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徒25:1】 非斯都到了任,过了三天,就从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徒25:2】 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向他控告保罗,【徒25:3】 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他们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徒25:4】 非斯都却回答说,保罗押在该撒利亚,我自己快要往那里去。【徒25:5】 又说,你们中间有权势的人,与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什么不是,就可以告他。【徒25:6】 非斯都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过十天八天,就下该撒利亚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
【徒25:7】 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徒25:8】 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该撒,我都没有干犯。
【徒25:9】 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徒25:10】 保罗说,我站在该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徒25:11】 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该撒。【徒25:12】 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该撒,可以往该撒那里去。
保罗从耶路撒冷去往罗马有上帝清楚的应许,但是上帝话语成就的方式却超乎保罗的预料。离开耶路撒冷,是在罗马千夫长高规格的护送下安全离开的。来到凯撒利亚,保罗第一次在罗马巡抚腓力斯面前被犹太人控告,受审。虽然腓力斯并没有查出保罗有什么罪来,但两年过去了,腓力斯到了要离任的时候,保罗还在被拘押的状态中。腓力斯既没有在保罗身上得着什么好处,也没有随了犹太人的心愿。只是腓力斯两年之久对保罗的拘押却让保罗时刻还处在犹太人的控告和威胁之下。
今天的经文是保罗在下一任巡抚非斯都的堂前,第二次被犹太公会控告的记录。但这段经文的重点不是保罗在公堂之上藉着为自己分诉来宣讲福音,(保罗在耶路撒冷被捆绑以及在凯撒利亚被控告的过程中共有五次当众宣讲,为要应验在犹太人和诸侯君王面前为基督作见证的预言)。今天这段经文的重点是保罗第一次在庭审中主动提出要上告于凯撒的诉求,由此正式拉开了他离开凯撒利亚去往罗马的旅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再次看到上帝超越人心的带领和作为,不管人怎么思量,神的旨意总能成就。我们从三个方面来分享,一,犹太人对保罗的控告和阴谋,二,非斯都对犹太人的讨好;三保罗的上诉请求。
“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
“非斯都到了任”
腓力斯的被撤换,主要是因为他的无能和暴戾做法,令犹太地区的局势非常紧张。因此,罗马政府为缓和与犹太人之间的关系,就换一个更温和与公正的官员来任犹太地区的巡抚。从人的视角来看,这次官员的更替是政治的原因,但如果从上帝救恩历史的角度来看又是另一个层面的解读,那就是上帝的仆人在凯撒利亚被拘押的时间满了两年,现在到了保罗要离开这里去往罗马的时候了,为此上帝就撤换了腓力斯,换上非斯都,要藉着非斯都这个人让保罗离开凯撒利亚。// 就像上帝藉着哥老丢吕西亚这位罗马千夫长多次保护保罗,并护送保罗离开耶路撒冷一样。
