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路16: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
前言:
今天分享的这一节经文,似乎跟上下文没有太大关联,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内容。实际上这一节关于婚姻的经文,正是律法精义的表达。特别是对于犹太人来说,他们看似尊重律法,实际上他们对于律法的解读,是对于律法的破坏,表现在婚姻上,就是他们以为只要写休书就可以休妻。但主耶稣却重申婚姻的真意,“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4-6)。
对很多人来说,这一教导挑战了今天具有很大挑战性的时代,因为这是一个婚姻家庭遭遇极大危机和破坏的时代,也是一个婚姻家庭被偶像化工具化的时代。故此,藉着这一节警诫性的经文,我们今天的信息侧重在婚姻所需要负有的责任和挑战的角度来分享。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婚姻的本质,二婚姻的挑战,三关于婚约解除。
婚姻的本质
论到婚姻的本质,就要提到婚姻的神圣和意义。
神所立定的婚姻关系
婚姻的神圣性就是指婚姻是上帝亲自设立的。婚姻关系并非人类社会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文明沉淀,而是从人类被造起初就由上帝设定的,其古老超过国家、民族等人类一切的团体关系现象。也因此,对于婚姻关系我们需要有两个层面的认识,一这是人类历史中最先、最高、最亲密的人际关系;夫妻关系从次序等级等方面都超越人类世界的其他关系,包括亲子关系,甚至,婚姻关系是人类其他关系的基础;二婚姻的本质就不是属世法律或者人间的某个智者所赋予的,其本质内涵只能来自上帝所启示的真道。
婚姻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在上帝面前所立定的盟约一体关系。所以,婚姻并非只是两个相爱的男女私定终身的山盟海誓,婚姻从最一开始就是一个公共事件,上帝是婚姻的设立者,是婚姻的预备者,是证婚人,是婚姻关系中两人的中保,是婚姻中两人遇见危机和争战时随时的帮助。盟约关系的更具体的内涵就是,一男一女在上帝面前所发出的一生一世绝不分离的誓言。人类第一例婚姻中,上帝从亚当身上取了一根肋骨创造出夏娃,并把夏娃领到亚当的面前,亚当随即就在上帝面前发下誓言:他要像爱护自己的身体一样来爱妻子。婚姻关系的这一古老誓言一直延续到今日。今日所有的婚礼一方面是在众人面前见证两人的誓言,也同样是在上帝面前的宣誓。
实际上,上帝乃是为自己的荣耀而设立了婚姻,像保罗所说的那样“这是极大的奥秘”(弗五32)。这奥秘就是从神为第一亚当所预备的婚礼,指向了神为末后的亚当(基督)所预备的婚礼(教会就是新妇)。从肉身创造的角度,婚姻关系是神创造工作的延续方式,神藉着婚姻关系让人类繁衍后裔,因此神在婚姻家庭中赐诸多的恩典、祝福和喜乐。从关系和生命的建造角度,婚姻关系是上帝塑造人生命更加完全的场所,神在关系中来建造人的生命品格。但神的目的是要再造蒙祂喜悦的属天的灵性品格,这种品格只能在一个人与基督的爱情中来建造了。所以,神藉着亚当夏娃所显明出来的婚姻关系,并非是永恒关系,只是今生短暂的人与人彼此的关系,虽然在今世这已经是人际关系的顶峰,但其目的却是为了让人进入更为高超的与神的亲密关系中。今世身体联合的亲密婚姻关系,指向了永恒中身心灵与基督完全联合的永生生命的亲密关系。我想,直到我们在天上再次见主面的那一刻,我们还是不能更多明白婚姻的奥秘。
婚姻关系的意义
既然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的,那么婚姻的目标和经营婚姻的规范也都是神所立定的,而非是人自己发明的。因此,所有偏离上帝对婚姻的设定,其结果不但是对上帝的得罪,也是对自身和他人的损害,今日所有在婚姻中的失败和伤害都可以见证这一点。
