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王下8:25-29
恶王亚哈谢行亚哈家的道
我们读传记的时候,发现作者通常会追溯传主的家谱两三代,至少会谈到他的父母。我们讲述自己的人生故事,也常常会谈到自己的祖辈、父辈。因为,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对于他的生命成长,往往影响巨大。
今天我们要讲的主角是犹大王亚哈谢,而不是亚哈的儿子以色列王亚哈谢。《列王纪下》第8章记载亚哈谢的只有短短5节的经文,第9章就谈到了他如何被杀。《历代志下》22章对于亚哈谢有更详细一点的记载。我们会结合这两处的经文来考查亚哈谢的一生。
我们来看一看亚哈谢的家谱。首先,我们看一下亚哈谢父系这边的家谱。亚哈谢是犹大国的第六个王。他是大卫的后裔,他的曾祖父是亚撒,祖父是约沙法,父亲是约兰。他的曾祖母和祖母是谁,圣经中没有记载。亚撒和约沙法都是南国犹大敬畏神的好王。《列王纪上》最后一章说:“约沙法行他父亲亚撒所行的道,不偏离左右,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只是邱坛没有废去,百姓仍在那里献祭烧香。约沙法与以色列王和好。”(王上22:43-44)神对约沙法的评价总体上非常肯定。然而,上面经文中也明确指出了约沙法的问题。他没有废去邱坛,而且与以色列的恶王亚哈交好结盟。后者为南国犹大埋下了祸根。这一点,前面几次讲道都分享过,我就不再多说。约兰虽然为约沙法的儿子,却没有效法他曾祖父亚撒和祖父约沙法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他行以色列诸王所行的,与亚哈家一样,因为他娶了亚哈的女儿为妻,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王下8:18)约兰使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这里所谓的邪淫,指的是背道,去敬拜偶像。不仅如此,他为了保住王位,甚至把他几个比他好的兄弟都杀了。《列王纪下》和《历代志下》都明确指出,约兰行以色列诸王的道,是因为他娶了亚哈的女儿为妻,受他妻子亚他利雅的影响。约兰最终受到上帝的审判,肠子坠落而死。他只留下一个儿子亚哈谢,其他儿子都被跟随阿拉伯人来攻营的军兵杀了。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亚哈谢母系这边的家谱。亚哈谢的外曾祖父是暗利,外祖父是亚哈。这两个都是北国以色列有名的恶王。“暗利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作恶更甚。”(王上16:25)而暗利的儿子亚哈比他爹暗利还更恶。他犯了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所犯的罪,叫以色列人不要去耶路撒冷敬拜神,而敬拜金牛犊。不仅如此,他为了政治目的,与腓尼基人联姻,娶去了腓尼基人西顿王谒巴力的女儿耶洗别为妻,去侍奉敬拜巴力。耶洗别就是亚哈谢的外祖母。耶洗别是个臭名昭著、阴险狠毒的妇人。她从西顿将巴力和亚斯他录崇拜带到了以色列国,使亚哈和以色列全民都跟从她行邪淫拜偶像。巴力和亚斯他录的崇拜仪式邪淫不堪。当整个以色列陷入偶像崇拜之中的时候,神为自己留下了七千人未曾下巴力屈膝。耶洗别憎恶他们,用刀杀耶和华的先知。伟大的以利亚在迦密山上的争战得胜之后,也被她追杀。耶洗别非常血腥残忍,出恶谋杀害了义人拿伯,帮亚哈夺得了拿伯的葡萄园。亚哈这个本来就不敬虔的王,在妻子耶洗别的影响之下,行了更多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亚哈谢的母亲亚他利雅,就是亚哈和耶洗别的女儿。亚他利雅和她母亲极其相似。俗话说:“母亲怎样,女儿也怎样。”(结16:44)这话并非绝对真理,其中却有几分道理。母亲对儿女的影响非常大。约兰是个较弱的王,因为娶了和耶洗别一样强势又邪恶的亚他利雅,使整个南国犹大陷入巴力崇拜当中。约兰为保全王位,杀害了自己的几个亲兄弟,这很可能也是他妻子亚他利雅的主意。亚他利雅不仅败坏了自己的丈夫,而且把她的孩子引到邪恶的路上。《历代志下》22章里提到:“亚哈谢也行亚哈家的道,因为他母亲给他主谋,使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像亚哈家一样,因他父亲死后有亚哈家的人给他主谋,以致败坏。”(22:3-4)亚他利雅嗜权如命,而且和她母亲耶洗别一样血腥残暴。在亚哈谢死后,她起来剿灭王室,篡夺国位。
