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惧怕”——2020年11月15日主日讲章/晓峰牧师

 

经文:【路12:4】  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不要怕他们。
【路12:5】  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路12:6】  五个麻雀,不是卖二分银子吗?但在神面前,一个也不忘记。【路12:7】  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路12:8】  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路12:9】  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路12:10】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路12:11】 人带你们到会堂,并官府,和有权柄的人面前,不要思虑怎么分诉,说什么话。【路12:12】 因为正在那时候,圣灵要指教你们当说的话。

前言:

上个主日我们分享了主耶稣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责备,然后主紧接着就勉励门徒不要惧怕,不要贪恋,不要担忧。面对和世上有影响力的人物的冲突,面对汹涌的人群,逼迫、患难和杀害常常不可避免,如何应对即将临到地危险、损失、监禁,就成为门徒需要来面对和思想的。主耶稣在门徒还没有遇见这些危机之前,就预先告诉他们,给他们预备了应对的恩典。神作事的方式就是这样,在我们还不知晓的时候,在我们祈求以先,祂就知道,祂也预备。

一、死亡的恐惧

主耶稣在这个劝勉鼓励中很少见地称门徒为“我的朋友”,主要强调的是体恤。面对死亡,惧怕是一个人的自然反应,世上没有不怕死的人,只有无知而麻木勇武的人。连主耶稣在面对十字架的时候,也“惊恐起来,极其难过”(可十四33),但祂却胜过了死亡。因此,基督的得胜并非是一种高高在上的轻而易举的得胜,祂也经历了一个痛苦的过程,所以祂能体恤、安慰和鼓励我们,如经上所说的那样“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二18),“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四15)。

1. “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不要怕他”

1) 杀身体

在马太的记载中,“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被称为“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太十28)。杀身体不能杀灵魂,其实只是对今生现象的一种描述,并非是对生命主权的描述。无论身体,还是灵魂,除了上帝谁能取走生命、收回气息呢?但对于不认识上帝的人来说,好像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可以夺去人生命的力量,某个人、某种动物、某个意外、某种疾病、某个自然灾害,等等。其实,这些只不过是被上帝使用来拿去人生命的方式,无论恶人、狮子、瘟疫、洪水等都是上帝手中受割生命的“刀”,为要实现上帝对罪人的刑罚,或者让义人离世归回天家。像圣经所说“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手中拿我恼恨的杖。我要打发他攻击亵渎的国民,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抢财为掳物,夺货为掠物,将他们践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样”(赛十5-6)。刀只是工具,那么它们就都完全受到握刀主人的控制,祂若不允许,狮子就只能吼叫,一步都不能越过上帝量好的界限。因此,无论是地上的恶人、势力、掌权者,还是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他们从来就没有任意杀人的权能,它们不但没有杀身体的权能,更没有杀灵魂的权能,上帝使用他们,他们才能有行使权能的机会。就像当年彼拉多对耶稣说“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约十九10),但主耶稣却对他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约十九11)。

但这些在上帝权能之下的人或者自然力量,它们常常并不知道自己所行的是在上帝的旨意之下。所以,从罪人的认识来看,某些情况下他们好像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实际上,罪人所以为的生杀予夺只是世界能加在一个人身上最大的苦难,到杀身体为止了。

对于一个还不认识基督的人来说,杀身体主要体现在对今生美好和得救机会的剥夺,虽然今生既有罪又暂时,但今生对于一个人有两重宝贵,首先今生依然是恩典的时期,虽然灵性是死,生命有很多罪和苦难,但依然在上帝的恩典中,神赐今生很多福乐,比如在良知中行事的无愧和平安,对堕落世界中上帝创造的星空自然的欣赏,饮食的满足,才能抱负的施展和实现,亲情爱情友情的美好,等等。圣经说“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十四17)。虽然这些也都将成为过去,但相比于将来永远的黑暗和灭亡来说,这些都是弥足珍贵的。世人对今生的留恋主要在这个层面。更重要的今生只要身体还活着,就意味着还有得救的机会,还有寻求耶和华脱离永远灭亡的机会,“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他,相近的时候求告他”(赛五十五6)。这就是主耶稣所说的“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十二36)。使徒也曾说“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徒十七24-27)。

