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扫就是以东——2017年5月21日主日讲章/曾淼 实习传道


经文:创36:1-37:1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读到创世记三十六章,大家会不会觉得有点奇怪:圣经为什么要花这么长篇幅来记载以扫的家族繁衍及其子孙后代的民族发展?事实上,这一段跟前面二十五章的结构是平行的。那一章里讲到亚伯拉罕寿终,他的两个儿子以撒和以实玛利埋葬他;之后记叙以实玛利的后代,然后才开始以撒的故事。到了三十五章末尾,雅各的故事告一段落;接着以撒过世,他的两个儿子以扫、雅各把他埋葬了。在接下来介绍雅各的后裔、特别是进入到约瑟的故事之前,圣经先交代了以扫的后代。历代志开篇的族谱当中,也是按着这样的顺序——即以实玛利、以撒、以扫和西珥、以色列。共同的模式就是,在记载主线人物之前,先记载作为他对立面反衬他的那个次要人物。将两种人生并列铺陈开,听众就能作出对比。一方面,这跟申命记中摩西在以色列百姓面前呼天唤地陈明遵行与悖逆诫命所带来的生与死、福与祸是一脉相承的;另一方面,后世的以色列人可以由创世记追溯到与他们相敌对的这些邻国、外族的起源。而以扫族谱的重要性还在于,他的后代身上同样系着神的应许——以扫和雅各还在母腹中时,神就启示利百加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创25:23) 当大卫四面征战时,他打败了周边几乎所有的邻国,其中就包括了以东。这就应验了神当初的应许。

三十六章从结构上来看,可以划分成这样几个部分。首先它以“某某某的后代记在下面”这个创世记中用来划分段落的短语开始,2-8节记叙了以扫的家庭、儿女、所住之地。这里以扫妻子的名单跟之前所提过的有出入——前面说以扫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儿犹滴,又在二妻之外娶了以实玛利的女儿玛哈拉(创26:34、28:9)。有圣经学者认为,这两种说法代表了不同的口述传统,也有人认为以扫娶的不止三位妻子。9-19节列出以扫的子孙,并从宗族的角度列出以扫子孙中所出的族长,共有十四位,类似于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这其中有后来以色列的宿敌亚玛力族。神对摩西说:“我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全然涂抹了”,摩西筑坛时又说:“耶和华已经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亚玛力人争战。”(出埃及记17:14-16)。接下去20-30节列出了西珥山那地原住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孙以及族长。申命记二章说,以扫的子孙将何利人除灭,接着在西珥山居住,是神所赐给他的为业之地。但是在这段中我们也看到以扫的其中一位妻子阿何利巴玛就是西珥的曾孙女,而且三十六章开头就说以扫娶迦南的女子为妻,也暗示着以东人与与西珥人之间是有通婚带来的混合的。31节往后,一直到本章结束的两段名单,是从统治权和影响力的角度分别列出的以东诸王,和从以扫所出的名门望族。值得留意的是,以东王位的传承采用的不是世袭制,而是某一种的选拔制。所以对于后面以东诸王与以扫所出的族长名单,一说是以东前期以王治理、后期以族长治理;也有一说是,这些王是由后面的族长选立。

对于三十六章以扫后代的记述,不少学者认为最早的版本只有1-8节加上37章1节组成的以扫家庭史,而9-43节是以色列后来的文士编修妥拉时加上去的。原初的版本更加呼应以实玛利的段落(25:13-18),强调以扫离开了应许之地,而雅各继续留在迦南地,成为亚伯拉罕之约的继承人。9-43节更多地呈现国族的样貌来呈现以东,有可能是在大卫征服以东之后的处境下,对以东的起源和承袭脉络追加的补充说明。

对经文进行了梳理之后,下面我想跟大家重点分享“以扫就是以东”。这句话在本章中一共重复出现了三次(1、8、19节)。这句话在我们听来,可能不会引起什么太强烈的共鸣,不过是一个人的名字,和从他而出的后代所形成民族的名字。但是在希伯来语里面,每个名字不仅带着相关含义,也融会着恩怨情仇的历史情感。

那为什么这句话要一再地重复呢?以扫第一次被叫做以东是在哪里呢?是他从田野回来累昏了,求雅各把他正在熬的红汤给他喝。注意,那个时候以扫还没有卖长子名分呢。只是因为他盯着那碗红汤,所以又叫以东,就是红的意思。当然,在那个喝红汤的场景里,以扫把长子的名分卖了,所以以扫就是红,就是宁要红汤而不要长子名分。直到今天,我们提起以扫,就会说以扫为了一碗红豆汤而把长子名分给卖了,他的人永远地跟这愚蠢而荒唐的选择连在了一起。《研读妥拉》一书的作者在对这段的解释中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以扫为什么不叫“汤”、或者“吃喝”,而叫“红”呢?我想这个问题有助于我们理解以扫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选择。