亚哈谢就是在这样一个家庭背景中长大的。但这并不是说他完全被家庭环境被动塑造成不敬虔的王。亚哈谢的妹妹约士巴也生长的一样的环境中,但是她的反应却不同。这一点从她冒险救出亚哈谢的儿子约阿施,以及嫁给敬虔的祭司耶何耶大多少可以看出。当然,我相信这是出于神特别的恩典,为了保守大卫家不致断了后裔。而亚哈谢对于家庭环境的反应是效法。“他效法亚哈家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与亚哈家一样,因为他是亚哈家的女婿。”(王下8:27)“他是亚哈家的女婿”,那就意味着亚哈谢也娶了亚哈的儿子约兰的女儿。有人认为译为“女婿”的这个希伯来词未必确指女婿,而是指因着联姻而建立的任何关系。不管怎样,他与亚哈家关系密切,仿佛成了亚哈家的一员。他所行的是亚哈家的道。
亚哈谢22岁登基。他同亚哈的儿子约兰,也就是他的舅舅,通往基列的拉末去,与亚兰王哈薛争战。约兰受伤后去耶列斯疗伤。亚哈谢去看望,结果被耶户所杀。这完全是出于耶和华。从亚哈、耶洗别,到约兰、亚他利雅,再到亚哈谢,他们都受到了当得的审判。
约沙法与以色列王亚哈交好所埋下的祸根,在后两代结出了恶果。约兰和亚哈谢与亚哈家一样,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南国犹大与北国以色列两个王国在恶上结盟,都陷入巴力崇拜当中。
《列王纪》中,神对每个王差不多都有明确的评价,而且评价的核心就是他的信仰。所罗门晚年被妃嫔诱惑,去随从别神,耶和华说:“所罗门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不效法他父亲大卫专心顺从耶和华。”(王上11:6)之后所有的恶王,都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去敬拜外邦偶像,不敬拜耶和华独一的真神。当人不敬拜耶和华的时候,就不会遵从神的道。偶像崇拜是罪恶的渊薮,一旦人离弃耶和华,去敬拜侍奉偶像,其他种种的恶便从中汩汩流出。
亚哈谢的一生极其短暂,像一片云雾,刹那间就消失不见。他22岁坐上王位,作王一年便被杀。但他留在圣经上的罪恶记录,却赫然在目:“亚哈谢效法亚哈家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与亚哈家一样。”(王下8:27)当我们思考亚哈谢可悲的一生时,从中可以吸取什么教训作为鉴戒?
与谁结婚关系重大
亚哈作为以色列人的王,应当敬拜耶和华独一的真神。他一开始拜金牛犊,这已是大罪,但金牛犊毕竟还是用来指代耶和华的偶像。圣经说他还以为轻,又娶了西顿王谒巴力的女儿耶洗别为妻,去侍奉敬拜巴力。亚哈统治时期属于暗利王朝,以色列本身非常强大,但是亚哈王不依靠耶和华,还嫌不够,去寻求与当时大有权势的西顿王谒巴力结亲。另外,据说耶洗别非常美貌,他也可能同时受到耶洗别容貌和个性的吸引。他与耶洗别的结合使他陷入更大的恶中,成为以色列最恶的一个王。约沙法出于政治的考量,与信仰上背道的以色列王亚哈结亲,为儿子约兰娶了亚哈和耶洗别的女儿亚他利雅,铸成了大错,得罪了耶和华。约兰王深受妻子亚他利雅的影响,随从她去敬拜侍奉巴力,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亚哈谢也与亚哈家结亲,成为亚哈家的女婿,行亚哈家的道。这些例子触目惊心。从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与不信神、拜偶像的人结婚,会如何败坏我们的信仰,甚至影响我们的子孙后代。
旧约圣经中非常清楚地禁止以色列民与不信神的外邦人通婚。在征服迦南时,神给以色列人颁布了严格的禁令:“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侍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申7:3-4)后来约书亚再次提到这个禁令(书23:12-13)神深知我们在信仰上多么容易受到外邦人的影响。就连起初既敬虔又有智慧的所罗门王,在娶了外邦妃嫔之后,都抵御不住诱惑,去随从外邦人的偶像。
有人可能说,新约并没有这么明确的禁令,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也不是指着婚姻说的。我认为,新约之所以没有再提如此明确的禁令,是因为旧约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应当是明显的基本原则。这一点从保罗论到寡妇再嫁和使徒娶妻的权柄时就对象所做的限定可以得到印证。 保罗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保罗说,寡妇可以再嫁,但限定要嫁信主的人。保罗在另一处说:“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姐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林前9:5)保罗在此提到使徒的权利时,说他们可以娶妻,但特意加了限定:“娶信主的姐妹为妻”。寡妇如此,使徒如此,其他人便可以例外吗?
