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诫:“不可偷盗”

文/晓峰 牧师

我们一起来读旧约《出埃及记》第20章15节:不可偷盗。

我们一同来祷告:

天父,我们感谢你,因为每一次你都用你的权能、你的话语来召集我们,每当我们一同聚集来敬拜你的时候,就恳求你那启示真理的灵就在我们中间运行,开启我们的心,让我们看到你话语当中的奇妙、亮光,因此你的话语也成为我们生命的粮,成为我们路上的光,也愿我们能够活在你的真理当中,使你的名得着荣耀。下面的时间求你特别临在我们中间,听我们这样的祷告,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今天我们读的是十诫的第八条诫命。十诫虽然可以看作是一套完整的道德体系,但事实上,十诫的重心不是普通意义上道德的教导,而是在论到我们和神之间应有一个怎样的关系,就是说,我们跟神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才算是正常的。所以在新约的时候,主耶稣说,律法(十诫)是属灵的,而且律法的总纲就是爱。十诫分成两个大的部分,前四条诫命被称为“我们跟神之间的关系”,后六条诫命被称为“我们和人之间的关系”。而实际上,整个十条诫命都可以被称为“我们是如何来对待神的”。因此,在论到“孝敬父母”的时候,特别提到孝敬父母的核心在于我们要尊重神所设立的秩序和权柄,不单单是对父母,对于我们生命当中遇到的任何权柄,比如学校的老师、工作中的上司、政府的官员等等,我们都要本着对神的敬畏而尊重他们。论到“不可杀人”,其实讲的是我们对于生命的尊重,因为我们每个人里面都有神的形象。在论到“不可奸淫”的时候,则是论到我们对于神所设立的家庭和婚姻的尊重。今天我们分享“不可偷盗”,论到的是对于上帝恩典的尊重。

我们的信仰中“不可偷盗”所蕴含的深义

或许我们不常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本条诫命。首先,圣经中有一个基本的观念,那就是万有都是属乎神的,这世界没有不是属于神的,因为这世界本就是神所造的。中国有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其实用在上帝身上是合适的。普世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东西,都是属于神的,包括我们自己、我们的父母、配偶、子女,也都是属于神的。上帝会设定各样的秩序,会赐予人们各种权能。所以,上帝对一切有最终的所有权,因为万有都是他造的。不单单是因着上帝创造万有而拥有所有权,而且上帝对万有也拥有最终的处分权。虽然如此,神却愿意把一些权柄赐给人。在伊甸园里的时候,亚当被造之初,神就赐给他治理伊甸园的权柄,我们称之为“治理使命”或者“文化使命”。所以,亚当可以在伊甸园里面给动物起名字,他可以看守、打扫,可以做很多事情。直到今天,我们在地上所遇见的任何权柄,所拥有任何的东西,将来都要在上帝面前为如何使用来交账。而且,我们处在一个并不平等的世界里,圣经里面从来没有说我们要处处寻求平等,圣经恰恰告诉我们说,神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恩赐,神并未赐给人有同样的东西,有人拥有的多,有人拥有的少,有人高,有人矮,等等;神赐给我们每个人有不同的生活际遇,赐给我们不同的出生的环境。我们发现人跟人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所以,我们不用去追求外在的平等,上帝本来就没有让每人拥有同样的东西。上帝告诉我们,人要追求的是公平、公义,而不是平等。我们须意识到,上帝给每一个人有他自己特有的领域。其实,这个思想在旧约圣经还是比较熟悉的,以前在分享《约书亚记》的时候,我们曾经提到过,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后,神就用拈阄的方式让十二个支派分地,而且地一旦分定了,那个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就是永远属于他们的。神不让以色列人照着自己的喜好自己选,拈阄就是神的主权,虽然在人眼中有好有坏,但神给哪块地就是哪块地。所以,亚哈看中拿伯的葡萄园,无论他多么喜欢哪怕他是君王他也知道他是拿不到的,按照他们的律法,那是祖宗从上帝那里领受的永远的产业,是不可以买卖的。《诗篇》第16篇里面说,用绳量给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处,我的产业实在美好。如果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不平等的世界的话,不知道你还能不能怀着非常喜乐的心情读诗篇的这一节经文,你会说我的产业实在美好吗?当我们租住在一个狭小寒冷的房间里的时候,还会说我的产业实在美好,神用绳量给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处吗?我们可能会说这里的产业是指基督,当然。但你要知道,诗人恰恰就是从他所领受的这一切当中看到神的美善。如果我们不能从我们的身上看到神对我们的美善、给我们的恩典的话,你不会像诗人一样发出那样的赞叹。所以,有时候弟兄姐妹读诗篇会有一种陌生感和距离感,你觉得他怎么会这么说呢?因为他跟你的视角不一样。