当时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那个时候一下子抓住他的还不是汤的味道、饿的感觉,而是汤的红色,那是眼睛所能看见的,是在那一时刻对以扫来说最直接的感官冲击。当他在累昏的那一刻,看到眼前的红汤,他觉得什么都不如这红汤能带给他立即的满足。所以当雅各趁机要求以扫今日就把长子的名分卖给他时,以扫觉得很无所谓, 尤其是当他有个非常急迫的需要等着得到满足时,那看不见的长子名分跟眼前极具视觉冲击力的红汤比起来,简直是一文不值。这一刻的价值判断,显出以扫平日就是被眼见的事物所驱动的特质。因此,以扫就是以东,就是“红”的意思。这种看重眼见事物的特质,我们岂不是也在罗得的身上看到吗?罗得选择去哪里定居的时候,“举目看见约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琐珥,都是滋润的”(创13:10)。夏娃被蛇诱惑吃树上的果子时,也是“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眼目”(创3:6)。而雅各呢,他看重的是什么?他看重长子的名分,看重父亲的祝福。甚至当母亲利百加提议雅各去骗取父亲的祝福时,雅各也表达了他对于自己欺骗的行为会招致咒诅的担忧。而他所看重的这些东西都是看不见的,是不能带来什么眼前利益的。尽管雅各和以扫都各有道德上的缺陷,甚至我们会觉得雅各的道德缺陷比以扫要更严重而同情以扫,然而他们这条线索上的不同却在他们晚年的人生、以及子孙后代的人生中越发地显出巨大的差异。

在前面几章的分享中,牧者们都讲过,以扫实际上继承了以撒所有的遗产,在现世的物质生活上,以扫其实没有任何损失。三十六章中讲以扫离开迦南地的时候,“带着妻子、儿女与家中一切的人口,并他的牛羊、牲畜和一切货财”;而他能征服西珥山、并且最终在那里称王,也同样显出他势力上的昌大。当以扫家在西珥山兴家立业的时候,雅各家还在迦南地支搭帐篷、且内外都危机四伏;当以东诸王已经在西珥山一带称霸一方时,雅各家却在埃及地给法老打工做奴隶,而应许之地连个影儿都看不见。

弟兄姊妹,当你听到这里,你还会觉得以扫当初做的选择可笑吗?不仅以扫的一生,他后面多少代的人生,在我们今天看来都是“成功”的,不是吗?

前段时间我跟一些同龄的传道人在一起分享各自侍奉当中的挣扎,大家都提到来自不信主的家人的压力。不仅侍奉完全得不到家人的认可和支持,有些甚至被亲戚们当作需要接济的对象。有一对牧者夫妇听到这样的情形,为了鼓励我们,就分享了他们的经历。说父母听到他们要侍奉的消息时都气炸了,富有的哥哥嫂嫂更是对此嗤之以鼻。然而,他们说,过了二十年之后,不信主的父母已然看到了两边家庭的差异。虽然哥哥是长子,家里又很富有,父母理应跟哥哥同住,可是后来父母却主动搬来跟他们住在一起。父亲喜欢自己用摄影机拍一些东西,边录边讲话。录他们家的时候,他会说:“这是一个有信仰的家庭⋯⋯”我听了他们的故事很受鼓励,发现把目光放到二十年后好像一下子有了盼望。可如果是像以色列人那样四百年都还是一直做苦力呢?我还会相信吗?就像以色列人跟着摩西出了埃及过了红海之后,发现走入的是四十年的旷野,甚至一代人要死在旷野里面、就连摩西都不能进去,我会不抱怨吗?当我对照着以扫的人生来思考我自己的挣扎时,我看到自己是多么容易被眼前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所裹挟走啊,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约一2:16)。

当我们环顾四周,我们今天所生活的世界是一个“以扫的世界”。我们周遭充斥着视觉的、感官的刺激;我们被鼓励一旦有任何欲望,就要让它立刻得到满足;我们时常面临着以一碗可以立刻解决我们某种生存困境的神奇“红汤”来换取我们属神儿女身份和属天福份的诱惑。

弟兄姊妹,我们看重的是什么呢?神所看重的是什么呢?

在圣经旧约中的最后一卷书《玛拉基书》的开头,神藉着先知与祂的百姓以色列人有这样一段对话:

耶和华说:“我曾爱你们。

“你们却说:‘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

耶和华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吗?我却爱雅各,恶以扫,使他的山岭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山狗。”(玛拉基书一章2-3节)

在我准备这篇讲章的时候,“我却爱雅各,恶以扫”这句话是我一直反复思想的。神是否不公平?为什么爱这一个,胜过爱另一个呢?雅各比以扫好在哪里呢?是的,我们去评判神的标准,是用行为的标准、现世的利益。我们跟神的其中一种抱怨是“你为什么给某某啥啥啥,却不给我?!”而这却不是神所最关心或看重的事。他所看重和关心的事是——“你爱我吗?”“你爱我胜过我能所给你的世上一切的好处吗?”我发现,当我把焦点对在今生的、世上的事情时,我总是不能对准焦点,因为神的公义是彰显在眼所不能见的领域。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诗人亚萨在诗篇七十三篇的前半段当中表达了对于自己和恶人之间境遇反差的忿忿不平,而后面当他进了神的圣所,思想他们的结局,他的想法才发生了转变。因为只有当他进了神的圣所的那一刻,他的目光转向了天上,他重新在神永远的、荣耀的同在中找回了地上人生的平衡。

最后我们再来看以东的结局。虽然以扫的后代曾在地上得了世上的繁荣昌盛,然而他们至终因着抵挡神、欺凌神的子民而遭致神毁灭性的审判。如先知所说,他们的地全然荒凉,以扫家也无余剩的了(俄巴底亚书)。正如亚萨在诗篇七十三篇最后所说:

“远离你的,必要死亡;

凡离弃你行邪淫的,

你都灭绝了。

但我亲近神是与我有益,

我以主耶和华为我的避难所,

好叫我述说你一切的作为。”(诗篇73:27-28)

愿以扫的“红”,像一盏红灯一样,永远成为我们生命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