因此,在与谁结婚的问题上,首要的原则是与信主的人结婚。这是婚姻选择的底线。当这个底线被突破时,其他很多问题便接踵而至。有位弟兄与不信主的女孩谈恋爱,甚至未婚同居。在今天的文化中,对于不信主的女孩来说,未婚同居是很正常的事情。我跟弟兄谈了这个问题,他也承认,未婚同居是罪。但当我提出,应该悔改,并终止同居时,弟兄就不再回复我了。我猜想,他要跟那女孩提出来,女孩可能完全无法理解,他若坚持,有可能失去这个女孩。为了维持两人的关系,他慢慢远离神,远离教会。这是活生生的例子。与不信的人结婚而远离神的情况比比皆是。虽然我们也看到一些不信的配偶后来信了主,但这是神的怜悯。我们不可因此试探神。
今天,许多未婚的弟兄姊妹,尤其是姊妹,的确承受了极大的压力。随着年龄的增长,结婚的希望变得越来越渺茫。主啊,还要等到几时呢?你为什么不预备呢?这些问题和困扰非常真实。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挺好的姊妹,她们至今还不能进入婚姻。让我们为她们祷告吧。首先,求神赐给她们这样的心志,即便一辈子单身,也不与不信的结婚,以致远离神;其次,求主怜悯顾念,早日为她们预备人生的伴侣,使她们也得着敬虔的家庭。但主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倘若祂最终还是让有些人独身,求主成为她们的喜乐和满足。
父母对于儿女的生命影响深远
我们在选择配偶的时候,同时已经为孩子选择了父亲或母亲。亚哈娶了耶洗别,耶洗别把女儿亚他利雅培养成了跟自己一样阴狠恶毒的女人。约兰娶了亚他利雅,亚他利雅又将他的儿子亚哈谢塑造成了一个恶王。这是父母影响儿女生命最坏的榜样。
成为父母之后,我们身上担负着沉甸甸的使命和责任。因为神将产业赐给我们,将孩子托付我们,是要让我们培养敬虔的后裔。诚如司布真所说:“父母是神使用来拯救孩子的最自然代理人。”神透过父母将真理教导孩子,用敬虔的生命来影响孩子,并以祷告来求神拯救孩子,这是神在我们孩子身上工作再自然不过的方式。
因此,在养育或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帮助孩子认识神,使他们敬拜侍奉独一真神,是教育的第一要义。“教养孩子,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22:6)那当行的道,就是主的道。在《申命记》中,神明确指示:“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他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带在额上为经文;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申6:4-9)新约圣经也教导我们,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孩子(弗6:4)。今天,很多父母都在为孩子是要送到基督教学校、世俗私立学校,还是公立学校而纠结。基督教学校大多刚刚起步,有的虽然有好的理念,但师资和条件都不够理想。私立学校虽然没有政治洗脑,教学条件也不错,甚至有的还有圣经课,老师也大多是基督徒,但是整个教育并不是基督教的,只是在世俗教育中加了一点基督教的元素。公立学校的教学中充满了无神论的思想和世俗化的价值观。在这种情况的下,我们怎么选择学校?我们首先要问,我们为孩子选择学校时,我们内心深处的关切是什么?我们真正的考量是什么?暂且不谈是不是必须选择基督教教育这个争议很大的问题。如果你选择了公立学校,你心里对孩子的信仰教育会有什么考量和安排?你会有足够的时间在家里对他进行信仰教育吗?如果你把孩子送到了基督教学校,你是把他的信仰就交给了学校,自己就不管了,还是与学校在信仰上共同教育孩子?你会不会在他学校学习之余,怕他学科不够优秀,把课余的时间都用来给孩子报班?我们究竟把孩子的信仰生命放在什么位置上?如果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不清晰,我们对孩子的整个教育就缺乏真正的那块基石。我们在上面无论建造什么,都好像在沙土上建造一样,是靠不住的。
