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人和罪人的祷告——2021年6月6日主日讲章/曾淼传道

 

亲爱的弟兄姐妹:主日平安!

路加福音从17章11节到19章27节的这一段,讲的是耶稣往耶路撒冷去之前的最后一趟旅程。在这段路上,耶稣在教导门徒们、以及法利赛人一些关于神国的重要事情。在今天的这个比喻中,耶稣藉着对比两个人在圣殿里的祷告,教导了一个人如何得以被神接纳、进入神的国。

有两个人上圣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当我们听到这两个词的时候,脑海里可能已经浮现出他们大体的形象。法利赛人给我们的印象是自以为义、假冒为善、吹毛求疵的宗教人士,经常遭到耶稣的谴责和质问;税吏的话,因着有一个叫利未的税吏被耶稣召唤,之后就果断地从罗马的体制内出来,跟随耶稣作了门徒,反倒让我们多了一些对他们的同情。但是,我们不要忘了,这样的印象其实是颠覆了他们固有的人设的。在当时犹太人的心目中,法利赛人属于宗教上的敬虔派,他们热心于上帝律法,常常站在街上祷告,而且一祷告就祷告很长时间;税吏则是一群向罗马统治者效力的敲诈勒索之徒,为百姓所痛恨。放到咱们的语境,法利赛人在社会地位上或许可以对比为知识分子、神职人员等德高望重的群体,而税吏则对应为各种让人不齿的群体。可以说,法利赛人是义人的代表,而税吏则是罪人的代表。法利赛人去圣殿里祷告是很正常的,一个税吏会跟神祷告什么呢?想象一个现实生活中跟教会完全不挨边的人,有一天来参加祷告会,你说那会有多奇怪!可是,在这个比喻的最后,竟然是法利赛人的人设崩掉、而税吏上位了!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祷告的呢?

一、法利赛人

首先来看法利赛人。“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 这让我想起那个亲子笑话——孩子说:“妈妈,你真了不起!” 妈妈问:“我怎么了不起啦?” 孩子说:“因为你生了我啊!” 类似地,法利赛人的这个祷告是在说:“神啊,我感谢你,你看我多了不起,我比某某强、更不像那个谁谁谁,因为该做的作业我都做完了;不仅做完了,我还超额完成了呢,耶!给我自己鼓鼓掌!” 虽然这个祷告挂了个感谢神的开头,但是整个祷告的内容,贯穿始终的却是“我”、“我”、“我”,里面充满着对自己的满意和赞许。他这种大言不惭、堂而皇之的骄傲和自夸,在我们今天听来,甚至到了一种好笑的地步。我会忍不住在心里说:哈哈哈,感谢主,我可不像这个法利赛人!结果一不小心,我就在这种暗自庆幸的心态中,掉到了同样的坑里。我们的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让我们透过耶稣的视角再来检视一下这个法利赛人的内心。

这段的一开头提到,耶稣的这个比喻是针对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人讲的(18:9)。显然这是指着这个法利赛人说的。“仗着”这个词在原文中,还曾出现在众人污蔑耶稣靠着鬼王赶鬼那一段。耶稣说:“但有一个比他更壮的来,胜过他,就夺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兵器,又分了他的赃”(路11:22),指的是耶稣胜过了撒旦。这节里的“倚靠”跟前面的“仗着”,是同一个词。“藐视”那个词还出现在路加福音23章11节,说:“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视耶稣,戏弄他,给他穿上华丽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去。” 也就是说,这个法利赛人倚靠的是他自己,藉着不断地将自己的道德品行跟别人比较,就看不起那些在这个方面不如他的人,并以此到神面前炫耀。当他来到圣殿,他是非常自信、又坦然地站在神面前—我们几乎可以想象他昂首挺胸地站在圣殿最前面、离至圣所最近的位置,因为他带着一份傲娇的成绩单。他想到周围那些人,不是这个罪、就是那个罪,那些事自己一概没有;再用余光一撇,发现这殿里竟然还有个税吏!哎哟,他这种人怎么还有脸来圣殿向神祷告呢,我跟他可没有半毛钱关系!神啊,我不仅不像他们,你看我做到了什么—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远远超过律法要求的每年赎罪日的禁食一次;除此之外,每一项收入的十分之一我都作了奉献、而不仅仅是田地的出产(申14:22-23)。天呐,我的行为简直是比律法所要求的还要优秀呢!耶稣用了一个词来形容这个法利赛人的祷告—“自言自语”。尽管他是站在圣殿里,看起来是在向上帝祷告,实际上只是在跟自己说话、列举自己的功劳;他的心已经完全被他的自我占据、没上帝什么事儿了。这个法利赛人是以怎样的姿态来到上帝面前呢?英文里面有个短语,我觉得形容他特别合适,叫full of himself,全是他自己。他带着他的好行为、好工作、好成绩单来到上帝面前,贬低那些行为不如他的人、以此凸显自己的优秀。换句话说,他相信可以靠他自己的功德来博得上帝对他的肯定和称赞。

