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福音书 | 不为自己辩护

文/李锋


读大学的时候,曾经拒绝过一位邀请我参加辩论队的同学。理由很简单,我不喜欢把问题分为截然对立的正反两面,然后在攻防战中磨练自己的伶牙俐齿。结果也很明显,至今我仍是拙口笨舌,很难在吵架当中立于不败之地。

圣经中也有一位称自己是拙口笨舌的——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摩西。摩西自小进入埃及王宫,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四十岁义愤填膺杀人出逃,旷野牧羊四十载,八十岁蒙召向埃及王要人。当我们把摩西与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辩士——诸葛亮——对比时会发现,摩西真是拙口笨舌之人,他既没有舌战群儒之能争取联盟,也没有骂死王朗之才骂死埃及王,反倒像一个复读机一样简单地在埃及王面前复述耶和华的话。难怪许多钟爱中国历史的人对圣经无感,除了书中的内容太过于异质之外,相较之下也少了许多精彩。

口水仗没打过,这几年笔仗却没少打。不论是在知乎上还是微信中,曾经错过辩论队的武器,我都在文字辩论中摸爬滚打重新打磨出来,很少有投子认输的时候——暂落下风会促使我思想良久上马再战。可是当辩论逐渐沦为站队表态时,我意外发现摩西的好处,原来拙口笨舌远胜过伶牙俐齿。只有求主怜悯,不要叫自己写过的文字绊倒许多人。

福音书记载了另一位辩论的高手,文士、法利赛人、撒都该人这些代表犹太人草根和高层的精英们在耶稣面前都只能甘拜下风,他们可是最精通律法的人,可是耶稣常有妙语令他们措手不及。然而最令我着迷的,是耶稣辩论生涯的尾声——在大祭司和彼拉多面前受审——也是他辩论生涯的顶峰。若说大半生的辩论显出耶稣的智慧,这最后一场则清晰地昭示了他的使命。

犹太公会和罗马巡抚是两个典型的审判代表。前者享有宗教上的审判权,而后者则拥有政治上的审判权。然而在公会和彼拉多面前,无论受到什么指控,无论指控属实与否,耶稣都一言不发。他为什么不为自己辩护?难道他以为这场审判是儿戏吗?难道他不知道犹太人抓他就是为了定他死罪吗?不,他当然清楚这一切,事实上他正是为此而来。既是如此,又何需为自己辩护以求脱罪呢?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清楚地摆在犹太人面前,是不能更改的。耶稣若为自己辩护,谁能定他的罪呢?实际上,公会和彼拉多的发问构成了一种特殊的试探。一旦耶稣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向他们解释清楚自己的使命,十字架的道理就落了空。吊诡的是,耶稣若不上十字架,就无人能明白十字架的道理。

虽然如此,耶稣仍然开口承认了两个最致命的指控。承认这两个指控,表明十字架是一条不可避免的道路。在公会,他承认自己是神的儿子,有了渎神的罪名;在彼拉多面前,承认自己是犹太人的王,又有了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公会和彼拉多根本无法理解耶稣的话,但是足以定他的死罪。为什么耶稣偏要跳最深的坑?我想原因在于他明白上十字架是上帝命定的旨意,唯有十字架才是荣耀之路。而耶稣不为前面那些指控辩护的另外一个原因,则是他明白有另一位为他辩护的。

既然这样,我还有什么好辩护的呢?既不用为自己辩护,因为凡属于我的都是不值得辩护的;亦不用为真理辩护,因为真理自会为自己辩护。打动人心的,从来都不是知识层面辩论的输赢。就好像法庭上原告与被告的辩论,使对方闭嘴的从来都不会是你的表现,而是法槌的声音。任何僭越法官权柄的论断都是无效的,任何对这种无效性进行反抗都是咆哮公堂。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我是否相信天地间上演的一切都将陈明在那一位大有能力的终极审判官的面前。

电影《伟大辩手》改编了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在美国种族隔离时代, Mel Tolson 带领一支黑人辩论队过关斩将,最终战胜哈佛赢得全美大学生辩论赛的冠军。赢得桂冠的过程值得我们深思。 Mel 训练自己的队员时有这样精彩而经典的一段对话:

“谁是裁判?”

“裁判是上帝。”

“为什么是上帝?”

“因为他决定谁胜利谁失败,而不是我的对手。”

“谁是你的对手?”

“不存在。”

“为什么不存在?”

“因为它不过是反对我所说真理的声音。”

做一个拙口笨舌的人吧,说出真理,而非为真理辩护。有太多的时候,我急于为真理辩护,最终却忘记这是一个罪人的世界,真理若不感动罪人,谁又能明白真理呢。因此不过是沦为为自己辩护,急于证明自己不是对方口中的魔利和拉加。可事实上,如果我不是除了罪恶之外一无所有的傻瓜,主又为谁而死?

说出真理吧,除此之外沉默是最好的选择,因为真理会为我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