在论到偷窃的时候,我们要提到一个很熟悉的说法,叫“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不是圣经里的。从某个角度而言,这句话不是中国传统中有的。在我们的历史和文化中,很少会这样说,这好像是西方的传统。其实这句话本身有一些内在的张力,既然是你的私人财产,它为何是神圣的呢?如果是神圣的,那一定是属于神的,可它却是私人财产。所以,用“神圣”这个词来形容你所拥有的一切的时候,恰恰表明说,你所拥有的是从神来的,那是神给的,因此它是神圣的。既然是神给的,那么上帝就具有终极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给你的只是一个特殊的代理权柄,就是神藉着你来行使对这些物品、资源和你所拥有这一切的处分权和使用权,这是唯独给你的,没有人可以僭越这一点。今天我们看到“不可偷盗”这条诫命的时候,正是基于这点而言的,一切都是属于神的。从神圣这个角度来说,是没有私有财产的,也就是你对任何东西都没有终极的所有权,所有权都属于神。神有权赐予,也有权收走。比如,有一天,你坐车的时候有500块钱被偷了,你格外的沮丧,因为这是你后面两周的生活费,你该怎么去面对这件事?我想,我们会有难过的心情。但是你要想到一切都是属于神的,神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允许以这样的方式把原本赐给你的东西又挪去了,我们就当操练自己以管家而不是主人的心态看待丢失。只有当你把那个东西看成是你的专属时,你才会如此的痛苦。当然并不是说偷你东西的那个人就无罪了,他首先侵犯了神的权能。今天我们从“不可偷盗”这句经文去看神的所属权的时候,我们需要以一个更宽广的眼光来看我们在地上的得失,来看我们的拥有和失去。当论到“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我们侧重论到的不是我拥有一个专属的处分权,而是首先告诉我们,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属于神的,因此,放在你手中的时候,你要使用这一切,成为你的邻舍和他人的祝福,你身上肩负着责任。我们在这个前提下,再看什么叫“偷盗”。

圣经中对偷盗的界定——非法拥有及非法使用

我们的传统文化在论到“不可偷盗”的时候,说的是“不告而取谓之窃”,你不告诉对方就把东西取走自己用了,这就称为偷。这个对于偷窃的定义,不是来自圣经,它缺少一个维度。圣经在界定偷盗的时候,就是我们刚才所说的,神拥有一切的所有权,祂乐意赐予我们每个人有不同的拥有,因此也赐给我们不同的使命和责任。所以,凡是试图获取不是神要赐给你的,都称为“偷盗”,这不是神给你的,你却据为己有,这就是偷盗,无论主动还是被动,无论物品还是权限。我们传统文化当中,“不告而取谓之窃”这个对于偷盗的定义,只是描述了偷盗的外在行为上的某个特征,没有涉及属灵的层面。律法是属灵的,不单单是行为,偷窃的本质在于将上帝未曾授予给你的拿来归于自己。这样,偷盗还有另外一个特征,不仅你非法获取一个东西是偷盗,你非法使用一个东西也被称为偷盗。这二者都称为偷盗,只要获取的手段或者使用的方式是非法的,都称之为偷盗。举一个常见的例子,我们国家有很多很多公务车。所谓公务车,是说这些车是属于政府部门的,用于公务的。可是在我们身边,公车私用是很常见的,如将车牌贴上红纸开去做婚车。但公车是一个限定用途的物品,虽然归你使用,但你把它用在了不合适的场合,这就被称为非法使用,这也属于偷盗。除了公车,还有其它各种公有资源的使用亦如此。再比如,你对于钱的使用。有时候,有些钱是不必要花的,也就是这些钱放在你手中不是用来做这个事的,但你却做了这个事,这就属于偷盗。这不涉及非法所得,而是非法使用。有些东西,你只是想要的话,看看就可以了,如果真的需要就可以花钱买。神给你了那份收入,你又能负担得起,你就可以去买那个你需要的物品,不需要就不乱花钱。这是我们这个世代中,面对很多外在诱惑的时候,内心当有的界限。