二、税吏

与此同时,税吏又是怎么祷告的呢?“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18:13)

比起他说的话,作者对他的姿态描述得更细致。这个税吏也站在圣殿中,因为法利赛人祷告的时候提到他,说明他知道这个税吏跟他一起同在殿中;但这个税吏是远远地站着,离哪里远呢?离至圣所远。他既知道这是神的所在、迫切地要到神面前来,同时他又不敢太靠近,因为想到自己犯的罪那样得罪神、玷污神的圣洁,他羞愧得只能站在一个角落,连头也不敢抬,甚至悔恨、绝望到了捶胸的地步。然后他开口对神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18:13) “开恩可怜”那个词对应的希伯来语,是“遮盖”。这个税吏在求神、而且是像一个乞丐那样在乞求神的怜悯—“神啊,你来遮盖我!用你的恩典和怜悯来遮盖我,因为我就是个—罪人!” 税吏知不知道罪人应得的是什么呢?当然知道啊。不然他为什么远远地站着、头都不敢抬,他知道自己不配来见神,知道自己是个十足的罪人,唯一配得的就是神的愤怒和公义的审判。但他之所以还是来到了神的面前,是因为他知道神还有恩典和怜悯,就像当初在伊甸园里,亚当和夏娃犯了罪,神还是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但是那样的恩典和怜悯是他完全不配得的,他必须要到神面前低下头,照着自己最真实的本相来承认自己就是个罪人,然后乞求神用恩典来遮盖他、怜悯他。

这个税吏的祷告,跟刚才那个法利赛人的祷告不一样在哪儿呢?这个税吏没有跟任何一个人比较。他没有说:“神啊,虽然我犯了这么大的罪,但是我不像其他税吏讹诈得那么多”;也没有跟殿里这个法利赛人比,说:“神啊,至少我不像那个法利赛人那么骄傲、那么假”;再不济,他还可以说:“神啊,我干这些事也是生活所迫,都是被那些可恶的罗马人逼的!” 你看到没有,但凡他一跟谁比较,他马上就变成跟那个法利赛人一样了。不管他跟谁比、怎么比,都是在说,我还有这么一点点东西、是可以拿出来跟神讨价还价的。不,这个税吏没有,他完完全全为他自己的罪负责。还有就是,这个税吏全程没有提到任何行为。他既没有说他干了什么—当然,我们可以说,因为神都知道;但是他也没有说以后会怎么做。他的祷告好像没说完一样,只说了“开恩怜悯我这个罪人”,之后呢?没说。到此就戛然而止了。然后耶稣就揭晓了结果,说:“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18:14a) 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这个罪人的祷告蒙了神的垂听,神接纳了他;而那个义人在神面前列举了一长串的义的清单,最后却统统被神拒绝、啥也不算。耶稣总结说:“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18:14b) 义人若倚靠自己的义、抬高自己,就被神降卑;罪人若承认自己的罪、仰赖神的怜悯,就被神抬举。

三、反思

耶稣藉着这个比喻,其实给我们描述了我们里面自我的两种极致的状态。是什么让义人被神拒绝、而罪人反倒被神接纳了呢?是他们里面自我的不同状态、以及他们倚靠的是什么。法利赛人在他的义行中,里面的自我是膨胀的,所以他不断地跟别人比较,来显出自己比别人好。因为他不断地要证明自己比别人好,他拿过来比的也是那些明显不如他的人—勒索的、不义的、奸淫的,还有税吏。他的自我不断地膨胀,以至于他完全看不到神的恩典和神的公义、怜悯、圣洁了;他认为一切都是靠他自己做到的,于是就把自己放到了一个与神同等的位置上,也藐视别人。虽然他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这成就却是为了荣耀他自己、而不是荣耀上帝所取得的。相反,税吏所经历的,是他的自我彻底地被破碎了。在那种自我被彻底打碎的痛苦中,他的心就完全被神自己所占据;他没有心思再去跟这个、跟那个比较,因为当他被神的圣洁和公义光照,他看到的是自己全然的污秽和败坏—从行为到动机,再没有什么是可以拿到神面前去讨价还价的,他只能把自己完全地交在神手中、仰赖他的怜悯。他也没有向神保证说以后再也不犯罪了,因为他看重的就是神自己、是自己和神的关系。