“祭司长和犹太的首领向他控告保罗”
非斯都是一个很勤勉的官员,他上任第三天就从凯撒利亚去耶路撒冷拜访犹太公会及其他权贵人物。这可能也表示当时的局势的确比较紧张,非斯都想尽快有所作为。但这更是上帝的时间安排,神的时间到了,一天都不会耽延。但非斯都如此急切的拜访,却让犹太人在时隔两年之后再次看到了谋害保罗的机会。他们一见非斯都,立刻就向新上任的巡抚提到保罗的案件,并请求把保罗送回到耶路撒冷来审问。他们并非是真的要再审此案,而是想要像两年前所谋划的那样在半路上埋伏刺杀保罗。犹太公会此举用心非常险恶,他们想要利用非斯都,一方面非斯都刚到任可能不了解情况,另一方面他们看见非斯都如此赶着来拜会他们,是在向他们示好,他们就借机发动。其实,都可以把犹太公会的这个请求看为是对非斯都的陷害,因为非斯都正是为了犹太地区的稳定而来,但犹太人却想要藉者非斯都制造一起刺杀罗马公民的流血案件。若非斯都答应了犹太公会,他面临的大概率会被罢官追责。
从犹太人这种不顾一切的刺杀谋划可以看到,他们对保罗的仇恨是如此的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刻在心里。哪怕保罗都已经被关押两年了他们也没有放弃要杀保罗的想法。此时连公会的大祭司都已经换人了,他们对保罗的仇恨也没有任何改变,反而越发强烈,因为他们不惜以一位罗马高级官员的政治生涯来陪葬。也可能就是因为罗马官员换任,犹太人担心随着新巡抚的上任,保罗可能会被释放,所以他们就想先下手为强。无论怎样,随着犹太人的请求,保罗再次被放在了生死危机当中了。
“非斯都却回答说…”
但“人心多有计谋,惟有耶和华的筹算才能立定”(箴十九21)。非斯都此时展现出了他为官应有的谨慎。他上任三天就来拜访犹太权贵,固然显出了他的心急和示好,但犹太首领却对第一次谋面的新巡抚如此急切地提到保罗的案件,这不得不让人下意识觉得这事不能轻易答应。太过急切,反令人多想。非斯都当即拒绝了犹太人的请求。他并不知道犹太人背后的阴谋,但他却知道在不了解情况的时候不能贸然答应这这种急切到有些不合常理的请求。非斯都的确是想要与犹太权贵搞好关系,但前提是以他认为安全和可掌控的方式。他就告诉犹太人,保罗本来就被关在凯撒利亚,我也马上就要回凯撒利亚,你们可以派人到凯撒利亚来审理这个案件。非斯都的谨慎令他躲过了这次被利用的危机。而且,非斯都在论到保罗的时候用语也很谨慎,“那人若有什么不是,就可以告他”,菲斯都并没有因为犹太人公会对保罗的控告就先入为主地认为保罗真有什么罪,也没有对犹太公会有什么承诺说,只要你们下来人告他,我就会照着你们的意思定他的罪。可见,非斯都在为官公正方面还是有所持守,并不是那种为了自己的目的行事毫无底线的做法。他的基本良知和稳妥的选择,就救自己脱离了杀害上帝仆人的阴谋。对于保罗来说,这是生死危机,对于非斯都来说,也可以说同样是生死危机。因为非斯都可能只是把犹太人的提议理解为这是为了地域优势和控告便利的提议,他不知道犹太人的疯狂打算。对于非斯都来说,在拒绝和答应之间并没有那么不可协调,若他讨好犹太人的心思再重一点可能他就会答应,但此刻他照着常理选择了拒绝。// 很多时候,在地上行事为人的智慧不在于知道很多事情背后的隐秘,不在于知道别人内心的想法和打算,然后我们才能做出智慧的选择。而是,我们就照着我们对于一件事情的了解程度,照着上帝话语的规范,照着我们内心良心的清洁,该怎么作就怎么作,不惧怕得罪谁,不惧怕因坚持原则而有的可能后果。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不受制于人,不被人利用,不把自己陷入到未知的危机中。
犹太人的阴谋就此落空。我们看到神的手在人心里面的掌权。就像亚哈随鲁王有天晚上失眠,想看宫廷记录,恰巧就有人将末底改一年前救王的事情念给他听,又恰巧当时没有奖赏末底改,王想现在给补上,又恰巧哈曼在门外正等着进谏要王下令绞死末底改,亚哈随鲁王没等哈曼说话就立刻吩咐他去执行奖赏末底改的命令。几个在人看为平常的因素叠加在一起,就产生了一个非常戏剧化的情景。这就是上帝对于人类历史常用的导演方式。祂可以以超自然的方式介入,但更多是以不违背人“自由意志”的看起来更自然的方式来引导事件的发展。上帝对人心可以在几个不同的意念衡量之间有人所不能理解的介入,使得人的意志既是在自己的意愿中来运行,又同时在上帝的权柄之下。这常常都是人所不知晓的,但却都是照着神的意志在进行。神若不允许,真的我们连一根头发都不会掉下来。非斯都并不认识保罗,也不认识耶和华,他就是照着他自己的政治智慧,和当时对话的情景来说话做事。就是这样,让犹太人的谋划不能成就。此时,远在凯撒利亚的保罗并不知道,上帝已经藉着对犹太人的急切和对非斯都心怀意念的引导,让关乎他生死事情的交锋暂时告一段落。