在这个意义上,杀身体(死亡)就是今世对一个人最大的刑罚和恐惧。神所赋予给世人行使杀身体的权柄,本质上只是把一个人从今生给驱逐了,但这人从今世离开后,将要去往何处,这不是世人所能决定和知晓的。

2) 杀灵魂

身体被杀之后,灵魂去往何处,这就是灵魂的生与死。灵魂归于上帝那里,就是永生;灵魂被扔在地狱里,就是永死。永死就是杀灵魂了。惟有上帝能把人的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太十28)。

对死亡的恐惧,对于一个不认识基督的人来说,除了要被从今生逐离,更是因为杀身体的同时也意味着杀灵魂。因为不认识耶稣的人,灵魂一旦离开身体,离开今世,就要进入到地狱中了。死亡在本质上是分离,而非消散。身体死亡就是灵魂离开身体,灵魂死亡就是灵魂与上帝的恩典彻底分离。死亡不是灰飞烟灭,不复存在,若是这样,死亡在某种意义上就真成为一种解脱了,甚至可以成为一些人在世上任意妄为的底气,大不了一死,一死一了百了。但这是一种痴心妄想,想要逃避将来的审判。一个人的被造生命就如同一条射线,从被造那一刻起始,将一直存在延续下去,不是在天堂与基督同在的永生生命状态,就是在地狱与上帝隔绝的永死存在状态。这就是圣经所说的第二次的死,“在硫磺的火湖里…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二十10)。和永远的硫磺火湖相比,今生无论多大的痛苦都不算什么。将来地狱里永远灭亡的可怕是人无法想象的,不是寂静、饥渴、痛苦这些词语所能形容的。甚至,连地上被人看为不好的诸如无聊、空虚、仇恨、痛苦这些词都将成为奢望,因为即便今生这些被看为负面的感受,也是在与美好相对比的情况下产生的。但当上帝所有的恩典收回,人与一切美善断开之后,不但任何意义都将消失,爱与恨也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致的邪恶、扭曲、虚空、绝望和恐惧,是今生无法想象的丑恶。所以,死亡不是人们换到了一个生存环境更加恶劣的地方开始了新生活,虽然可能比今世更痛苦,但时间长了就习惯了适应了,不,那是生命状态等级的跌落,永不能适应,永远地痛苦。所以,死亡不是今生痛苦的解脱,是永不能解脱。

这才是死亡带给人最大的恐惧。死亡的恐惧不但来自未知,那是真正陌生的所在,是生命不能想象的深渊;更是从灵魂深处发出的,不能自控地,对一种与恩典完全隔离状态的天然的惊恐战栗。即使人们几千年以来已经看过了亿万次的死亡,虽然一些人将死亡看淡,甚至将死亡看为是人生最为自然的事情,人们依然无法化解死亡对灵魂可怕的震慑。人们内心深处对于死亡的恐惧就告诉自己死亡不是消失,而是在最深的黑暗中永远的沉沦。

3) 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

而耶稣这里所说的“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不要怕他”,主要是指地上那些被上帝所使用的“刽子手”,无论是人还是动物还是疾病、灾害只是一个行刑者,他们既不真的有杀身体的权柄,更不具有杀灵魂的权柄。

主耶稣在这里把杀身体和杀灵魂二者之间做了区分,实际上对于一个不信耶稣的人来说,杀身体与杀灵魂是一体的,身体死亡的同时,灵魂也被灭在了地狱里。惟有对于一个信耶稣的人来说,身体的被杀和灵魂的被杀二者是分开的。因此,杀身体不能杀灵魂准确地讲,只适用在基督徒身上。在基督里,我们脱离了幽冥阴府的可怕。因信耶稣而灵魂苏醒,在今生,在这个必将衰残的身体还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永生生命的圣徒,才会面对只能身体被杀,而灵魂不会跟着身体一同灭亡的情景。

因此,对于一个认识基督,得着了永生生命的圣徒来说,在地上可以轻看一切的羞辱和杀害,因为世界加给一个圣徒最大的苦难就是杀害,就是身体的死亡。但因着耶稣的缘故,基督徒的灵魂已经在基督里得蒙保守脱离了永远的死亡,如使徒保罗所说“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三3);而且,上帝还应许将来会为我们再造一个属灵的复活的身体,我们在地上从血气所生的身体是我们灵魂暂时的居所,最终我们会脱下这个必要朽坏必要衰残的帐篷,穿上一个新的永不朽坏的灵魂的居所,“我们这地上的帐棚若拆毁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后五1)。