如果父母是神使用来拯救孩子的最自然代理人,那我们自己就必须不断地学习,学习圣经,学习教会传统,学习文化,学习如何教育孩子。我自己是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才更深地感受到自己的缺乏,各方面都需要不断地学习。比如,我在给孩子选择基督教古典学校的时候,就需要去了解什么是基督教古典教育。 我在实际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也常感到自己装备不够。我送孩子上学路上的时间不久长。去的时候,我会跟孩子讲圣经、带孩子背经,这部分还好,因为我给她讲的是我每天早上灵修时刚刚默想过的,背诵的经文多数也是我比较熟悉或会背的。在放学接她回家的路上,我之前是带她背古诗,背了一段时间,我发现,她不是那么喜欢,所以就改成给她讲故事。我挺想给她讲教会历史上一些人物的故事,可是我发现,自己不做预备就很难讲。我发现自己对很多人物只有大致的印象,要给别人串成故事讲清楚,很不容易。我稍作预备,给她讲了一次马丁·路德。之后就改成讲成语故事了。其他教会历史人物的故事,我无法信手拈来就给她讲。
而且,除了言传之外,更重要的是身教,因为我们生命的状况对孩子生命的影响非常直接。圣经中常常提到效法。保罗要我们效法他,好像他效法基督。效法不仅仅是道德上的模仿。《列王纪》中的好王,效法大卫,去敬拜侍奉耶和华,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恶王,不效法大卫,去敬拜侍奉别神,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父母自己若不寻求神,不追求做门徒,便很难教导子女成为门徒,教导也没有果效和力量,因为我们言行不一。父母是孩子最直接效法的榜样,母亲的影响尤为显著。提摩太的信仰受到他母亲友尼基的影响,他母亲又受他外祖母罗以的影响。教会历史上也有许多类似的例子。奥古斯丁的母亲莫妮卡、卫斯理的母亲苏撒娜、约翰·牛顿的母亲伊丽莎白、司布真的母亲伊丽莎都是敬虔母亲的美好典范。当然,并不是说敬虔的父母一定有敬虔的儿女,不敬虔的父母儿女一定敬虔。大卫的儿子押沙龙和暗嫩都令人嘘唏。但他们成为这样,与大卫和拔士巴犯奸淫不无关系。父母不敬虔也不意味着儿女都不敬虔。有时出于神格外的怜悯和工作,生长在不敬虔家庭里的儿女也蒙了神特别眷顾。
求主让我们在子女教育的问题上,首先立定根基,将孩子的信仰生命放在首位;同时自己不断追求,使自己成为更好的教育者;并且以自己的生命见证去影响孩子的生命。愿主使我们的下一代都成为敬虔的儿女。
总结: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侍奉耶和华
约书亚离世之前,在示剑向以色列百姓说了一番语重心长的话:“现在你们要敬畏耶和华、诚心实意地侍奉他,将你们列祖在大河那边和埃及所侍奉的神除掉,去侍奉耶和华。若是你们以侍奉耶和华为不好,今日就可以选择所要侍奉的,是你们列祖在大河那边所侍奉的神呢?是你们所住这地的亚摩利人的神呢?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侍奉耶和华。”(书24:14-15)
“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侍奉耶和华。”这句话是建立基督徒家庭的目标。不管是在婚姻的选择上,还是在儿女的教育上,愿我们都能以此为目标。
回应诗歌:《最大之事》(204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