“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
为了表达对犹太人的看重,非斯都再次显出他雷厉风行的做事方式。在回到凯撒利亚之后,第二天就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显然,非斯都从耶路撒冷返回凯撒利亚的时候,是带着控告保罗的犹太人一同下来的。
“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
犹太人在两年之后,再次派出一个团队到凯撒利亚来控告保罗。关于庭审路加简略记录,因为大概还是与之前腓力斯在任时一样。但这里有两个细节,一,“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这一幕场景更准确的描述是,一群犹太人站着围住保罗。这就突出了犹太人对保罗充溢的敌意和威胁,属灵上就是那恶者藉着犹太人向保罗显出嘶吼吞咬的架势。而保罗则是孤身一人,面对一群气势汹汹的恶人。当然并非是保罗一人在面对,主与他同在。这种情景,我们并不陌生,过去和现在很多弟兄姊妹都曾面对过,一群人围绕着你一人,向你施加压力,口吐凶杀威吓的话,想要让你恐惧并且跌倒。但神有应许说“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亚四6)。我们若倚靠神,纵然在孤身一人的时候也能面对和得胜。二,犹太人“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这也是撒旦常用的方式,用许多在法律上很严重的罪名来控告圣徒,不但罪名骇人听闻,而且还有很多项。这一方面是为要恐吓,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博取在罗马法庭前置保罗于死地的一种可能性。但这些罪名都是莫须有的栽赃和渲染夸大,没有一条是有证据的。而且,这一次犹太人的控告,相比两年前可能还编造了诸如保罗试图谋反,干犯凯撒等政治的罪名。这样的罪名最容易被重视和定罪。针对犹太人的控告,保罗的回应非常简单,就一句话,“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该撒,我都没有干犯”。很多时候,面对仇敌的攻击,不用说很多话来证明自己,只要表明自己的不认可和无罪就可以了。面对子虚乌有的事情,不作过多辩论。我们不需要证明自己无罪,只要凭信心说明是为基督的缘故面对这一切就好。
“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
显然,非斯都也看出了犹太人的控告都是不能证实的,他也看出了犹太人对保罗的“看重”。非斯都心知肚明保罗并没有罪,犹太人的控告只是关乎他们信仰不同的争端。所以,他的良知使他不能照犹太人的说辞来定保罗的罪。但是,非斯都也没有判定保罗是无罪的,他的良知太软弱,还不能使他作公正判决。非斯都作为一个在犹太地区任职的罗马官员,他上任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缓和犹太地区的紧张局势,在如何判决上,他要考虑犹太公会的反应以及和他的关系。他知道,如果他判保罗无罪释放,无疑就大大得罪了犹太公会。但他 的良知又不能判决保罗有罪。他该怎么办呢?// 可能此时的非斯都内心正在各种纠结和衡量。