因此,对于一个已经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来讲,身体的死亡就不再是那么恐惧的一件事了,因为身体的死亡就成为基督徒脱离今生劳苦去见主的方式。我们因为知道自己的灵魂将要归到上帝那里,不会进入远远黑暗的沉沦,而可以坦然面对身体的死亡,无论那种方式,被杀害、遭意外还是因疾病。如果,我们脱去身体的方式都可以被主使用,成为基督荣耀的见证,这是何等美好和荣耀的恩典呢!因此,照着神所给的恩典,圣徒面对杀身体的试炼时,不但不要怕,反而要在喜乐中面对。不但不要仇恨,更当在怜悯中为哪杀害我们的人祷告,如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祷告的那样“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十三34)。

2. “当怕的是谁”

所以,我们到底应当怕谁呢?是惧怕那些狐假虎威,自以为能掌管他人生死的世人呢?还是惧怕连你是谁都不认识的病毒呢?还是惧怕地震海啸呢?还是应当惧怕背后真正掌管生死的上帝呢?

“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撒上二6)。人对死亡的恐惧并非来自身体的被杀,而是来自灵魂的被杀,就是与上帝永远的隔绝。当恩典和美好彻底远离的时候,灵魂就会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恐惧和绝望。其实,不需要有从人来的杀害,我们都知道我们必死。我们都知道我们是有罪的,死亡是对罪的刑罚,死亡真正令人恐惧的是上帝对罪的怒气及对罪的刑罚。// 真正能胜过死亡恐惧的,乃在于罪得赦免,乃在于神的怒气被挽回,我们从神对罪的震怒之下被救出。

但人们似乎只怕杀身体的,却不怕又能杀身体,又能杀灵魂的,这就不是正常的惧怕反应了,这是非理性的。就像有人对你说,你若不听我的话,我就砍你一条胳膊,你就很害怕;另一个人说,你若不听我的话,我不但砍你一条胳膊,还再砍一条腿,我却对这人说无所谓,我不怕。这不是很荒谬吗!但能有合乎理性的抉择,必须要有属灵的看见。惟有信有神,并且信神掌管万有,审判世界,能把身体灵魂都灭在地狱里,才能真的惧怕神。很多时候,人惧怕世人,就是因为这种威胁和伤害是看得见的,就在眼前,伸手可触。而上帝似乎不存在,若在也是在高天之上距离人很远。

所以,人们对死亡的恐惧使得人们以自欺的方式来自我蒙蔽,以逃避这可怕到人不能承担和面对的极大恐惧。人的自欺表现在说没有地狱,一说人死如灯灭,死亡就是消失,人都不存在了当然就没有地狱了;二说,死后会更好,这是罪和撒旦的谎言对人的蒙蔽和欺骗,实际上地狱比今生可怕多了。这种自欺是罪人对上帝还给今生宽容时日的利用,甚至恶人在作恶之后因为没有看到有立刻的报应发生在自己身上,竟然就藐视上帝的宽容和忍耐,为了让自己犯更多的罪,就自欺说“神怎能晓得?至高者岂有知识呢?”(诗七十三11),进而“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诗十四1),所以新约使徒对此的评论是“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罗二4)。

3. “正要怕他”

我们很强调上帝的慈爱,但是我们很少说要惧怕神。其实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就是上帝,如希伯来说所说的“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十31)。马太记载说“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祂”(太十28)。

但圣经也告诉我们要坦然无惧地来到神的面前,因为在基督里神已经悦纳了我们,看我们为义人,祂喜悦我们在基督里来寻求祂。如约翰所说“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约壹四15-18)。爱耶稣的人,面对上帝就会坦然无惧。惧怕是一个罪人内心对于上帝的正常反应。但至高者竟然有无比的俯就和恩典,藉着祂爱子的血除去我们的罪,令我们可以坦然。可见,爱与怕可以并行不悖,在必须是在基督里。

所谓敬畏就是爱与怕的结合,这才是一个认识上帝的圣徒应有的宗教情感,一个对上帝只有爱,没有怕的人,他对上帝爱的理解会让他在上帝面前肆意和混乱;而一个对上帝只有惧怕的人,最终会在战战兢兢的担忧中以外在行为来欺哄神。惧怕无法建立与上帝之间真正的亲近关系,无法建立真正的信任,惧怕只会令人远离,令人遮掩自己的内心,最终会走到律法主义的自欺当中。

二、如何胜过死亡的威胁?