上帝设立婚姻的基本目标是为了让人在婚姻中更加完全,让进入婚姻的双方在婚姻中都得以成全,但每一方被成全的方式却是以完全为对方的付出来成就的。这就是婚姻对于每一个人的挑战,对于亚当的后裔来说更是挑战人内在罪性和自我。你想要更加完全,你却不能以自身为第一考虑,你不能要求另一个人以让你更加完全为进入婚姻的目标,这是上帝对对方的要求,更是上帝对你本人的要求。某一方在婚姻中生命的完全,是以舍己地服侍对方,以对方的完全为目标的过程。你要放弃对于对方的一切自我期望,取而代之的是以基督对你那样的爱和宽容,担待和付出来对待对方。就在你忍耐舍己的过程中,对方被建造的同时,你也被神建造。这是神在婚姻中所设立的属灵规则。这就是世人所羡慕的所谓爱情,为爱可以舍弃一切,只不过对于认识基督的人,知道这爱是基督对我们的爱。一个不认识神的婚姻关系中,哪怕不是为了基督的缘故,一个人若愿意为对方舍己,忍耐,付出,神也照样施恩赐福。但我们很多人在进入婚姻之前从来不是如此来看待婚姻的意义和目标,反而是以完全相反的方式来看待自己和对方,都想从对方那里获取一些什么,或者是生活的供应,保障,或者是心理上的陪伴扶持,或者是灵性上供应和帮助,等等。我们都希望对方成为我们生命的满足,我们一方面期望对方能扮演上帝丰富供应的角色,另一方面我们期望我能成为言出必行的上帝的角色。因此,我们的婚姻生活中就充满了失望和争战,抱怨和伤害。圣经说“施比受更为有福”(徒二十35),愿我们都乐意成为那个被上帝使用,祝福另一个人的恩典出口。
上帝设立婚姻的第二个目标是期望在婚姻关系中养育敬虔的后裔,夫妻在婚姻中除了彼此建造之外,还有一个基本责任就是共同养育建造更多的新生命。在一个良好的关系中生命才能被建造。因此,一个孩童成长最好的环境是一个彼此相爱、和睦敬虔的家庭。亲子关系也因此成为人类社会中仅次于夫妻关系的亲密关系。其实,对后裔敬虔生命的培育和良好亲子关系的建造根基依然是夫妻彼此之间的爱与顺服,学识技能不是家庭的第一责任,作为父母在孩童面前自身活出一个敬虔生命的样式就是对他们最大的服侍和祝福了。因此,孩童成长的过程,更是父母成长的过程。
但正如我们上面所说,上帝设立婚姻的最高目标是为了祂自己的荣耀,婚姻家庭关系的最高目的是见证基督的爱。上帝在一个进入婚姻的人身上的托付次序是,首先你要在家庭中见证基督,然后带领整个家庭一同向邻舍来见证神的荣耀,以此成为邻舍的祝福。这也是我们常说的,家庭是一个人服侍上帝的第一工场。你爱上帝吗?那就把你对上帝的爱首先行在配偶和子女身上;你要为基督做见证吗?那就首先在家庭中为基督做见证。但我们可能常常在次序上是颠倒和混乱的。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曾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太五43-44,45),我们今天是“真的”爱我们的邻舍,恨我们的仇敌;因为,我们的确在面对邻舍时,竭力保持着彬彬有礼和修养,在面对家人的时候却显露出狰狞面目,因为我们常常看我们的家人为我们的仇敌。我们应当为此羞愧和悔改,在我们人生最为基本和重要的层面上并未显出神在我们身上的恩典,也并未尽心竭力。我们当将温和、忍耐、喜乐、智慧、宽容,首先活在家人面前,我们对邻舍的善意和见证才是真实的。上帝设立婚姻的目的是为要在家庭彼此的美好关系中让人看见神的同在和荣耀,不但让基督的名因此被称赞,更是吸引那些羡慕的人能来认识基督。
总之,我们应当留意到,婚姻家庭的基本目标都是为了他者,为了成全配偶,为了养育敬虔的后裔,为了见证和荣耀基督。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婚姻是一个呼召,当你想要进入婚姻的时候,你当意识到,这是上帝在呼召你要为配偶而活,为孩子而活,藉着对他们的服侍带领他们一同来见证基督,为上帝而活。
婚姻vs单身
既然提到了呼召,我们必须要说,神对一个人除了婚姻的呼召,还有独身的呼召。神给婚姻家庭有着特别的心意和祝福,神给独身的弟兄姊妹同样有着格外的恩典。
我们上面提到,婚姻的本质是在关系中对关系的建造,藉着地上短暂的盟约关系来建造永恒中与基督的关系,藉着婚姻中两人的彼此相爱,建造更加完全的生命,也建造孩童,更是建造与主的亲密关系。但并非只有婚姻这一种方式可以建造一个人生命的完全及这个人与基督的关系。只是,上帝为了自己救恩计划的缘故,为大部分亚当的后裔预备了婚姻。但多数人进入婚姻,并不表示婚姻就一定比少数人的单身恩赐更加优越。虽然,这个世界常常以人数的多少来衡量和评估一件事,尤其是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成家立业成为了一个人在地上安身立命的保障和基本形态,若非如此就会被人看为异类。但作为认识基督的人来说,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应当有一个更为开阔的视角和看见。婚姻不是所有人必然的人生形态,也不是次之而无奈的人生选择。上帝固然为大多数人预备了婚姻,上帝也为少数一些人预备了独身,这二者都是出于神。