坐在公堂之上的非斯都此时跟在耶路撒冷拜会犹太人时的心态发生了一些变化。在耶路撒冷的时候,他不了解这个案件,虽然他也不了解犹太人背后的谋划,但因为他的谨慎就拒绝了犹太人的请求,他就救保罗和他自己脱离了危机。在凯撒利亚此刻的公堂上,非斯都了解了这个案件,并不复杂,这个保罗虽然是个罗马人,但也是一个犹太人,原本就跟耶路撒冷这些犹太人是一拨的,因为对他们信仰的不同理解闹翻了,才有了这个原本就不归罗马法庭审判的案件。之前不了解情况,为了自身安全的考虑,他不能随意答应犹太人的请求。现在了解到案件很简单,保罗除了罗马公民的身份,也没有特别需要顾忌的。为了讨好犹太人,牺牲一下保罗也未尝不可。虽然非斯都知道了犹太人控告的无理和保罗的无罪,反而他却不能公正审断了。此时的非斯都,把考虑跟犹太人的关系,放在了公平正义之上。因此,“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案件后续给了保罗一个提议,“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把保罗送回耶路撒冷去受审,本是非斯都已经拒绝了的犹太人的请求,但现在非斯都在公堂之上,众人面前却向保罗如此提议,是明明地向犹太人示好。
可能,对于非斯都来说,这是他此刻既不想得罪犹太人,又不想太违背自己内心良知,平衡这二者张力的最好解决方案。非斯都讨犹太人的喜欢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他在明知对保罗的控告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没有当庭宣布保罗的无罪;第二,不但不宣布保罗无罪,竟然还提议保罗去耶路撒冷重新审理他的案子,这是一个明显对保罗不公不义又不利的建议。非斯都的良知表现在,第一,没有照着犹太人对保罗的控告就定罪了保罗;第二,虽然他有倾向把保罗送回耶路撒冷,但是他却是用了一个征询意见的方式,而非是一个宣布决定的方式。// 这一幕,跟当年彼拉多面对犹太公会控告耶稣的情景相似,犹太人是要杀耶稣,彼拉多却说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最终彼拉多迫于犹太人的压力,做了非常荒谬的事,就是既宣告耶稣的无罪,又宣判钉耶稣十字架。
此时的非斯都依然不知道犹太人半路刺杀保罗的谋划,他如果公正审理,宣布保罗无罪,虽然得罪了犹太人,但是却可以让自己不陷入到犹太人的刺杀事件中。但此刻他怕得罪犹太人的惧怕胜过了他应当公正审判的良知,所以他就提出了一个在他看来可以拖一拖的妥协解决方案,实际上这是非常愚蠢的建议。这个提议再次让保罗面对了被刺杀的危险,也让他自己面对了极大的危机。// 在耶路撒冷,神藉着非斯都拒绝犹太人的请求,让人松了一口气,刺杀保罗的阴谋落空了。在凯撒利亚,犹太人的控告竟然让保罗再次要被置于被谋杀的危机之下了。这次却是由非斯都自己引发的。我们看到人心非常的诡诈和微妙,给人感觉,保罗的生死就在某些人的一念之间。
“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
其实,在公堂之上非斯都问保罗‘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是一个非常奇怪的提议。但凡一个正常人,都能看出来在凯撒利亚如果不能公正审理,去耶路撒冷有什么意义呢?而且,公堂上的所有人都知道,去耶路撒冷只会更加有利于定罪保罗。非斯都知道,犹太人知道,保罗也知道。保罗如果头脑正常没有发昏,一定会拒绝这个提议的。实际上,可能犹太人在听了非斯都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这么给保罗一个提议,也觉得这是很不智慧的做法,犹太人会想,你要有倾向,卖我们一个人情,直接就宣布移交到耶路撒冷就行了,你还征询保罗的意见干什么?保罗如果反对怎么办呢?// 当年亚迦布对保罗的预言是犹太人要把保罗捆绑,把他交给外邦人(徒二十一10),现在的情景却是犹太人竭力要把保罗从外邦人手里给抢回来。既然神说保罗要被交给外邦人,那么他就不会被交还给犹太人。
保罗面对非斯都不合理的提议,果然清楚有力地提出了反对意见。“我站在该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保罗其实是在指出非斯都审断的不公,我今天是在罗马的公堂上受审,我并没有违反罗马的法律,你作为一名罗马官员,只管宣布我无罪就可以了,其他的不用你来管,你却要将我移交给犹太人,你不该这样作。
