灾难,但以利却任由自己的两个儿子犯罪,为自己的家带来从上帝来审判和刑罚:“日子必到,我要折断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没有一个老年人。在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时候,你必看见我居所的败落。在你家中必永远没有一个老年人。我必不从我坛前灭尽你家中的人。那未灭的必使你眼目干瘪,心中忧伤。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撒上二31-33)。

因此,这里特别要提到孩子的父亲,父亲不能期望孩子的妈妈代替自己来教养孩子。可能很多爸爸,因为工作的关系,陪孩子的时间比妈妈少,很多妈妈是全职照顾孩子,孩子自然跟妈妈就更亲近。父亲不能因此说,教育孩子的事情主要归母亲来负责了,孩子出了问题就拿孩子的妈妈来问责。一旦孩子有什么问题,当着孩子的面,弟兄先把自己的妻子指责埋怨一顿,然后再对孩子一顿批评,这样严重损伤了作头的职分。教养孩童是夫妻两个人共同的责任,但是,上帝却首先要追究父亲的责任。爸爸要意识到,不管你对孩子的投入多还是少,将来在上帝面前交账的时候,你要负主要责任。刚才我们说圣经记载的管教子女失败的以利,其实圣经中还有另外一个失败父亲的典型例子,就是大卫。大卫被称为合神心意的君王,但是在大卫教养自己儿子的事情上基本上是失败的。我们可能会说,孩子的妈妈难道不管孩子吗?以利是大祭司每天有多少事情要处理啊,大卫是一国之君更是日理万机哪有时间教育孩子,大卫的妻子应当多承担一点啊。可是,你会发现上帝要审判,要责备都是对作为父亲的这一方的。所以,这里劝勉所有为人父的弟兄们要抽出时间多点关注孩子,如果你正在忙于自己的事情,孩子跑过来问你一个问题,或者请求你的帮助,你不能轻而易举地对孩子说,去找你妈妈,我正忙着呢!也劝勉所有做母亲的姊妹们,作为妈妈要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爸爸是一家的带领人”的观念,有意识地在家中树立爸爸在教育中的权威。

3.管教是教养孩童中的“次要”手段

管教是必要的,也是很重要的,但不是主要的。这是我们需要提醒父母的。有的父母非常的“属灵”,自己家如果经常打孩子,就表明自己家是照着圣经在教养孩童。其实,圣经说孩童需要管教,可以使用杖打的方式,并非是说,杖打就是最主要的教育孩童的手段了。教育孩童有很多方法,比如多沟通,多陪伴,等等。即使是管教我们刚才说了还有很多方式,不是只有杖打这一种方式,比如可以禁止他的某项活动,没收他的某个玩具,取消他的某个选择等等(我们家就曾针对孩子没有做到我们约好的一件事情,就取消了她一段时间内午餐的建议权,不允许她说“我要吃披萨、我想喝苹果汁”等这一类的权利,我作什么就吃什么,我定了吃什么就吃什么,直到我们评估她午饭吃什么不再影响她做事了,改正了,再重新将这个建议权赋予给她)。杖打的方式主要是针对孩童成长过程中的罪设立的,并且这罪也不是只要他一犯错就杖打,杖打也只是针对孩子有意识地违反规则、对抗权柄、悖逆放纵的时候。

其实相对于杖打的管教方式而言,沟通是一个平时的积累功夫,从父母付出的心力和时间来说,顺畅的沟通培养比杖打的挑战要大。因为杖打在很多父母看来要简单的多,又省时间又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何乐而不为呢?如果是以省事为管教的选择因素,父母是暂时省事了,但是造成的问题和影响可能是一生都需要解决的。如何能够保持和孩子之间畅通的谈话渠道和信任氛围,父母有时候需要放下自己看为重要的很多事情,我的建议是,不管你有多忙,你手中的事情有多重要,一旦孩子有事情来找你,你就要停下来听他说,在你了解了他的事情之后,你再决定是马上和他一起解决他提的问题,还是让他暂时等一等,等你做完手中的事情再来和他一同讨论。不要什么都不听孩子说,直接就让他先回去等。你的孩子要跟你说话,这件事很多时候比你手中正在作的事更重要。

父母对于孩子除了监督的责任之外,更有爱心的扶持和赞赏的一面,甚至后者更重要。不要让孩子觉得父母就是一个监督者和法官兼行刑官。从父母这里孩子没有体会到一点温暖和夸赞,只有冰冷的要求和管教。这样的孩子怎么可能身体心灵都健康地成长呢?