但正如我们上面所说,面对死亡的恐惧是人内心自然的反应,甚至无论是否有罪,死亡都令人畏惧。罪人害怕,基督徒也会害怕。只是对于罪人来说,惧怕中带着绝望。而基督徒因为已经认识基督,可以来恳求帮助。基督徒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靠着基督到上帝面前来求胜过死亡威胁的帮助,如圣经所说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四16)。没有人可以靠着血气的能力来胜过死亡的威吓,就像没有人可以凭着自己的义来面对上帝的怒气和审判一样。基督徒哪怕认识神,若远离神,没有上帝恩典的帮助,依然无法胜过对死亡的恐惧。更何况基督徒常常面对更加激烈的属灵争战,那恶者如同吼叫的狮子随时准备吞吃我们,那种对灵魂冰冷邪恶的威压,不是人可以抵挡的,但基督却“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二15)。基督就是胜过死亡的能力,无惧死亡是上帝在基督里所赐的属天的恩典。

1. 麻雀的比喻

首先主耶稣以麻雀的比喻来引起门徒的注意。在当时麻雀是最便宜的活物商品,一个铜板可以买两个麻雀(太十29),两个铜板就可以买五个麻雀,买的多,其中一只算是搭头。在这个比喻中被人看为最便宜的麻雀,如果不是上帝允许,一只都不会落在人手里。麻雀是比人低级的多的神的造物,神都如此看顾,何况人呢?

2. 头发被数过

人在上帝眼中的贵重和地位显然是一只麻雀无法比拟的,因此马太的劝勉是“ 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太十31)。但神对人的看重不是只超过麻雀,而是超乎人自己的以为。神对人的看顾到了什么程度呢?连我们的头发神都数过了,如路加福音后面所说“你们连一根头发,也必不损坏”(路二十一18)。我们在地上生活的每一个细节,行走的每一步,所遇见的每一个人,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每一件事,神都看顾保守。但我们需要留意的是,当圣经里论到上帝对我们的看顾到了连一根头发都不会掉落的地步时,不是说,我们会被上帝保守到免于任何伤害,任何一点损失都不会临到我们身上,反而这个应许是在论到“连你们的父母、弟兄、亲族、朋友也要把你们交官,你们也有被他们害死的,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路二十一16)时所提的。因此,我们在地上会经历很多逼迫患难,我们的头发会被人撕扯下来,可能会有几百根掉在地上,这不是上帝的保守撤回了,而是神允许这苦难临到我们。但我们每一根掉落在地上的头发神都知道,我们不知道有多少根,神都知道,神都在意。

3. 神的保守

所以,这两节经文中所提到的麻雀和头发的比喻,不是应许没有苦难,而是应许在危机和患难中不被恶者所胜过,不被恶者将属天的盼望给夺去了,这就是救恩稳固的应许,如律法书上所说“耶和华遇见他在旷野荒凉野兽吼叫之地,就环绕他,看顾他,保护他,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申三十二10)。主耶稣当然知道跟随祂的人在地上会经历什么样的逼迫患难,挑战压力,祂知道我们里面的软弱和惊慌,祂早已为我们预备了恩典。祂知道人无法靠着自己来胜过恐惧,来保持对神的忠诚。所以,上帝不但赐救恩和属天的地位,神也赐能守住救恩和属天身份与盼望的力量。得救是上帝的工作,得救后不失落也是上帝的工作。称义是恩典,成圣也是恩典;因此,信心才是核心,因信称义,也因信成圣。你若信神必保守,也必赐够用的恩典来胜过临到我们身上的患难试炼,我们就能忍耐持守,就能经历到上帝的能力在我们身上的运行,就能经历得胜。// 这就是圣徒永蒙保守。圣灵既然将基督显明在我们心里,圣灵也必赐足够的力量让人信到底,如使徒保罗曾对腓利比教会所说的那样“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一6)。