非斯都在历史上比腓力斯的评价要好一点,但好的有限。非斯都的良知更多一点,但是他的良知在面对犹太人的时候却没有胜过他对得罪犹太人关系恶化的恐惧。但他里面还有一点良知,(或许还有对自身政治安全的考虑)。他想要平衡对犹太人的惧怕和良知。但实际上,很多时候良知与恐惧是很难平衡的。非斯都平衡的结果就是提了一个两头不讨好的提议,犹太人觉得这个人情给的不彻底,简直就是敷衍,甚至后面还激发了保罗上诉的要求,让保罗彻底脱离了犹太人的手,(甚至,现场可能有人会想,该不会非斯都是想要帮保罗吧)。保罗会觉得,你明知道我无罪,却不宣判,反而提议把我交给犹太人,你不够公义正直。就是保罗说的“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让人看到,非斯都这么一个老练的官员,怎么在这事上就提了如此愚蠢的一个建议呢?这就是人们常常面对的道德困境,在私欲和惧怕中不能坚持公平正义,内心的良知却又让他不能完全去作恶。最智慧的做法当然是离恶择善。不够智慧的做法就是首鼠两端,想平衡两端,却两头不讨好。但两头都想要的妥协哪怕被看为是无知和愚蠢,也比完全倒向罪恶要好。
// 也因为非斯都基本的良知还在,让他只是有限地讨好犹太人,非斯都并没有下定决心要把保罗送回到耶路撒冷去。就这一点良知,他虽然妥协,虽然提出了一个被保罗指出是不公义、被人看为愚蠢的提议,神却藉着保罗的回应,救他脱离了犹太人的阴谋。
“我要上告于该撒”
保罗不同意非斯都这个提议的抗辩词中的最后一句话对于整个事件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就是保罗说的“我要上告于该撒”。// 作为罗马巡抚,我们不能把非斯都的提议简单理解为这就是在征询保罗的意见,这个提议具有很强的倾向性。保罗若是反对不但需要有一定的勇气,而且还需要有非斯都无法否决的理由。若是非斯都被激怒很可能就说,不用多说了,就去耶路撒冷吧。保罗再怎么指出非斯都的不公都无济于事。
对于保罗提出要上告于该撒的请求,据说这是当时罗马法律赋予给罗马公民的权利。但不是所有被控告的罗马公民在任何情况下只要这么提,就可以被押送到罗马听审。如果定罪的证据确凿,罗马地方官员可以拒绝罗马公民上诉的请求,可以就地判决。如果证据不足,本地官员就只能把这人送到罗马去受审了。显然保罗的案件并不是一个证据确凿可以宣判的案件,反而,这本应该是一个当庭宣布无罪释放的案件。这种情况下,只要保罗提出上告于该撒,法律上他这个案件的审理就脱离了凯撒利亚的范围,被提交到罗马了。// 上告于凯撒,并不表示一定会将案件呈现到皇帝面前,而是会将案件呈现到在罗马的最高审判机构中来审理。
保罗的主动要求
从保罗来到耶路撒冷,他就进入到了捆锁当中,他的人生就已经“失控”了,他的去留生死都不能自己选择了。事实上,保罗也的确常处在一个随时可能丧命的危机中。当然,即使在他可以自由行动的时候,他的行走生死也不在他手中,也在上帝手中。但是,毕竟自由状态下,神的旨意可以藉他的主动选择来显明。但是从他进入圣殿开始,他的生活就不再是他主动的选择,基本上都是被动的了。用属灵的角度来说,就是完全交在了上帝的手中了。他自身的处境基本上都是别人说了算。比如,第一次被群众包围,若不是罗马千夫长把他抢出来,那次就被打死了;第二次,又是罗马千夫长把他从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的争斗中抢出来;第三次,犹太人要埋伏杀他,是他外甥告诉千夫长连夜把他送出了耶路撒冷;到后面,面对腓力斯本该被无罪释放,却被羁押在监里;犹太人请求非斯都把保罗送回到耶路撒冷,非斯都拒绝了。包括腓力斯和非斯都什么时候提审他,他不能预料;何时被释放,他也不知道。等等。保罗的境遇,都是神藉着别人的手来做成的,不是他能左右的,甚至有的都不是保罗能知晓的。他的前路如何,完全不在他的计划中,他也不能有什么计划,他只能被动地等待一些事情的发生。