那根管教的杖不是目标,让孩子顺服的也不是那根杖,杖只是一个辅助的工具,要让他对上帝有敬畏之心。包括奖励制度,这些都不是最终动力,都只是辅助手段,针对孩子特定年龄的心理特点所做的针对性策略。

所以,父母不要把杖打当作是教育的主要手段和方法,更不是解决问题排名第一的灵丹妙药。

三、管教的原则

1.孩子的年龄段

【箴19:18】 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

什么时候就可以管教孩子了呢?其实从几个月就可以了,管教的年龄越小施行,效果越好,随着孩子的年龄的增长,他的见识越来越多,心志也越来越独立,管教方式的效果就不那么显著了。这里的“趁有指望”就是指趁着孩子幼小的时候,容易塑造和管教有效果的时候来管教。1-6岁是管教的最佳阶段,过了六岁效果就要弱很多了,年龄越大越需要父母的智慧,年龄越大越要以朋友之间的指导和建议为主要方式。1-6岁的孩子通常会以哭和闹作为一种对付-控制父母的手段,这个阶段管教的主要挑战就是坚持住。我们千万不要觉得孩子还很小,不要给他有一些严格的要求,其实几个月大的孩子已经可以通过表情和声音来判断你的态度了,一两岁的孩子在判断你的态度上更是理解力超乎想象。

2.要先有规则,才能管教

不是孩子一犯错,马上就管教。孩子很多事情分不清可不可以做,他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就被批评,甚至被斥责,被管教,他会觉得很委屈。对于大人来说,很多是常识的问题,对于孩子来说很多他们是第一次遇见,不要觉得他们不懂事,而是要了解他们是怎么想的,我们必须要学会一个爱的功课就是恩慈中的忍耐,我们必须允许孩子犯错,允许他们不小心,允许他们不知道,允许他们不熟练。允许他们和同龄的其他家庭的孩子不一样,允许他们和你小时候也不一样。

那么什么时候可以管教呢?一定是他明明知道做错了,或者明明知道是你已经告知不可以做的事情,偏要去做,对于故意挑战权威和悖逆的行为,一定要及时管教。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小孩子的语言世界正在建立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他听到你的要求了,但是他很有可能没有理解你说话的真实含义,他还是照着他的理解去做了,看起来好像是故意违背你的命令,但实际上他是没有真听懂你所说的话。

而且设立管教的标准,最好不是一种单方面的设立,而应当让“被管教对象”参与进来,应当跟孩子沟通,目的是了解孩子的想法。不要单方面认为自己是大人,从见识和人生经验都远超过孩子,大多数情况下的确是这样,但是,你要知道,父母的很多人生经验不能直接就让孩子去应用,因为我们是经过了一个亲身体验、经过了失败、甚至是经过了很多痛苦的过程才学会、才知道和明白的,我们不能期望孩子瞬间就要接受我们花了时间和代价才接受的东西。更何况,孩子的心理和生理成熟度不能和父母相比,即使是好的、智慧的人生经验,孩子也不一定就能马上行出来。第二,要解释,就是在你了解了孩子的想法之后,并不意味着你一定要照着他的想法来处理问题,而是充分了解之后,综合考虑,然后你提出一个规则约定,要让孩子明白为什么你要这么设立规则,目的是什么,最好能取得一致,这其实就是约的观念,事先父母和孩子约好,规则是什么?界限在哪里?各自的责任是什么?遵守规则的奖励是什么?打破规则的后果是什么?诚信、自制和承担责任等品格就在这个过程中会被建立起来。

但是,我们依然要提醒父母们一个事情,你跟孩子的约常常会被孩子打破的,这一点就跟上帝和以色列人立的约一定会被破坏掉一样。没有人可以完全遵从一个约定。你和孩子制定一个规则(约)的时候,一定要要预备孩子遵守不了的处理预案,不要期望孩子能完美地遵守规矩,这几乎不可能,所以当你发现说好的事情,孩子做不到的时候,不要惊奇、不要发怒,不要觉得他就是故意的。他可能是忘记了。你要知道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力量来遵行你们之间的约定。因此,父母就要预先为可能面对的违约来预备面对时所需要的恩典。

不要在家里给孩子立很多规矩,只要有几条“铁律”就可以培养出孩子的顺服和守信。非道德性的规条,越少越好,给孩子一个比较宽松和自由的环境。当年上帝在伊甸园里给亚当在十诫之外只有一条命令。比如在桌上吃饭,可能有的孩子喜欢吃一会儿玩一会儿,一边吃一边玩,父母该怎么处理呢?提醒?要求?还是端着碗追着小孩子满屋子吃饭?有的家庭就有规矩,吃饭的时候不可以离开饭桌去做别的事情,一旦离开了就不可以回来吃了,有的家庭就没有这样的规矩,吃饭的时候可以离开桌子,可以一会儿再回来吃,但是一旦父母说吃饭时间结束了,这个时候孩子不在桌上,也结束了。这都可以都是比较好的方式,因为这两种方式都没有不停地提醒、要求、呼叫、甚至呵斥、威胁、利诱,也没有提出更多的细节要求。这两种方法处理吃饭的问题很简单明了,容易执行。