而且,从上帝至高的智慧、权能和良善来看,我们今生所遇见的任何危机,任何难处,都有神的允许和美意,神当然可以让我们不遇见任何一点挑战,可以让我们一生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地度过,神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但是,出于祂至高的旨意和对我们的益处,祂允许一些艰难甚至杀害临到我们。从终极的角度,我们可以将这些看为是神为我们安排的试炼,既然是神安排的,那么就不是我们能躲过去的,也不应当去埋怨神。反而,我们应当在信心中去迎战这些不可能避开的事情;去面对,就已经得胜了一半;照神的方式去面对,就基本得胜了;若是在面对的过程中不惧怕、不忧愁,反而因为基督的缘故心里还满有平安和喜乐,看为基督的缘故受苦为荣耀,这就是得胜有余了。

三、世上的患难

既然,神对人的看顾到了这样一个程度,在面对世界的患难时,如果人轻看神所赐的恩典和应许,人若以不信不顺从来回应神的恩典,那么会有什么后果呢?

1. 人前认主

一个人在信耶稣之后,还会有地上生活或长或短的时日。但从认识基督到离世,跟认识基督之前的人生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从你信主之后,你的生命就不再属于你,你在地上就不能再为自己活,你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追随世界的潮流,不能再为自己所设立的人生理想和目标而活,虽然看起来依然还在跟过去一样上班,做饭,旅游,生活,但你已经从生命的根本上被更新了,你里面已经发生了全新的变化。你知道了自己所领受的极大的救恩和盼望,有了极其尊贵的身份和位份,你也有了清楚的人生使命的呼召,就是要专心跟随基督,凡事都照着祂的心意去行,你在世的年日就是你见证基督的日子。一个基督徒在世要过一个在天的生活。而一个人若为基督而活,就必然会被世界所恨恶,必然会要面对很多逼迫患难,就必然会有很多艰难试炼的场景,会因信耶稣的缘故面对很多人生的取舍抉择。在众多试炼中,在人前是否敢于承认自己基督徒的身份,认耶稣是自己唯一的主、唯一的王,就是最为基本的一种。// 这也是诸多为耶稣作见证方式中的基础见证方式。

可能有人会说,我用生活中的行为来见证基督就可以了,不必在意这种名号和口头上的言语见证,没必要为此面对争战,付出代价,产生冲突,甚至会说这是不够智慧,太过死板。如果我们真认为这是小事,那么坚持一下这很小的事不是很合宜吗?主耶稣曾说过“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路十六10)。更何况,我们需要诚实地在神面前查看我们内心的真实,是否如使徒保罗说的“凡希图外貌体面的人,都勉强你们受割礼,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加六12)。

因此,在人前是否承认主,就不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反而是一个人对上帝最基本的忠诚。其余所有的见证都是在这个见证基础之上的,否则我们一切的好行为就是道德主义,不是在见证基督,而是在高举自己。不敢在人前承认自己基督徒的身份,就是以基督为自己的羞耻和损失。耻于让人知道自己与基督有关联,惧怕因与基督的关系给自己带来属世的亏损。这就是看基督还不如自己在地上的工作、利益。保罗是因基督将万事都当作有损的,因他以认识耶稣为至宝,以至于他可以说“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三8)。若有人不认耶稣,那就是因万事将耶稣看为有损的,因他以世界为至宝,以至于他为世界丢弃了基督,为要得着世界。但主却说“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灵魂下同)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太十六25-26)。人对基督的不认,就是将上帝在基督里所赐的荣耀恩典,看为羞耻和卑贱。这就是一个人明明地羞辱和背叛上帝。因此,人前认主,就是选择跟从基督;人前不认主,就是选择离弃基督。// 在地上,连夫妻和朋友之间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另一方尚且受伤,愤怒,那么一个人这样对待上帝,上帝的悲伤和愤怒该是如何可怕呢?

2. 人前不认主的罪

但这里的人前不认主需要更为准确地界定。首先,这不是指一个人偶尔软弱,被恐惧和压力所胜过,被迫说了“口是心非”的话,他心里为此非常痛苦,也因为否认主而恐惧后悔,“忧伤痛悔的心主必不轻看”(诗五十一17),这人若真心为这罪悔改,主必给他重新刚强的机会,断不会因为一次跌倒就抛弃他。因此,一个人若因惧怕在人前不认主,事后又后悔认罪,胜过环境,重新认信,依然要看他为弟兄。不能因有过一次人前不认主的罪,就断定这人不得救,也不能就认定这人之前的的认信、见证都是虚假的,他从来就没有得救过,现在真面目显露出来了,等等。他内在救恩状况怎样,惟有神知道,我们并不清楚。但于教会,于其本人,其救恩确据却因此就失去了。就是说,在他悔改之前,教会就不能看他为得救的基督徒,要看他为外邦人。人前不认主,当然是一个大罪,但这罪并非一定不可赦免。他何时悔改,何时教会就可以重新接纳他为弟兄。