而上告于该撒的请求,这是保罗被捆锁之后,第一次自己主动提出要作什么。之前面对群情激昂的犹太人,保罗没有呼救;面对要撕碎他的犹太公会也没有出声,面对刺杀的阴谋完全让罗马千夫长来处理,面对腓力斯也没有提出释放自己的要求。但今天面对非斯都的提议,保罗没有说,悉听尊便,既然你是神所设立的掌权者,无论什么决定我都听从。保罗这次清晰明确地表达了自己对罗马巡抚不公提议的反对和进一步的诉求。
保罗提出上诉的原因
其实,保罗在离开耶路撒冷的那一天就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踏上了去往罗马的路程。虽然在凯撒利亚被拘押了两年,但这并不表示他还会从这里返回耶路撒冷。他清楚地知道离开耶路撒冷去往罗马是上帝给他的应许和带领。在凯撒利亚被拘押的两年,表面上看是腓力斯的不公和贪心所造成的,但这也同时是保罗去往罗马之前,神所给他一段时间的休整和沉淀。保罗自己也在等候从凯撒利亚启程去往罗马的时间。直等到腓力斯卸任,非斯都就任巡抚,犹太人再次控告他,在公堂之上保罗再次看到了犹太人对他的仇视,新任巡抚对犹太人的讨好,他就知道自己在凯撒利亚被公正审理,被释放的可能性不大了。此刻保罗已经明白了,他去往罗马的方式,不是从凯撒利亚被释放,自己筹钱和几位同工一起去;而是,就以囚犯的方式被罗马官方押解到罗马。这未尝不可呢?上帝的应许是保罗一定可以去到罗马,却没有说过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往罗马。所以,当保罗听到非斯都虽有很强的倾向性把自己送回耶路撒冷,却竟然当堂征询他的意见的时候,就看见了这是上帝所给的他可以离开凯撒利亚去往罗马的机会,他就照自己对罗马法律的知识,立刻提出了要上告于该撒的诉求。这就让我们看到,保罗用到他罗马公民法律权利的时候,背后都有其属灵的用意。这次保罗之所以会主动提出要上诉于该撒,一方面可以追溯到两年前在耶路撒冷主耶稣在夜间异象中曾对他的应许“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徒二十三11)。另一方面,是他看到了上帝带领他离开凯撒利亚的时间到了。// 可以说,犹太人在新任巡抚非斯都面前对保罗的第二次庭审控告直接促成了保罗前往罗马的行程。犹太人和非斯都是想要对保罗不利,但神的意思却是要藉此让保罗离开凯撒利亚。
或许,会有人说,保罗此时请求上诉于该撒,是在寻求属世政府的庇护,利用罗马法律自保,在属灵上已经不是对上帝完全的信靠了。从表面上看,保罗的上诉要求,是基于罗马法律的一个公民权利的主张。但实际上,上告于该撒的诉求,并不表示保罗是要去罗马寻求一个公正的审判结果。作为深知基督奥秘的使徒来说,保罗当然知道地上的司法并没有完全的公正可言。凯撒利亚的官员不能公正审理,罗马的官员就能吗?地方官员是罪人,中央政府就是圣人吗?人性在哪都一样。其实,去罗马会有有什么样的判决结果,保罗不知道,这也不是保罗所关注的,去罗马才是。但是,既然保罗使用了罗马法律所赋予的公民权利,就表示保罗并非是把属世的司法体系和政府治理,完全给否定废弃了。纵然保罗经历了腓力斯和非斯都两人罗马巡抚的不公正审理,保罗最后还是使用了罗马法律来应对这种不公。保罗一方面知道地上的任何政府都不可能是完全公义的,或者基本上都是不太公义的,甚至是行事邪恶的;但另一方面保罗也承认在地上的权柄都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十三1),“做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罗十三3),地上的治理权柄都是神的用人,用于赏善罚恶的。保罗看罗马政府的权柄和自己属灵的使徒职分并非是对立的,地上的政府权柄和教会的权柄都是上帝所设立的,这两个权柄分别承担不同的功用,政府的权柄主要承担赏善罚恶的功用,其法律条文的制定和执行都要体现出公平正义。若是不能,就是政府对于上帝所设立权柄的错误使用。如果法律条文违背神的律法和人的基本良知,那么这法就属于恶法,上帝的子民可以不遵从,“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29),但甘心承受不遵从的后果。如果法律本身没什么问题,只是执行的官员不公正,徇私舞弊,那么我们可以照法律的程序,提出申诉。