对于婚姻和独身,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七章里面用了很大的篇幅来论述这二者之间的对比。总体来说,保罗的论述可以总结为,如果说婚姻是上帝的恩典和赐福,那么独身恩赐更是从上帝来的呼召和恩典。似乎保罗在林前这一段经文中更倾向于认为独身比结婚要好,比如从现今艰难的角度来说,“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林前七26),“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林前七28),从能不分心殷勤服事主的角度来说,“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林前七34)。从父母对儿女的权柄角度来说,“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林前七38)。对寡妇说,“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林前七40)。虽然两次保罗强调说“据我看来…照我的意见”(林前七26,40),但最后他还是说“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林前七40)。
其实,对于一个认识基督的人来说,婚姻和独身一样的精彩和丰富。一个人若是没有与基督的亲密关系,婚姻和独身都很艰难,甚至,进入婚姻的挑战会更大。
婚姻关系对人的挑战
从婚姻的本质和意义来看,几乎无人有能力照着上帝的旨意来经营婚姻,因为婚姻是违反罪人自我中心的本性的。在亚当堕落之前神就设立了婚姻,在亚当堕落之后,上帝依然在婚姻中赐很多恩典。但是,因为罪的缘故,原本应当显出基督之爱的美好关系,却成为了彼此恋慕和彼此辖制的痛苦关系。
婚姻对人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上,第一是婚姻的责任,进入一个关系就意味着承担相应的责任。特别是婚姻关系,对于进入的人有着人间所有约定中最高的责任要求。从婚姻的本质看,这是一个人在上帝面前对另一个生命的责任承诺。婚姻不单单意味着你生活中多了很多必须去做的事情,更是意味着有一个或者几个人的生命需要你以生命为投入来服侍,你不但要投入时间、精力,你更要投入心力和各样的智慧。你要关注那个人的喜怒哀乐,对方高兴的时候,你得一起高兴,对方不高兴的时候,你得能体会和安慰。可以说,在婚姻中你失去了很多选择和自由,你必须面对很多单身没有的责任和难处,你要不断地去学习,去更新自我,去提升自己,你才能更好地服侍对方。
婚姻的第二个挑战是不可解除性,无论怎样,你都不能离开对方,除非死亡将你们分开,这是以你的生命作为筹码投入进去的一段合约。对方表现如何,你的心情和感受如何,都不能成为你不尽责的理由。很多合约可以协商解除,婚约却不能,婚姻的高要求在某个层面就体现在,你痛苦,也不能选择解除这种关系,你难受,也不能离开;无论你的生命状态如何,你都要来首先面对和承担另一个人的生命。不管对方对你怎样,你都要照着上帝的心意来对待对方。你不能说,对方也在上帝面前发了誓的,是的,对方需要在神面前为自己的誓言负责;你也同样要在神面前为自己的誓言竭力;你对誓言的尽责不是以对方是否遵从誓言为前提。你对对方的爱,与对方怎样对待你无关,神若忍耐他,你也得忍耐,就像主耶稣曾对彼得所说的话“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你跟从我吧”(约二十一22)。
因此,婚姻的第三个挑战,也是最大的挑战,就是对自我的挑战。婚姻中无可逃避的责任要求你必须面对自己的软弱和无力,必须寻求胜过自我的恩典和能力。因此,一个人选择进入婚姻就是选择进入了不死不休的战场,只不过争战的对象不是对方,是你的自我,要么你靠着主把老我治死,你获得新的自由、喜乐和满足;要么你的老我成为你的阴影,你活在痛苦和绝望中。
人们对婚姻关系的挑战
神所设立的婚姻关系,虽然对人性有着很高的要求,但这却是维系人类社会的基本界限,人们若想要享有在婚姻中的益处和祝福,就理当尊重婚姻,对抗自我,舍己爱人。但当今时代的特点恰恰就在于强调一种不要上帝的自由和个人主义,为他人牺牲和忍耐不再是一种美德,反而一种所谓的不顾他人的自我实现是被世界所推崇的。这种属世的风潮对婚姻关系产生了极大的挑战和破坏力,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对婚姻基本伦理的破坏