3.管教的标准和尺度

【弗6:4】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管教的尺度原则:要照着上帝的心意来管教,而非照着父母的心意来管教。正如上个主日的证道经文所讲的“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诫养育他们”。什么事情要管教,什么事情可以给孩子更大的空间呢?当然我们知道,道德性的事情界限很清晰,不需要讨论就可以知道不可越界,比如不可以撒谎,不可以偷窃等。总体原则就是,不要越过上帝所设立的界限和标准就好。这个越过,可能是宽松,也可能是严格。就是,可能上帝不喜悦的父母却觉得无所谓,可能上帝都没有那么严格的要求,父母却要求了。但很多事情如果没有约定和规则对与错的界限不那么分明,我建议就要宽松一些。比如孩子回家后不记得换拖鞋就四处走动,可以提醒,但是不要因为地被踩脏就大发雷霆。

过于严厉的管教,过多的规矩和严格的界限会破坏孩子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也会破坏孩子和上帝之间的关系。家庭是一个轻松和充满爱的地方,而非是一个严苛的训练场。把一个孩子训练的言听计从有时候并不一定就是教育的成功,很可能这种无条件顺服、听话的背后是巨大的伤害、是懦弱,是失去了独立思考和行事的能力。

4.不可在怒气中管教

父母什么时候最愿意行使管教的权柄和方式呢?在生气的时候。有的父母心情好的时候,孩子怎么折腾都没关系,但孩子同样的行为,在父母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可能招致“莫名其妙”的训斥和杖打等管教。这是作为父母特别要注意的地方。父母千万不要把对别人的怒气发泄到孩子的身上,比如夫妻吵架了,就对孩子非常不耐烦,孩子有一点不听话就是一顿打;比如工作中和客户、或者同事、或者上司闹了些不愉快,回家就把心里的不高兴全倒孩子身上了。这样的伤害很严重,即使后面道歉了,认错了,一些事情的后果已经产生了,很难再挽回如初。

在怒气中的管教,可以说不算为管教,这可能只是父母暴怒情绪的发泄,美其名曰管教。即使是孩子做错了,自己很生气,也要先把自己的情绪平复了,再来处理孩子的问题。否则,此时的管教效果不但不好,还会有很多副作用。第一,孩子可能分不清是他做错了被管教,还是父母生气了被管教。第二,此时动手打孩子可能在急怒中下手不分轻重,容易造成伤害。

父母作为上帝所设立的孩子的监护人拥有教养的权柄,有一个常见的误区,以为可以随意对待孩子,尤其是圣经说了:可以用杖打孩子,于是就很随意地体罚孩子,以为圣经提供一个可以体罚殴打孩子的许可。这是对管教非常错误的看法。圣经说是“随时”而非是“随意”,圣经说是可以,而非是必须。孩子很多时候并不需要管教,只是因为孩子所行的不符合父母的心意,就要管教。

5.要言出必行

我们说对孩子的管教要严,但这个严不是严厉,而是严格。严厉可能造成孩子心灵的封闭,他心里不服,有很多想法,他不跟你说,表面上听你的话,实际上心里很多的不满、委屈和愤懑。这样的顺服其实不是真实的,这在实质上是一种带着伪装的不顺服,他是在父母和众人面前表演顺服,总有一个处境他会将他的不顺服的真面孔给表达出来,但这样的时候很可能以非常叛逆的方式在非常堕落的场合。但严格却不会,他知道有些界限是不能越过去的,是需要留意遵行的。你要温柔地坚定,这就是严格,可以很温和地不妥协。这是管教有效果的关键,约一旦形成必须执行坚持,并非是说,你说的话不管对错都要坚持,而是没有什么错误的话一定要坚持,如果说错了,怎么办呢?不是不吭声,当没有说过,自己假装忘记了,你会发现孩子就发现原来说过话还会忘记,这就是破口。所以,如果一时考虑不周,或者情急之下说了不合适的话了,不要因为面子而不处理,要跟孩子正式地解释,收回不合适的话,并郑重道歉。// 这个处理方式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让孩子知道,如果他自己说错了话,也要这样来处理,他以后就不会随便讲话,会很谨慎的。

四、管教的方法

管教是一种智慧,而非一种控制的手段。

1.用杖

这可以算为技巧,也可以算为原则。就是说,不要拿手打孩子,不要打耳光,扇脑袋,用脚踹,或者把孩子推到,这些都不算为管教孩子,这属于体罚和伤害,严重者还算是虐待孩子。

