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顾寡妇——2018年7月29日主日讲章/冠辉 长老


经文 5:1-16;6 :1-2

提摩太前后书都属于教牧书信,是保罗写给提摩太的劝勉和指导,帮助他面对教会的挑战,处理具体的牧养问题。提摩太是个年轻的牧者。4:11-16,保罗对提摩太说,不可叫人小看他年轻,总要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做信徒的榜样,还要他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殷勤地去做这些事。5:1-6:2, 保罗指导提摩太要如何对待教会里的特殊群体。5:1-2,保罗指导提摩太应该如何劝诫老年人和青年人;5:3-16 论述如何对待寡妇;5:17-25 论述如何对待牧师、长老;6:1-2 论述仆人应如何对待主人。今天我们要分享的经文是5:1-16和6:1-2,5:17-25作为专门的主题留待下次分享。由于今天的经文关于寡妇的部分占了大部分的篇幅,我分享的重点会放在如何对待寡妇这个主题上,其他两个部分只做简短的分享。

一、牧者如何劝诫弟兄姊妹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5:1-2。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保罗提醒提摩太不可叫人小看他年轻,要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作为传道人,虽然年轻,但却被神放在了一个重要的职分上,他不能因为自己年纪,就不敢规劝或责备比他年长的人。他不能说,我年轻比他轻,或者我比他大不了多少,凭什么教训或责备他?规劝弟兄姊妹是他的职责,但他需要凭爱心、以合宜的态度来进行规劝。教会是神的家,他作为传道人,要像对待家人一样对待弟兄姊妹。规劝老年的弟兄,要尊重他,像尊重父亲一样。规劝老年姊妹,要像规劝母亲一样。我们在家中怎样尊重父母,在教会里也应当怎么尊重老年的弟兄姊妹。弟兄姊妹应当如此,牧者更当如此。规劝年轻的弟兄,要劝他如弟兄;规劝年轻的姊妹,要劝她如姐妹,而且要存清洁的心。

这个部分有两点我要特别强调,作为彼此的劝勉。第一,从保罗对于提摩太的提醒当中,我们看到,教会是神的家。保罗在《提摩太前书》3:15中说:“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教会一方面要传讲真理,另一方面要像家人一样彼此相爱。弟兄姊妹之间的关系,犹如家人的关系,甚至超过家人的关系。这一点完全是反文化的。我们的文化强调血缘关系。俗话说:“血浓于水。”我们的主耶稣却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太12:48, 50)然而,在强调弟兄姊妹属灵关系的同时,保罗不忘记人的长幼秩序。提摩太虽然是牧者,但对于长辈却需要给予足够的尊重。第二,保罗对提摩太说,劝少年妇女如同姐妹,总要清清洁洁。在服侍年轻姊妹的时候,弟兄最容易遇到的是性或情感方面的试探。保罗特别提到,牧者要存清洁的心,不要生发出不洁的情感,以致陷入罪中。在今天的文化中,男女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男女之间的感情经常非常的暧昧。我们的老我挺喜欢甚至恋慕这种暧昧的情感。但是,这却是神所厌恶的。求神特别怜悯我们这些在牧者位置上的弟兄,保守我们不遇见试探;若是遇见试探,能靠主胜过,而不落在罪中。

二、仆人如何对待主人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6:1-2。保罗说:“凡在轭下做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在轭下做仆人的就是奴隶。在1世纪的罗马社会,存在许多奴隶。人们通常是因为战争或经济的需要而做了奴隶。这些奴隶的后代也成了奴隶。奴隶在人的轭下,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没有任何权利,没有人生自由,一切要听从主人的。福音带来了极大的颠覆,奴隶也可以蒙神接纳,在基督里得自由。早期基督徒中也有不少奴隶。福音极大提升了奴隶的尊严和地位。如果主人是信主的,仆人也是信主的,两人在基督里便是平等的关系,是弟兄关系。有些仆人因此便不再恭敬主人,反而轻看了主人,不再那么殷勤地服侍主人。保罗针对这个问题提醒提摩太,主人和仆人在基督里是平等的弟兄关系,但是他们在世上仍是主仆关系。仆人要尊重和顺服主人。6:1中的“恭敬”一词原文与5:17中的“敬奉”是同一个词,意为敬重。保罗在给提多的信中也提到这一点:“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不可顶撞他,不可私拿东西,要显为忠诚,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神的道。”(多2:9-10)仆人若不恭敬主人,就会成为不好的见证,使神的名和道理被亵渎。仆人不仅不能因为主人是弟兄轻看他,反而要更加殷勤地服侍他,因为得到他服侍之益处的,是信主蒙爱的弟兄。今天,奴隶制不复存在,这种隶属性的主仆关系也不复存在。但是,这里的精神还是可以应用于基督徒老板和员工之间。当然,基督徒老板不能因为员工是基督徒,就要求他们要牺牲奉献,让员工加班也不给加班费。反过来,基督徒员工也不能因为自己所在的公司是基督徒公司,老板是基督徒,反而不殷勤服侍,一味地强调应该“给他们恩典”;或者强调自己与老板是平等的,而不尊重和顺服老板。在上帝所设立的自然秩序之中,基督教员工更当尊重和顺服老板。