婚姻关系作为上帝设立的基本人伦秩序,反应在人类世界的普遍理念就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而且这个基本规范之下,还有更多伦理禁忌的圣洁规范,用以指导和保护人类社会的正常运转。但这个基本的婚姻伦理界限在今日竟然正在被公开反对,有人试图在上帝设定的规范之外建立另一种荒谬不堪的婚姻形态,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同性婚姻的推动。圣经的警诫是“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十三4),但从制度规范上试图让淫乱成为人类社会普遍被尊重的、被倡导的、甚至是被推崇的一种美好,这是更大的罪,这样行的人要受更重的审判,如先知所言“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赛五20)。
对婚姻基本责任的失职
更为普遍的对于婚姻的藐视和破坏,表现在已经在婚姻关系中的人们身上,他们彼此之间不是相亲相爱,而是相吞相咬。
婚姻中很多问题的根源是在进入婚姻之前对婚姻的一些固有观念上。人们对于婚姻意义最普遍的观念,认为这是实现我的人生的方式,对于可能结婚对象的选择和评估更多是从对我是否有利的角度。爱情这个词语显得好像已经比较古老了,甚至现在的爱情已经与婚姻更多有意被分离了。我爱的人不一定要与之结婚,结婚的人不一定要爱他。更不要说责任,承诺,这样沉重的词语了,人们在进入婚姻之前对婚姻的期望首先关注在对方能带给我什么,我们很少把自己能给对方什么作为首要考量。很多时候,人们在进入婚姻的时候,更多考虑的是跟这人结婚对我有哪些益处,比如对我的事业能有什么助力,对我的生活会有那些改善,对我的理想实现能有那些帮助,对我生命的完全能有什么帮助,等等。如果一个人完全为了自己的各样打算作为进入婚姻的驱动力,在本质上是对另一个人的欺骗和利用,不是把对方看为是我所爱的,而是把对方看为是一个工具,一个能满足自我的工具。这样的人在进入婚姻的时候就从未想过要为对方牺牲什么,所想的都是对方能为我牺牲什么。娶妻是为自己找个保姆,嫁人是为自己找了个依靠。只不过这种传统观念被灌注了新时代的内容,婚姻是否可以为我所期望的生活品质带来提升,婚姻是否可以让我少奋斗二十年,婚姻是否可以让我更加体面,等等。婚姻在很多时候变成了利益和资源的评估,然后各取所需。
人若是带着这样自我利益和需要满足的期望进入婚姻,并以此为目标来经营婚姻的时候,恋慕和不满就会出现。若你觉得对方真的能帮助你实现你的人生理想和目标,你就会带着一种恐惧来辖制对方,你恐怕失去那些你所看重的。但你很快就会发现,无论对方怎么做,其实都不能完全满足你的需要,因为你的期望也在变化调整中,事实上,谁也不能成为另一个人生命的满足(除了上帝之外,但若要经历上帝的美好,却需要我们把生命主权都交给祂)。这个时候你就会想法设法地改造对方,试图用你的方式来让对方成为你想要对方成为的样式,事实上,你发现这也是你无法做到的。
完全从自我的角度考虑的话,离开这个自己不满的人,伤害自己的人,去找一个对自己更好,对自己更有帮助的人,似乎就成为了一个自然的选择,就成为今日离婚越来越多的原因。作为基督徒,似乎在离婚比率上还有些见证,但家庭中应有的圣徒见证极为缺乏,甚至有时候都不如不信主的家庭,基督徒家庭中出轨,家暴,冷战,疏离也屡见不鲜。如果称为神名下的子民都如此,只是保住婚姻不破裂的基本底线,那么透过婚姻所显明出来的人们对于上帝的基本敬畏已经缺乏到了何等危险的程度。
但愿我们所有在婚姻中的基督的门徒,能够看到我们的贫乏,并为此到主面前为自己恳求更新的恩典,救自己脱离自我和世界的辖制,在家庭中让配偶和孩子、老人都能看到真有基督的能力和荣光从我们身上出来。
非婚性关系的随意
今日时代另一个对婚姻的破坏表现在两性关系与婚姻的分离,人们普遍对于非婚同居,一夜情抱有更为自由和欣赏的态度,发生性关系跟婚姻并不相关,至少并不觉得这是犯罪,是一件可羞耻的事情。但圣经的原则是性关系只属于婚姻,婚姻之外的所有性行为都是奸淫罪,既是对自己和他人身体的玷污,也是对对方的得罪,如果两人并未进入婚姻,也是对将来双方家庭中另一方的得罪,更是对上帝的得罪。