要准备出一根管教的杖,这个杖主要的目标是权柄的象征,而非能产生伤害,或者说,这个管教的杖的准备一定要避免产生身体的伤害,比如你不能拿擀面杖作为管教的杖,你不能拿棒球棒作为管教的杖,也不要拿任何厚重的东西来作为管教的器具。更不要随手抄起一个东西就打孩子,这都不属于管教的范畴。

管教的杖需要专门准备的,而且要事先告诉孩子,这根细细的杆子是做什么用途的,还要为这个杖放一个专门的地方,这根杖不要让他拿过来当玩具玩。平时就放在那里。

2.夫妻要一致

夫妻两个人不能态度不一致,一个觉得没有什么大事,差不多就算了,另一个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必须“严肃”处理,必须重视起来。如果有不一致,父母两个先解决这个不一致,再来说孩子的问题。更不能,一个正在管教,另一个表达不认同,还拦阻。也不能,孩子来告状,你就同情孩子,在配偶背后迎合孩子,比如,你妈妈就是那样的人,咱不跟她一般见识。比如,妈妈没收了一件玩具,你偷偷地又给了孩子,还约好,不要告诉妈妈啊,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这些做法都让孩子可以利用,而且还给孩子造成厚此薄彼的不好习惯。你一定要在孩子告状的时候,站在妻子这一边,让孩子知道你们两个人是统一战线,是一致的。

态度一致,立场一致,要求严格程度一致。不能给孩子有可乘之机,让孩子发现了父母之间的不同,那么他就会乘虚而入。不要被孩子利用了,这不但助长了他的诡诈,而且还破坏夫妻关系。

3.不轻易打

虽然圣经说可以管教,但并不意味着杖打是一个可以随便动用的方式,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不要让挨打成为家常便饭。能不打,尽量不用打的方式。

杖打可以说是教养孩童中最后一种手段了,是穷尽了建议、引导、劝告,许诺等方法无效之后,最后采用的方式。

4.不要轻描淡写

既然准备了管教的杖,一旦要使用,就不要自己又不忍心了,然后就轻飘飘地比划一下,意思一下,就算了。如果这样的话,还不如不管教。因为这样就会让孩子从心里开始轻看管教,从而心里没有畏惧和尊重。觉得也就那么回事,说说而已,吓唬人。这种心理的前后落差一旦形成,再严格起来会很困难,而且还容易让孩子不理解,觉得父母忽轻忽重,不可捉摸。父母的权威性和可信度都被降低了。

一旦动用了管教的手段,那么就要照着之前约定好的管教规则,实打实地执行了。说好要打一下,就一下了,两下就两下。每一下都要有每一下的效果。既然要打,就要打疼。但是绝不可以形成真正的伤害,要疼又不伤害。这杖一旦在家里设立,就不能允许孩子胜过了这杖。哭也好,闹也好,他必须伏在这杖的权柄下。

5.要及时

如果这孩子故意违反规则,应当管教,不要拖拉。前面所说的“随时”这个词,不是指经常打一打的意思,所谓一天不打上房揭瓦。要主动地及时地矫正孩子的错误。是指反应要及时,该打的时候不要犹豫,不要拖延。拖延会损害你的权威和信誉,比如,你之前就已经说好了,吃饭的时候不许玩玩具,他也答应了,可是下次吃饭的时候他还是玩,你制止了,他不听从,你把玩具给收走了,他就开始哭闹,你告诉他安静,如果接着撒泼就要管教了,他还哭,你就再次警告:再哭,我就要管教你了。他还哭,你还警告,就是不动手。拖延也会影响管教的实际效果,因为小朋友的兴趣和关注点转移很快,一会儿他就忘记了刚才发生的事,但这事对他的影响已经产生了。滞后就容易让他觉得被打的莫名其妙,都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顿打就临到了。

这时候可能有的弟兄姊妹说,那如果是在公共场合,很多人面前,孩子公然违反了规则,已经符合要管教的标准了,该怎么办?需要照顾孩子的自尊心吗?我认为需要看孩子的年龄而定。如果是六岁以下的孩子,现场找一个不被看见的空间管教就可以了,六岁以上的,如果他当时停止了,可以回家再处理。比如在聚会中孩子的大声喧哗和大声跑动,跑到讲台上干扰聚会,摸音响的开关,等等。这是现场必须要制止的,劝告之后不听,就要当时就管教。不需要马上就带回家,因为孩子的不听话,整个聚会父母都参加不了,不应当这样。管教之后,安静下来了,继续聚会。

最后,要特别提醒诸位为人父母的弟兄姊妹,主耶稣在凡事上都是我们效法的榜样,祂怎样对我们,我们也照着自己所经历的恩典来对待祂交在我们手中的孩子,以无比的爱心、温和、忍耐和恩慈来坚定不移地持守真理。

【诗94:12】 耶和华阿,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训的人,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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