然后,若这人在一次否认基督之后,一直就否认了下去,从此再也不承认自己基督徒的身份,不认基督是他的救主生命的主,一直不悔改下去了;那么,教会就一直看他为不信的外邦人。但教会却也不能在等待几个月几年之后就宣布这人永不得救。我们并不知道上帝等待他多少年,我们当然也不知道上帝是否还会给他重新悔改的机会。

因此,这里的人前不认主,应该是在一个末日审判的角度来讲的,而非一定指着地上某一次的软弱跌倒。一个人若是稗子,神藉着逼迫患难或者试探诱惑令其显出内里不信的真实,如主耶稣所说的“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七20),那么这一次在地上不认主的罪就被放在了末后的审判台前了,即使这人曾经受洗,曾经自称是基督徒,甚至曾经还在教会有服侍,还传福音被主使用藉着这个不得救的人真有人得救,主也必不认他,会对他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七23)。一个人若是主所栽种的麦子,即使有一次的软弱跌倒,主必定会给他有重新悔改站立的恩典和机会,这人会为这罪忧伤痛悔,并刚强胜过之前的挑战,他的救恩并不会失落。// 比如彼得就曾三次不认耶稣,但被主以无比的恩典挽回。

但是,若有人说,彼得都三次不认耶稣,主不是也饶恕、接纳和挽回了他吗?而且不还是让他继续为使徒之首,依然赐给他使徒的职分和尊荣吗?就以为上帝必定给自己也有三次、七次甚至七十个七次的机会,因此就随意人前不认基督,事后却还声称自己是得救的,这就是存着不信的恶心试探神。因为你不是彼得,彼得的经历并不具有普遍应用性,世界上惟有一位这样特殊的使徒,一,彼得是确定被上帝所拣选的,他的救恩和职分就不会失去,今天谁能有这样的身份确认呢?二,神在彼得身上有特殊的恩典,神若不允许他一次都不会跌倒,既然神允许了,就为彼得预备了特别接纳和恢复的恩典,既然是恩典,就全在乎神,他愿意给谁就给谁,彼得在得着这挽回恩典之前也不知道上帝竟然给他预备了这样惊人的恩宠。犹大也出卖了耶稣,上帝就没有给犹大类似的恩典。你的信心从何而来呢?三,跌倒后,若非基督亲自的扶持,没有人能再爬起来。没有人犯罪后,能凭着自己悔改;悔改也是上帝所给的恩典。能得着这样恩典的心乃是谦卑到认为自己不配得的。而一个人犯罪的勇气,竟然是确信基督必定赦免,这是何等的骄傲和狂妄。这等人就像希伯来书所说的“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来十28-29)。

人心的诡诈,常常利用自己所不明白的真理来粉饰自己的软弱和对世界的贪爱,比如以拣选的真理来自欺救恩在自己身上是稳固,既然一次得救永远得救,那么无论我作什么,救恩都不会失去了。岂不知,一个有稳固救恩信心的人绝不会在人前不认基督;拣选是在基督里信心的看见,都否认基督了,还相信自己是被神所拣选的,这得是多么愚昧的自欺。这样的人需要再次思想圣经的教导“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来三14),又说“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们若不认他,他也必不认我们”(提后二12)。

3. 亵渎圣灵的罪

人前不认主的罪,虽然是大罪,但还不至于到不可赦免的地步。在这里,可赦免的罪称为干犯人子,不可赦免的罪称为亵渎圣灵。

前者主要指两种情况,第一,一个罪人,在悔改归正前,因为不认识耶稣是谁,就对耶稣有很多抵挡和逼迫,将祂看为是一个普通的拿撒勒人,对祂不尊重、污蔑、殴打,甚至将祂钉死在十字架上,这罪虽大,但因为这是出于无知而还可以有赦免的机会。第二,一个自称是信耶稣的人,因为被逼迫,被人刀架在脖子上威胁恐吓,因为不能承受恐惧和痛苦而暂时不认主,这罪虽然更大,但也还有被赦免的可能。