就像伊甸园里面亚当面对那个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一样,看着很悦人眼目,甚至闻着也格外的香。神从来没有说,你不可以看,也没有说你不可以闻,只是说你不可以吃。所以,你可以欣赏,这个世上的很多美好你都可以欣赏。但你不要总盘算“我怎么才能占有,我得用多少钱才能把它买下来”,这就是今天很多人的心态。当你一旦动念头去拥有你本不该拥有的,要动用钱去买你本不需要的东西、想把它据为己有的时候,就称为偷盗了。

所以,圣经对于偷盗的界定,在于非法拥有和非法使用。

偷盗的本质

其实,偷盗的核心本质就在于对神所赐恩典的不满。我们刚才说,“不可偷盗”涉及对上帝恩典的尊重。当你想要那个东西,然后越过神所设定的律法的界限,你越过了神量给你的地界,这就是对于神恩典的不满。你不满于神给你的这些,你觉得神对你不公平,你认为你配得拥有那些东西,你总觉得你比他人更配得,所以我们常常比较。如今天很多人不愿参加同学聚会,因为去了之后发现,那时候学习不如我的,现在都混得比我好。其实我是鼓励基督徒去的,不用害怕,哪怕别人都开着奔驰来,你坐公交车去的,你依然可以坦然坐在那里,因为你有一个属天的尊贵身份。不是你比别人好,甚至你在很多方面可能还不如他人,但你里面有神的灵,正如使徒保罗所说的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林前一31)。藉着这个关系,为什么不去亲近他们呢?如果你觉得见了同学会很难为情,那可能还有属世的东西在我们里面盘踞。你会发现,人内心当中有很多的贪欲和比较,我们失去了起初神所赐的赤子之心。当然,这是亚当犯罪之后,人性里面的东西。事实上,你对属世的东西需要的不是那么多,你追求的不是多拥有属世的什么东西,你追求是照着神所已经给的竭力去追求神让你去得着的。在物质生活上,圣经讲到有衣有食就当知足,但世俗的价值观却从来是在这方面有更多更高的追求。单从所处的文化环境而言,中国人是善于去跟他人比较的群体,人生的价值和意义都在于和身边看到的人去比较。当你一比较的时候,发现神给了他很多,你内心就会有很多不平,同样都是基督徒,为什么别人就拥有的比我多呢?甚至连属灵恩赐我们都要比。这恰恰说明,你忽略了神在你身上量给你的地界。神给有的人多,有的人少,这不是神不公平,而是神照着自己的主权愿意赐给谁就赐给谁,何况给的多,要的也多;拥有的越多,责任就越大。所以,“偷盗”内在的本质就是你对于神所赐给你的恩典不满。

偷盗的各种表现

十诫所有诫命中,没有哪一条诫命像“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其所禁止的偷窃在我们生活中有如此多的方式。“偷盗”在我们生活当中花样繁多到一个程度,有时候我们都没有注意到或不以为然就犯了偷盗的罪。但圣经里面对于“偷盗”严格界定到一个地步,即便在家里偷父母的钱也是偷盗。《箴言》里面有一节经文说道,偷窃父母的,说这不是罪,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箴二八24)。