性是上帝所赐的需要,是美好的;但“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林前六13)。人的身体如何使用并不能由人自己完全决定,人必须在上帝的真理规范内来运用上帝所赐的自由。需要是神所赐的,满足需要的方式也是神所定规的。所有需要的满足必须照着神的方式才是真实和美好的满足,这种满足不带着损害。不照着神的方式一定带来损害,厌烦,带来虚空感和被辖制。不照着上帝的方式,就是对美好的破坏,并且越是美好的东西,被破坏后就越是丑恶。
两性关系的基础是婚姻盟约的誓言,而非是单纯生理的满足。性关系有其内在的属灵表达,是藉着两个人身体的联合来坚固双方彼此的婚约和委身,在这种联合的关系中体会上帝所赐的美好。
所以,保守自己身体的圣洁,既是对上帝的敬畏和顺服,也是对上帝所设立婚姻的尊重。同时,这也是一位圣徒在世人面前为基督所做的美好见证,与自己的名声,基督的名号,教会的声誉,家庭的名誉,都有益处。这也是对于对方和自己的尊重,不在婚姻之外寻求两性的满足,所表达的就是不把对方当作满足自己需要的工具,也是对将来双方配偶的尊重。像保罗书信所言“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不要一个人在这事上越分,欺负他的弟兄。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正如我预先对你们说过,又切切嘱咐你们的”(帖前四3-6)。
关于婚约的解除
因为外在环境和内在私欲两个方面的挑战,使得破坏婚约的事情越来越成为今日世界常见的事情,在国内表现在近年来离婚率不断攀升,我们身边可能也不断听到自己熟悉的人离婚的消息。不管怎样,离婚都是一件令人悲伤的事情。但既然婚姻是神亲自所立,所以任何离弃配偶和破坏婚约的行为都是与上帝的敌对,行这样事的人也必为神所审判。故此,我们需要思想圣经关于婚约解除的原则。
死亡
婚姻虽然既神圣又重要,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婚约并非是永约,婚约只在今生有效,将来到了天上并没有婚姻关系,每一位圣徒彼此之间都是互为肢体,因为等到身体复活之后,基督的爱已经令我们的生命得以完全了。
相应地,当婚姻中任何一方死亡,离开世界的时候,婚约也就自然解除了,这就是保罗在林前七章中所说的“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林前七39)。
奸淫
除了死亡之外,主耶稣在解释婚姻真理时,还给了另一个可以解除婚姻的情况,就是有一方有奸淫的犯罪行为时,婚约已经被玷污而破坏了,就是主回答法利赛人的时候所说的:“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十九9)。
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一方有婚内的出轨,或者其他方式身体的背叛时,必须选择离婚。这种情况下我们依然还是首先考虑对于被破坏婚约的修复,我们鼓励被伤害一方能以在主里的饶恕挽回和重建婚姻,当然前提是犯罪一方必须认罪悔改,道歉寻求谅解,断绝与奸淫的关联,接受教会纪律的惩戒挽回,接受教牧的劝诫和辅导,并为婚姻的重建做出努力。
若被伤害一方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犯奸淫的一方,哪怕对方愿意悔改,那么被伤害方可以选择离婚,离婚后也可以再次进入新的婚姻。
旧约律法
新约福音书中主耶稣关于婚姻的讲论,主要是为了回应法利赛人以旧约有关离婚的经文来试探时所说的。旧约经文主要是申命记二十四章1-2节“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以色列历史上拉比对于这一节经文有两种解读,一种认为这里的“不合理的事”可以指任何事,比如做饭不好吃,不小心打碎了一只碗,等等,其实就是做丈夫的只要想离婚了,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离婚。另一种认为这里的“不合理的事”单单指奸淫这样重大的事情。// 当然,此时法利赛人所说的跟我们今日的离婚有所不同,当时主要是男方似乎有权可以单方面休妻,现在是夫妻双方都可以以某个理由或者协商,或者诉诸法庭,来解除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法利赛人试探耶稣的切入点看似是在问什么情况下可以休妻,其实是在问是否可以休妻。主耶稣却没有先直接来解释申命记的经文,而是先引用了创世记的经文来回答他们。告诉他们,你们对申命记的经文理解错了,这一节经文根本就不是在给人在离婚的事情上有很多的自由度,更非是在鼓励离婚,这只是一个许可,或者说这是一种迁就,一种补救。比如,既然你做了决定一定要离婚了,那么为了防止你编造出对方有多么重大的问题把责任推到对方身上去,那么你需要将你离婚的理由正式写在书面上。但人的诡诈就是把迁就当成是权利或者自由。