但后者所指的是,如果人前对于耶稣的否认不是出于软弱,而是出于内心的刚硬,甚至出于对上帝的仇恨,是一种在知晓真理的前提下,清醒地,有意地,决绝地做了决定,坚决要跟耶稣划清界限,这样的罪不被赦免。因为这人坚决地拒绝了被赦免。这罪,不信的人和自称基督徒的人都可能犯下。// 通常谁得救,谁不得救,我们并不知道,上帝拣选的旨意并未告诉我们,所以教会里面虽然有麦子和稗子,主耶稣也告诉门徒不用费心去区分去辨别,只要一个人在行为上还没有到要被驱逐出教会的地步,就还看对方为弟兄。但若是一个人犯了亵渎圣灵的罪,这人被永远弃绝的命运在今生就显明了出来。

在马太的记录中,法利赛人所犯亵渎圣灵的罪,是指他们明明地知道耶稣赶鬼的能力是从上帝来的,却出于恶心为置耶稣于死地,故意颠倒黑白,污蔑说这是撒旦的作为,这样的罪,上帝不给悔改的机会(这是既干犯人子,又亵渎圣灵,且仇恨上帝)。因为人所犯可得赦免的罪都是误犯的罪,所谓误犯指或出于无知,或者出于软弱。出于无知是这人就不知道是在犯罪,出于软弱是这人知道自己是在犯罪,但是迫于某种压力却不得不这么作了。但明知故犯的罪不得赦免,就是圣经所说“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十26)。一个人知道惟有耶稣是拯救,知道将来的审判和永生,也知道自己不信就不能进入天国,他还是最终清楚地决定离弃这道理,这人就不能得救了。这就是希伯来书所说的“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 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来六4-6),这也是使徒约翰所说的“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约壹五16)。// 知罪并不一定悔改。悔改是圣灵超然的恩典工作。悔改不掌握在人自己手里,就像身上的一瓶水,什么时候想喝了就可以拿出来喝。犯罪后于人有两重不可逆的后果,一亏欠,二刚硬,除非神介入。罪得赦免是圣灵将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运行在罪人心里才能有事情,若有人犯了亵渎圣灵的罪,圣灵的能力就不在这人心里运行了。

人为了自我,对于耶稣的抵挡和离弃,有时候会走到一个非常可怕的地步,任凭自己被撒旦充满到把自己得救的机会都断送了。// 这是圣经中最严重的罪,这是把地狱里才犯的罪给带到了世界上。可能有弟兄姊妹担心自己万一不小心犯了亵渎圣灵的罪,那岂不就万劫不复了呢?第一,你都如此担心到惧怕的程度了,你怎么会如此抵挡神呢?一个犯下亵渎圣灵大罪的人心里已经刚硬到一个地步,不会有你这样的担忧。第二,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在圣灵的保守之下,不可能会犯亵渎圣灵的罪。你若是被上帝所拣选的人,在你得救之前,就已经蒙了圣灵的保守了,也不可能会犯下这样可怕的罪。// 甚至,一般不认识神的世人也不会犯这样的罪,上帝不但在教会里,在圣徒心里工作,在世人心里依然工作,依然有保守的恩典赐下,这样才使得罪人不至于丧心病狂,无法无天。但上帝本着自己的主权,有时候会将自己的保守稍微撤回一点,我们就会看到世上就有少数犯下可怕罪行的人出现。

四、官府前的分诉

在死亡的威胁和世上的患难中,有一种常见的情况是,我们会被带到官府和有权柄的人面前受审问。我们因此也常常担心,自己应该怎么来回答,应该说什么,不说什么,应该怎样为自己来辩护;担心自己因为话说的不恰当,给教会、给自己、给他人带来不好的影响,针对此,主耶稣有特别的指导和应许。

1. 人带你们到会堂、并官府和有权柄的人面前

地上的权柄和治理团体都是神为了世人和圣徒的益处而设立的,但神也允许罪人被撒旦所迷惑和使用,藉着权柄成为很多人的试炼。因此,如何面对权柄也常常成为我们的困惑,既然是上帝所设立的,那么应当表现出尊重和顺服,因此使徒保罗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十三1-2)。但又是罪人执掌权柄,他们又可能利用权柄抵挡神,那么使徒彼得就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29)。如何应对世间权柄,就是一个需要属灵智慧的事情了。