1)最恶劣的偷盗

最恶劣的偷盗方式一是抢劫,即用暴力的方式非法剥夺别人所拥有的财物。二是拐卖人口。为什么提这一条呢?因为在旧约律法,从《出埃及记》到《利未记》、《申命记》,这三卷书里面都格外注重人口拐卖,拐卖人口在旧约里面属于死罪,如果有人拐卖了他的弟兄,把他卖为奴隶,那么要把他治死。在今天,不管是拐卖儿童、拐卖妇女还是其他什么人,如将人送到色情场所或者黑煤窑、黑作坊,都属于比普通偷窃物品严重的多的罪,这已经不能算为偷窃,而是算为杀人罪了。绑架也属于此列。三是诈骗,诈骗也属于偷盗。我们之前曾提到过一个山东女孩被骗学费之后心衰死亡,骗人钱财者不但犯了偷窃的罪,而且犯了杀人的罪。虽然骗人的人被绳之以法,但就这个事件而言,有很多帮凶,也在这罪上有份,比如她的个人信息是如何泄露出去的?等等。电话诈骗过程中,泄露别人各种信息也属于偷窃罪。这三种方式不单单是非法取得财物的问题,还涉及到人直接的伤害。

2)偷取钱财

第二类就是偷取钱财。第一种是占别人小便宜。比如去菜市场买菜,在跟摊主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摊主被你说糊涂了,然后他算错账多找给你钱了,你不要装作不知道,拿着菜扭头就走,因为这也属于偷窃。所以,你要注意,如果对方算错了,要主动和对方说,如果被对方指出来了,基督徒的见证在那一刻就没了。第二种是拖欠工资。从旧约到新约,这一点讲得很多。尤其新约《雅各书》里面说道,作为雇主,如果你拖欠员工的工资,他们的冤情是要上达到神那里去的(雅五4)。可是今天这个世代,有很多故意拖欠工资的事情。跟这个类似的就是加班不给加班费,侵占员工的休息日,欠账不还,故意拖欠供货商、客户的应付款项,房东恶意扣留房租押金,都属此类。甚至有些人在借钱的那一刻就没准备还,这已经算是诈骗了。所以,如果你是借钱的一方,你一定要衡量自己的还款能力,你还不起还要借,就是赤裸裸的偷窃。第三种是偷税漏税。这个我们不多讲,我们讲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虚报账目,也就是做假账。如果是会计做假账,那是说谎,是职务犯罪。利用单位的财物报销制度,获取不当得利,或者用亲友的票据来冒充自己的消费报销,等等,,这也属于偷窃。第四种是贪污挪用。贪污是当然的偷盗,挪用也属于偷窃,虽然你不一定是把钱据为己有,你只是把钱用一用再还回来,也属于偷窃。第五种是敲诈勒索。利用别人的把柄和他内心的惧怕,以恐吓等方式来取得自己所希望得到的利益,不一定是钱,这也是偷窃。你以强力的方式,把一个本不属于你的东西拿到自己手中。比如你用威胁的方式获得某个机会等等,这都属于偷窃。第六种方式是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利用你手中神所赋予的权柄去谋取私利,包括各种金钱及非金钱的行贿受贿,就属于偷窃。第七种是高利贷。在旧约圣经里面非常清楚地说道,如果你的弟兄生活上有困难,你手中有钱,他向你借贷,你不可以取利,你不可以收取他的利息。但今天如果有弟兄说,我现在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他向你借钱,可以按照正常的贷款利息取利,而你不可以利滚利的高利贷方式去获取额外的利益。第八种是偷工减料。这也属于偷窃。今天有很多工程是豆腐渣工程,很多活是粗制滥造,这都是犯了偷窃的罪。从某个角度而言,消极怠工也是偷窃。在清教徒的精神里面,他们有敬业的观念,也有“把你的才智在神交你手所办的事情上用到极致”的思想,要尽心尽力。第九种情况是商业欺诈,比如缺斤少两,以次充好,以不正当的方式取得订单、合同都属于偷窃第十种情况是浪费。浪费、暴饮暴食也属于偷窃。不该你吃的被你吃掉了,那叫非法使用。