盟约的重申
主耶稣对婚姻的解读,大大出乎当时法利赛人和门徒们的预料,因为他们从未想到婚姻竟然有如此高的要求,离婚竟然是如此严重的罪,以至于他们脱口而出的是“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太十九10)。这句话从某个角度倒是反映出门徒们内心对于上帝的一些敬畏之心,既然自己没有能力照着神的旨意来持守婚姻,反倒容易得罪神,那还不如不结婚。其实,这倒是一个正常的思路,用今天的话来说,如果你没有为对方舍己、从一而终的心志,最好先不要进入婚姻。
理论上,婚约一旦立定是不能解除的,这就是主耶稣所说的“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除非是死亡和奸淫的缘故,任何离婚都是得罪神的。所以,婚约是一个不可回头的约,要一直走到一方死亡为止。
保罗特许
但在教会历史中,天主教和新教的一些宗派,都根据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七章十五节的经文“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认为新约圣经其实还给出了可以解除婚约的第三条出路。那就是,在一个婚姻中,如果出现一方信主,一方不信主,不信主的这一方因为信仰的原因坚决要求离婚的情况下,婚姻盟约意义上的关系也可以被解除。这个就被称为保罗特许。而威斯敏斯特信条在关于离婚主题条目的论述中,将保罗特许解读为若有一方故意离弃,并由教会或政府介入认定为可以解除婚约后,婚约就可以解除。
但根据我们教会现有的纪律条例,并未将保罗特许认定为盟约婚姻关系的解除条件。其实,照守望教会纪律中有关婚姻的内容,是将一个今世婚姻关系区分为两个不同层面,属灵的盟约层面和属世的法律民事层面。盟约层面就是指两个人在上帝面前所立定的誓言婚约,这是婚姻的核心本质内涵。法律民事层面是由政府或民间传统对于一个盟约婚姻在民事权利责任方面的认定和保护,比如财产处分和法律监护权利等。相应地,我们将圣经中所说婚约解除条件中的死亡和奸淫,看为是对盟约关系的解除,是对婚姻关系的“真正”解除。盟约关系解除之后,无辜方就是自由人,不再受之前婚约的约束,可以再次进入新的婚姻关系中。而除此之外的,以感情不和或者其他什么原因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证的情况,只是属世法律意义上的权利责任的解除,盟约关系依然还在。在神面前所立定的盟约,并非是凭着人的协商或者世俗法庭的判决可以解除的。这种情况下的离婚,依然还受盟约婚姻关系的约束,双方都不具有与其他人进入婚姻的自由。
实际上,每一个离婚事例都是复杂的,在今天这个时代里教会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只是真理层面的宣讲,还是需要有更进一步的对于具体案例的深入了解和更大权柄的判断,这是我们需要更多寻求和研讨的地方。
结语
我们从圣经中主耶稣所面对当时犹太人对于婚姻的回应就可以看到,当律法从摩西到法利赛人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之后,离婚在当时以色列自称神的子民的这个群体中,跟罗马外邦世界并无什么不同,都是想要离婚就可以离婚,所不同的是,一些犹太人人是打着律法的旗号,以上帝之名来作这恶事。但道成肉身的基督,却将律法的本意再次宣讲出来,并要将律法成就在归在祂名下的上帝子民的身上。
所以,今日分享的内容,不仅仅是对于圣经-上帝启示真理的宣告,更是对今日每一个在婚姻中,以及正渴慕进入婚姻之人的提醒。婚约是在上帝面前庄严的誓言宣告,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此重大,需要我们为此谨慎和做更高心志和更大付出的准备。我们知道很多事情在人是不能,但在神凡事都能。愿我们或者在婚姻中,或者在独身中,都能保守自己身体的圣洁,并让基督的能力和喜乐,透过我们流淌出来,都能成为基督荣耀的见证,而非基督之名的损害。
回应诗歌:《296盟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