三、教会如何对待寡妇

最后,我们集中来分享5:3-16关于如何对待寡妇的问题。寡妇的问题在圣经中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在旧约中,上帝多次提到我们要看顾孤儿寡妇,因为上帝顾念他们。 上帝要以色列民看顾寡妇的需要:“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于你。你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申24:19-21)而且要他们“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出22:22),“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诅”(申27:19),因为“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146:9)。上帝对于寡妇的看顾同样体现在新约中。《雅各书》说:“在神我们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雅各直接把人是否看顾患难中的孤儿寡妇看作一个人是否敬虔的重要指标。

看顾寡妇在初期教会牧养中是个棘手的问题。《使徒行传》第六章记载,当门徒增多时,教会内部出现矛盾,有说希腊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他们忽略了寡妇的供给。耶路撒冷教会特意选出七个执事来处理类似的问题。在以弗所教会,对于年轻的提摩太来说,这个问题必定也是个棘手的问题。所以,保罗用了很长的篇幅来指导提摩太如何处理。保罗首先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原则:“要尊敬那真为寡妇的。”在古代,那些不受男人监护的女人(如寡妇和离婚妇女),被看着是失去了女人的尊荣。教会首先要对她们表达尊敬,同时也需要看顾她们的实际需要。但是这个责任却不能简单都归给教会,而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保罗在这里对寡妇进行了分类,区分了三种情况:

1.有儿孙的寡妇,由儿孙看顾

第一种是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的寡妇。这种情况,儿女或孙子、孙女要看顾她,以此在家中行孝,报答亲恩。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行孝”一词在ESV等版本中翻译为“显出敬虔”(show godliness)。人在家中要活出敬虔的生命,必须孝敬父母,看顾亲人。在上帝所颁布的十诫中,孝敬父母被列在第五诫,在人与人关系的诫命之首,而且是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保罗明确指出,父母或祖父母养育的恩情,我们需要报答。孝敬是儿女不可推诿的责任,也是神所喜悦的敬虔表现。看顾家人或亲属是基本的伦理要求,不管信不信主都应该尽此义务。信主的人就更应当如此。人若不看顾亲属或家人,就是背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保罗在这里话说得非常严厉,把不看顾亲属的人视为对信仰的否认。人若连家人都不看顾,怎么让人相信他的信仰是真的?前面我们提到,教会是神的家,信徒之间是弟兄姊妹的关系,但是这并不因此就废掉了人伦的关系。恩典并不废掉自然,而是成全自然。我们不能信了主以后不尽自己的本分,而把责任推给弟兄姊妹或教会。

中国传统文化非常看重孝道。但是在今天个人主义越来越盛行的社会当中,孝敬父母已经不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加上几十年计划生育政策所带来的后果,独生子女赡养父母的责任越来越多,一对夫妻需要赡养几个老人。在这种挑战当中,父母得不到尊重,甚至得不到赡养的情况越来越多。基督徒是否能在这样的时代风气和挑战中依靠上帝,孝敬父母,看顾家中的鳏寡老人,直接关涉到我们在人前的见证。作为基督徒,我们若不能孝敬父母、看顾家人,就会羞辱主的名。