3)最广泛的偷盗—买卖假货、盗版

第三类跟买卖东西有关。今天是一个网络时代,网络经济最严重的是制假卖假,买卖假货。在法律上,买卖赃物跟偷窃是一样要入刑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过去在校学生买的二手自行车有的就是偷来的,车况很好,又很便宜,其实多想一下就知道可能有问题,可是为了贪便宜装作不知道卖下,这也属于偷窃。如果一个淘宝店主,一个经营者,明明知道这是假货,还进了一大批,然后放在店里当正品卖,这就属于偷窃。同时,如果你图省钱明知是假货还买,也属于偷窃。另外一个最常见的偷窃就是买卖盗版、使用盗版,我们习以为常的用盗版软件也是偷窃。有弟兄姐妹说,正版软件太贵了。通常软件,比买的笔记本电脑便宜多了,很多时候不是你负担不起,而是你获得盗版的成本小到让你觉得花钱买正版不值得(其实犯偷盗罪更不值得)。不用付出代价,或者金钱或者道德的谴责,就可以取得一个东西的使用权,何乐而不为呢?这可能是使用盗版的内在心态。所以,不管是盗版软件还是盗版书籍,包括属灵书籍的盗版,这都是偷窃。

4)名誉的偷盗

还有另一种偷盗,是对于名誉的偷盗,圣经当中就称为夺取神的荣耀。有一个人夺取神的荣耀,他马上就被惩治了,就是希律王。对于荣耀的偷窃,有时候是主动的,比如沽名钓誉、夸大其词,表现得自己好像配得称赞,但很多时候是被动的,就是你只做了那一件事,看到的人就马上对你大加赞扬,其实你不配得那样的赞扬,而你觉得听着挺舒服,就坦然地接受了。很多时候这成为我们的试探,那一刻你把原本属于神的荣耀据为己有了。我曾经听过一场某个圣诗机构诗班现场的演唱会,最后一首诗歌,唱完之后全场都站起来给他们鼓掌,然后整个诗班包括后面的制作人员,都一同站起来,他们双手向上高举。那个动作给我的印象很深,那一刻他们把这荣耀归于神。是的,一切荣耀都当归于神。// 所以,有时候偷窃是内在的、不可见的、非常隐蔽的。

5)知识性的偷盗(剽窃、抄袭、作弊)

这一类偷盗关乎知识,比如说学术上的剽窃、论文的抄袭、考试作弊等等。这个时代,论文抄袭严重到一个程度,令人匪夷所思,我曾听说过连抄都不费一点心思的,很容易就被人看出来那是抄袭的,因为他把原作者名字也给抄上了。

6)捡到东西不归还

还有一种很常见的情况,就是你捡到东西不还给别人。圣经里面清楚说道,哪怕是你的对头,就是你和你的邻居不怎么和睦,如果在路上你看见他的牛或者衣服丢了,你不可以当作看不见,也要捡起来归还给他(申二十二1-4)。所以,捡到别人遗落的东西,必须要归还给人家。

7)团体的偷盗

最后,我们要说一下关于团体的偷盗。刚才我们讲的更多是个人层面的,其实公司、单位、国家都可能成为偷盗者。比如一个国家收取不合理的高税收,涉及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政过程中各种繁复的收费等等,都可以视同为对老百姓的偷盗。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它用非法的手段获取高额的利润,这就属于对消费者的偷盗。其次是扣押别人的物品,延期归还。还有一种最常见的,就是哄抢别人的东西。新闻里面有时候会报道,高速路上有货车翻车,货物洒落一地,周围的村民就纷纷过来哄抢,那不是他们的东西,却趁火打劫用强力的方式据为己有。

还有许许多多种偷窃的类型,偷盗还可能是不可见的东西,比如时间。有人有意的迟到早退,这就是偷窃属于公司的时间。就像我们前面说到的,没有哪一种罪像偷窃这样有这么多的变种,这么多隐蔽的形式。唯愿主亲自帮助我们有属灵的敏锐、并胜过罪。

圣经当中如何处理偷盗的罪

我们来看圣经中如何来处理偷盗的罪。《出埃及记》里面提到偷窃罪的处理方式,有两个大的原则,第一原则是偷东西必须赔偿。如果你偷了别人一头牛,你要赔五头,你偷了别人一只羊,你要赔四只(出二十二1-4)。《箴言》里面只认为一种偷盗是情有可原的,就是当一个人因为特别饿,去偷了一块面包吃,这当然属于偷窃,但不可严责于他。刚才我们说到必须赔偿的,都是指恶意侵占。如果他侵占完了,他挥霍了赔偿不了,就需要作工,就是把他卖了,强制他去作工。所以,旧约里面对于偷窃的处理非常严格。第二个原则是不按原价赔,必须翻几倍。新约里面,税吏撒该见了主耶稣之后说道,主啊,如果我讹诈了谁,我就归还他四倍(路十九8),他用的就是旧约里面这个原则。为什么偷一头牛要赔五头,偷一只羊要赔四只呢?因为牛比羊要贵,你偷的越多,赔的越多,你偷窃的数额越大,给对方造成的影响越大,赔偿的责任也越大。