《雅各书》里说:“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雅4:6) 骄傲的人力图在别人面前显为义,想要与世俗为友、得世界的称赞(雅4:4),这样的人是被神看为不义而阻挡的;而认识到自己的罪、愿意在神面前谦卑的,神就赐下恩典。

对于大部分基督徒来说,我们既在基督里经历过罪得赦免的蒙恩时刻,也时常会陷入骄傲带给我们的自以为义、藐视别人的试探。其实,人里面的自我真的是很难胜过的。就想一想我们多少次在关系中去指责对方?多少次我们在服侍中有对别人的抱怨?多少次我们在听讲道的时候在替配偶听、祷告的时候在替配偶祷告、希望对方先作出改变?有时候这种骄傲不仅会以藐视别人的形态出现,也会以自卑、自怜的心态冒出来。我们很容易看见自己做到、而别人没做到的;也会羡慕别人有、而自己没有的。不管是哪一种形态,在我们心里驱使着我们的那个力量,似乎总是想叫我们在人面前、在神面前有一些东西拿得出手;而那个东西,就是不断引诱我们要去倚靠自己的罪根儿—骄傲。在今天的这个比喻中,耶稣让我们看到骄傲滋生出来的自我膨胀有多么可怕,它会蒙蔽我们的眼睛,让我们越来越看不到神;也会阻隔在我们跟他人之间、让彼此的关系越来越疏离。

然而,若没有圣灵的光照,谁能看到自己里面的骄傲、在神面前悔罪、与他和好呢?为了打破我们的骄傲,神就藉着我们的失败、我们的受苦,甚至是犯罪带给我们的伤害,来管教我们、击打我们,好让我们醒悟过来,真的认识自己是谁、转向祂。当我们听到税吏的祷告时,可能会很感动;但是当我们自己处在税吏那个位置上、经历这个自我被破碎的过程时,却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你再不能靠着那个原本可以被人称赞的自我形象活着了。但是税吏在认罪之后得以被神接纳的结局也再一次提醒我们—“我们不至消灭,是出于耶和华诸般的慈爱,是因他的怜悯不至断绝。”(耶利米哀歌3:22)每一次神要带领我们的生命成长、突破,我们面对的可能都是这样一个选择—你要让那个自我再膨胀一点、又把神从你的生命中多挤出去一点,还是让你的自我再破碎一点、让神的恩典和怜悯多进到你的生命里一点?怎样才能让我们更容易地领受到神这样的恩典呢?我能想到的有这么几点:第一、想方设法地亲近神、无论如何都要来到他的面前(雅各书4:8);第二、把自己放在能够接受到圣灵光照的地方,跟弟兄姐妹在一起、跟清心祷告的人在一起(提后2:22);第三、承认自己的罪—有时这仅仅意味着我们把真实的自己敞开在神的面前和人的面前(约一:9);第四、常常感谢神、感谢人,因为我们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

圣经里面最著名的“悔罪诗”—诗篇五十一篇,是在大卫与拔示巴犯了奸淫、并设计谋害了她的丈夫赫人乌利亚,遭到先知拿单的斥责之后所写下的。我来给大家读一下——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
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你所喜爱的是内里诚实;你在我隐密处,必使我得智慧。
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
求你使我得听欢喜快乐的声音,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涂抹我一切的罪孽。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
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
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过犯的人,罪人必归顺你。
神啊,你是拯救我的 神;求你救我脱离流人血的罪!我的舌头就高声歌唱你的公义。
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张开,我的口便传扬赞美你的话!
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你也不喜悦。
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

以前总觉得,大卫的道德这么烂、却被称为“合神心意的人”,让人有点匪夷所思—是神的三观有问题、还是我的三观有问题?在讲完今天这个比喻,我好像更明白了一些。原来我既不认识神的圣洁和公义、也不了解神的恩典与怜悯。人靠自己遵守律法的道德品行再完美,也不过是一朵“恶之花”,从根儿上就是烂的;但人若认自己的罪、并且投靠神的慈爱和怜悯,就必得着。

所以,保罗说:“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罗马书3:20),但我们“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罗3:24-25) 感谢赞美上帝,他的圣洁公义与慈爱怜悯在十字架上相遇!我们因着相信耶稣,就在他宝血的遮盖下,被宣告无罪、得称为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