2. “不要思虑怎么分诉,说什么话”

我们可能期望主给出一个大概的应对思路,不管面对什么样的权柄,一二三这样说就可以了。但主耶稣却给了一个令人有些意外的指导原则,“不要思虑怎么分诉,说什么话”。难道不需要做一些预备吗?律师出庭辩护的时候不是要作很多预备的工作吗?为何主耶稣说不要为此担忧呢?第一,主若不允许我们一根头发都不会掉下来,如果我们被送到了“诸侯君王面前”(太十18),这是出于神,既然是出于神,那么我们就不必担忧我们的命运,我们是否熟知法律,是否应对得体,说话是否智慧,并不是救我们脱离苦难的保证;地上司法的有限、黑暗,使得审理的结果其实并不在乎你是否有罪,不在乎律师是否得力,甚至不在乎法官的良知,我们的遭遇、安危、监禁与否,刑期长短,只在乎上帝的旨意。因此,的确不用为这些不能预见具体情景的将来过多的焦虑和准备,将来怎样,我们并不知道,可能我们的设想与实际相距甚远。最需要的其实是要在平日多亲近神,保持跟神的关系的正常,敏感于圣灵在生活和心灵中的引导和带领,体察上帝的心意,建造敬虔的生命,努力每日摆在我们面前的责任,基本上就可以应对将来了。这比思虑分诉,揣摩人的心思,关注内外局势走向,等等要重要。

3. “因为正在那个时候,圣灵要指教你们当说的话”

第二,我们受审乃是要“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太十18)。更进一步,上帝允许我们被带到权柄前受审,其目标是要为基督作见证,至于是否能得以自由,这不是重点。所以,主所给的应许是“正在那个时候,圣灵要指教你们当说的话”,主并没有应许我们一定会被从危险和苦难中救出来,比如施洗约翰和雅各就被当权者监禁并杀害了,当然也可能拯救,比如彼得就从牢房被救了出来。因此,圣灵要指教我们的可能不是有利于我们被释放,而是可以让我们对于上帝的事奉和顺服并不受环境的限制,哪怕是在被审问,被监禁的情况,我们依然有服侍,有任务,依然需要照着圣灵的感动来说话作事,为基督作见证。这方面的典型榜样就是保罗,他曾在菲斯都面前为基督作见证,以至于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徒二十六24)。此外还有司提反,彼得等神的仆人。

因此,很多时候我们的苦难,是上帝对我们事奉的带领,神藉着世人的逼迫,将我们差派到神要让我们去的一些特殊的工场里去事奉神。这是上帝奇妙的工作。神对我们的人生的看顾,出乎我们的预料。神常常藉着人的罪,实现祂在我们身上的旨意。所以,如果我们真的身陷囹圄,不是上帝膀臂的缩短,而是上帝对我们特殊的差遣和保守。我们能进入艰难、牢狱中为基督作见证,总好过在舒适中被仇敌所胜过,不认主,羞辱主的名。

我们生活中的很多试炼都是事奉神的机会,所以我们不要想着怎样从试炼中出来,而是要想着怎样能更好地见证基督,至于我们的安全和释放,神早就与预备,我们不必为此担忧。圣灵的同在、引导和帮助并不受任何场景的限制。保罗希拉在腓利比监狱里的经历就是明证。

最后,“正在那个时候”就呼应了前面所说的不要思虑怎么分诉,说什么话,表明可能我们事先有很多准备,但到了具体的场景中基本上用不上。圣灵不会提前就告诉我们该说什么,而是等我们进入到了某个场景中的时候,现场引导,可能我们会说出我们自己都惊奇的话。

五、结语

在这这段经文中,主耶稣其实论到了我们在世上心中的怕和爱,我们惧怕谁,就会听从谁;我们爱什么,就会追求什么。但基督的爱却让我们可以胜过一切从世界而来的恐惧,连杀身体的恐惧都胜过了,基督的爱也可以调和我们对于上帝的惧怕,让我们并不远离神,反而可以在敬畏中坦然朝见。// 约翰诺克斯的墓志铭就是“这里躺着一个人,他极为惧怕上帝,因此他不惧怕任何人”。

最后我以罗马书的一段经文作为今天信息的结尾:“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3-39)。

回应诗歌:55《全路程我救主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