我们再简单提几个旧约当中比较典型的跟偷窃相关的案例。第一个例子就是大家最熟悉的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犯罪,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面偷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就属于偷窃罪。只是,这个事件太过重大了,重大到我们往往把偷窃的成分给忽略了,一般都关注在他的骄傲、贪心和悖逆等等,但其实这是一个偷窃罪,他把神严令不准吃的给吃了。所以,从某个角度而言,今天每个人都跟亚当一样,我们里面都有偷窃的本性,我们都是潜在的小偷。这个评语可能我们听了会不舒服,但是你要知道,亚当在伊甸园所犯的罪是综合性的,可以说,那一刻他把人类所有的罪给埋下了。

第二个典型的偷窃案例就是亚干犯罪,发生在以色列人旷野四十年漂流之后,神的日期终于满了,摩西、亚伦他们也都去世了,所以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过约旦河,要进迦南。以色列人进迦南要打的第一仗,是攻打耶利哥城。从某个意义而言,耶利哥城是迦南地上最难攻打的城市,因为它的城墙很高,敌人兵强马壮。如果这一仗打赢了,迦南地就算打下来了。攻占耶利哥城这一仗是打赢了,但这一仗是神的得胜,这一仗在打赢的同时也失败了,这一仗是以色列人的失败。在攻打耶利哥城的过程中,就在神得胜的过程中,以色列人就犯罪了,他们犯的就是偷窃的罪。一个叫亚干的人,在攻进耶利哥城之后,他看见有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两百舍客勒的银子还有一根金条,他揣兜里了。我们仔细去读《约书亚记》七章中耶利哥城被攻取的这个事件里面,在得胜的同时已经让我们看到了失败。所以,亚干一个人的罪行,相当于把整个以色列人给拉到失败的境地中去了。可能我们会觉得不公平,这不是亚干一个人犯罪么?为何把整个以色列人牵连进去?不然,在神看来,就是整个以色列人都犯罪了,只不过因着神保守的恩典使得罪只在亚干一个人身上体现了出来。也就是说,当以色列人攻入耶利哥城、看见这么多美好的东西的时候,他们是起了贪心的,但神有命令,这些都属于当灭的物,不能保留。动心的不单单是亚干一个人,动手的只有他一个。所以,毫无疑问,失败是整体的。当亚干被石头打死,在这做了记号之后,从耶利哥城开始,后续就没有这个禁令了,财物可以留下来。你会发现,偷窃的罪根植在人性的深处。所以,新约的时候,保罗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提前六10)。

第三个典型的案例就是偷窃属神的东西,在《玛拉基书》里面,神藉着先知玛拉基对以色列人说,他们偷窃属神的东西。以色列人就反问说,我们什么也没偷过。然后神说,你们不交十一奉献。因为在神眼中,十一奉献是属于神的。在旧约的时候,利未人就是靠十一奉献活着的。我们常说,以色列人的灵性一好,利未人的生活就改善了,以色列人的灵性一差,利未人就挨饿了,利未人的生活水平是以色列人灵性的表现。所以,他们不交十一奉献,不单是他们偷窃了属神的东西,他们也偷窃了利未人的东西。因此,这在旧约《玛拉基书》当中是非常严重的罪。

新约中也有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就是教会历史中第一例教会纪律的执行。在五旬节教会刚刚建立的的时候,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夫妻二人看见别人把房子卖了,把钱拿到教会里来获得了很多赞誉,然后他们也把房子卖了,也把钱拿到教会,但他们起贪心私自留下了一部分,彼得问亚拿尼亚,这是所有的钱吗?他回答说是。这是他撒谎,其实这也是偷窃。他偷窃的是荣耀、名声,他也希望他能得到那个全然奉献的敬虔的名声。你会发现,谎言和偷盗是连在一起的。然而,这一次的窃名之举使他们双双送了命,成为教会开创之初不圣洁的警戒。