2.真寡妇由教会看顾

第二种是真寡妇。保罗所说的真寡妇,指的是真有需要、应该由教会来供养的寡妇。什么样的寡妇教会必须供养呢?保罗先提出了两个硬性的条件。一个是年龄,必须在六十岁以上。当时人的寿命比现在更短,五十岁左右就算是老人。罗马帝国时期,鳏夫很少,因为男人死得更早。六十岁以上的寡妇确定是老人,当时也不像今天一样有养老金,她们很难自己养活自己。她们也不太涉及再嫁的问题。二是独居无靠,没有儿女或孙子、孙女与她们一起生活、看顾她们。前面已经提到,如果有儿孙,他们应该由儿孙来供养。除了这两个外在的硬性条件外,保罗同时提到了真寡妇的生命品格和见证。 首先,她要是个敬虔、仰赖神的人,这透过她昼夜不住祈求祷告表现出来。奥古斯丁曾劝人,要像一无所有的寡妇一样祷告。寡妇无依无靠,神是她唯一的依靠。因此,寡妇应当成为祷告的典范。《路加福音》中的女先知亚拿就是个典型的例子。那些不敬虔、好宴乐的寡妇跟真寡妇形成鲜明的对比。她们追求享乐,过着放纵自我的生活。保罗说她们正活着的时候也是死了,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这样的人教会不应该供养她们。其次,她必须只做一个丈夫的妻子。这个品格与《提摩太前书》第三章中做监督和执事的资格是一样的。就是说,她应该是个忠于婚姻的妇女。再次,她还需要有好的见证,有行善的名声。保罗在此还附上了这些见证的表现,如养育儿女,接待远人,洗圣徒的脚,救济遇难的人等。六十岁以上真无依靠的敬虔寡妇,教会应该将她们登记在册,供养她们。

3.年轻的寡妇可以再嫁

第三种是年轻的寡妇。年轻的寡妇可以辞她,就是不要给她们登记的意义。为什么呢?“因为她们的情欲发动,违背基督的时候,就想要再嫁人。”(5:11)这话乍看起来,好像是禁止再嫁的意思。可是,《哥林多前书》第七章明确说:丈夫或者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关于寡妇,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的总体教导是,若能守节,不再嫁人是更好的。女先知亚拿就是这样的例子(路2:36-38)。但是,另一方面,保罗说:“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与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9-10)在《提前》5:14,保罗甚至鼓励年轻的寡妇再嫁。既然保罗不是禁止年轻的寡妇再嫁,那为什么说她们情欲发动,违背基督的时候,就想要再嫁人?5:12 说,“她们被定罪,是因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这个愿不是不再结婚的愿,而是“信仰的誓言”。谁会在结婚的时候就发一个誓言,说我的配偶死了,我以后绝不再婚?《新译文》把这个愿译为“信誓”,ESV(英语标准版)将5:12译为 “她们被定罪,是因废弃了当初的信仰”。可见保罗在这里谈的是“背弃信仰的再婚”。 有些年轻的寡妇,“她们再嫁人的欲望往往超越了对基督的敬虔,以致让情欲超越了那份敬虔”(费依:《教牧书信简释》,178页),选择跟非信徒结婚。前面我们提到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允许寡妇再嫁,但是同时强调要嫁给信徒。在当时的文化中,嫁给非信徒基本上就是接受非信徒丈夫的信仰。这种情况今天在中国一些地方仍然如此。比如在我的老家莆田,有人从小信主,长大嫁给了不信的丈夫,就随从了丈夫家庭的风俗。其实,嫁给不信的丈夫后来自己也远离神的例子比比皆是。这也提醒那些还没有结婚的弟兄姊妹,不要与不信的结婚,免得陷入背离基督的危险之中。耶稣说:“你缺少一只手或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两只脚被丢在永火里。”(太18:8)倘若与不信的人结婚可能使我们背道,那么缺少婚姻进入永生,强如有婚姻被丢在永火里。我们再来看看这些年轻寡妇的生活状况: 习惯闲懒,挨家闲游,说长道短,爱管闲事。她们好吃懒做,游手好闲,而且说三道四。她们是最容易跟假教师走到一起,跟着传播错谬的道理。保罗看到这种的实际状况,便鼓励她们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专注于家里的事,免得她们随从了撒旦,给仇敌辱骂和亵渎神的机会。

四、结语

弟兄姊妹,牧者是否待弟兄姊妹如家人,教会是否看顾真寡妇,信徒是否看顾家人和亲属,员工是否尊敬老板……这一切都关系到我们的见证和神的荣耀。保罗非常在乎基督徒在世人面前的见证。他在《罗马书》中责备那些犹太人时说:“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2)在今天我们分享的经文中,保罗多次提到信徒的见证及其影响。论到那些不看顾亲属的人,保罗说他们比不信的人还不好;论到真寡妇,保罗说她必须有行善的名声;论到年轻的寡妇,保罗愿意她们再嫁,是为了避免给仇敌辱骂的把柄;论到仆人应当尊敬主人时,保罗担心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在第三章监督的资格时,保罗特意提到,“监督也必须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提前3:7)。我们作为神的子民,是属于神的,是基督的使者,在世上代表了基督。我们的不敬虔行为会绊倒人、羞辱神的名、拦住福音的传播。求主怜悯和帮助我们,好叫人们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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