不可偷盗的积极意义

虽然十诫的律例都是禁止式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十诫都是消极的,恰恰相反,诫命本身有积极的一面。所谓积极的一面,就是告诉你不可的同时也告诉你须如何。比如,不可杀人,同时也意味着,你要尊重关心另一个人,当他有需要的时候,你要帮助他。你要乐于去饶恕一个人,当他得罪你的时候,你要以宽容待他,你要主动地去寻求和睦,以温和善意去对待你周围的人。这就是积极的层面。同样,对于“不可偷盗”这条诫命,它依然有积极的层面。

第一个积极的层面,它告诉我们,对神要有信心,你当依靠耶和华,放下一切的忧虑。所以,新约里说,天上的飞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天父尚且养活它,何况你们呢,你们比飞鸟贵重得多(太六25-26)。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会犯偷窃的罪,比如说为了拿一个盈利的商业项目去行贿,为了把东西卖出去就夸大其词,是因为我们内心当中有恐惧,我们恐惧这事若是做不成,没有收入,我就没有依靠,恐惧将来万一生病或是出事,我的依靠在哪呢?当你心里有惧怕的时候,你就开始想方设法抓取更多属世的东西作为你的依靠。所以,要对神有信靠。

第二个积极的层面,是操练我们在神面前有感恩的心。神所量给我们的地界是如此的美好,就单单神给我们每个人的恩赐和我们可以自由活动的环境,如果你运用好的话,所带给你生命的满足不但是够你用的,而且远超出你所思所想。但我们往往不是看神给我们的,我们是看神给别人的。要以有的为知足,知足,才能感恩。

第三个积极的层面,是告诉我们要努力地工作。工作不单单是一个养家糊口的方式,也是在神面前侍奉神的方式。可以这么说,透过工作,你可以去体会神赋予给你生命当中的价值和尊贵,也只有努力工作的时候你才能体会到这一点。而且,你的努力工作,不单单可以供应你自己所需的,还可以供应别人所需的,这个世界总会有穷人,有陷入困境的人需要帮助。所以,努力工作本身就是不可偷窃的积极层面。

第四个积极的层面,是我们要慷慨,要乐意帮助别人。这一点,不单单是对富人讲的,也是对我们所有人讲的。在我们的收入中,神给的收入一般会超过我们生活的所需,多出的那部分就是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

总的来说,面对世界的诱惑,我们要谨慎我们的心,除去里面的贪心和情欲,既不因富足而骄奢,也不因贫穷而不满,像在旧约里的一个祷告:“耶和华啊,不要让我太过于富有,免得我说,耶和华是谁呢?也不要让我太过于贫穷,免得我去偷盗”(箴三十8-9)。但认识主的基督徒应当更加积极,像新约中使徒保罗所说的那样“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四11-13)。

我们一同来祷告:

天父,我们再次到你面前来感谢你,因为你顾念我们,不单赐给我们在世的年日,也供应我们一切的所需。主,我们更要感谢你的,乃是你将你的真理放在我们的心里面,让我们认识你,让我们也认识我们自己。面对你的律法,主,我们只能说,求你怜悯我们,我们真的是个罪人。求你怜悯这个世代,因为这个世代充满了强暴,但是主啊,我们的盼望却在你那里。愿你赐给我们在你里面有对你的信靠和感恩的心,以你所赐给我们的地界和给我们一切的拥有,为我们的喜乐和满足。也恳求主你赐给我们在工作当中的喜乐和动力,使我们知道,藉着我们的工作,你让我们来侍奉你,也成为这个世代的祝福。不单可以供应我们自己,供应我们的家人,也可以成为身边那些有需要之人的帮助。因此,主,我们也恳求你,给我们在你里面有慷慨乐施的心。主啊,惟愿你在我们这群卑微不配的人当中,使我们越发像你,你的名就被众人所认识,你也得着你当得的荣耀。听我们这样的祷告,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