因为我们依然把地上的权柄看为是神在掌管和使用。// 就像我们今日面对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他们所制定的属世法律法规来逼迫基督徒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可以使用法律法规来应对呢?我们是否可以照着法律的程序和赋予给我们的权利来行事呢?当然可以。但是,我们可以运用法律条文和属世权利,并不是我们倚靠这些,而是在上帝的带领之下来使用这些。我们的指望不在法律条款或者某个人的公正,我们倚靠圣灵的带领。我们可以照着属灵的原则,和灵里的感动来使用神所设立的属世法律条款。我们可以提出复议或上诉的请求,也可以不提。我们对属世法律规则的看法是并不反对,但是超越。我们可以运用法律规则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不执着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甚至,有时候,我们可以把自己交在属世的权柄之下,并不在乎这权柄的使用是否公义。神可以藉着这些法律来达成自己的旨意,神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成就。比如,保罗在腓立比的经历,他完全可以在官府打他之前就表明自己罗马人的身份,但是保罗却是在之后才说的。
而且,此刻保罗的主动请求,不是出于惧怕。上告于凯撒是罗马法律赋予给他的权利,但是他并不指望这个权利的运用可以救自己脱离捆绑。首先保罗这个时候并不知道犹太人对自己的刺杀计划在两年之后依然还在执行中,他不知道自己回去就必定会死。当然,他知道自己若是被移送回耶路撒冷,一定是凶多吉少。保罗并不怕死在耶路撒冷,若怕他就不会来耶路撒冷了。保罗在耶路撒冷面对为危机的时候,并没有为保命主动求过谁,反而坦然面对。因此,有殉道的心志,并不表示要主动给别人制造出一个杀死自己的机会。若去的地方是上帝的带领,哪怕有丧命的危险也要顺服前往。若上帝没有带领去往某地,又知道那里有很大的危险,当然要尽力躲开了。既然上帝的带领是去罗马,耶路撒冷又显出格外的敌意,凯撒利亚再次出现不公义的审理,让自己脱离这些就是自然的考虑。这个时候保罗寻求远离耶路撒冷,远去罗马,不是怕自己的同胞杀自己,而是不愿意让犹太人因他犯更多的罪。因此他还特意为自己辩护说“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
故此,这个时候保罗突然的主动诉求,正是出于圣灵在他内心的感动和带领。去罗马当然是上帝的应许,但这并不表示保罗就是完全被动地等待上帝的工作,在很多保罗无能为力的情况下,保罗就以信心忍耐等候神的工作。但在保罗可以有所作为的时候,保罗就主动参与到上帝的应许和带领的工作中来。所以,保罗一看到上帝所给的时机出现了,他立刻就发声说我要上告于凯撒。神就藉着保罗的主动要求,成就了上帝自己的应许和带领。
“可以往凯撒那里去”
身陷囹圄的保罗,在提出了这个要求之后,就等待非斯都的允准了。实际上,这依然是保罗把自己交在了神的手中。果然,神对保罗去往罗马的带领就是如此。非斯都在跟议会商量之后,就同意了保罗的请求,“你既上告于该撒,可以往该撒那里去”。// 非斯都没有当堂驳回保罗的诉求,也没有立刻同意保罗的上诉,可能依然是出于他的谨慎和两面的讨好。从某个角度来说,他跟议会商量之后,才把结果告诉保罗,这个做法是合宜的。一方面这可能是当时的议事程序,非斯都需要征求议会的意见。另一方面这个推后的结果宣布,对于安抚犹太人也有正面的作用。保罗直接就要求上诉于凯撒,这是法律赋予给罗马公民的权利,我不能拒绝。但我也没有立刻答应,我就还跟议会商量了,大家都觉得应该让他去罗马。这样,犹太人也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从某个角度,非斯都在公堂之上给保罗的这个提议,表面上是在向犹太人示好,实际上是给了保罗一个提出上告于凯撒的机会。我们不知道非斯都在给保罗这个提议的时候,是否想到了保罗作为罗马公民的还有上诉凯撒的权利,至少保罗一说,非斯都就应该意识到,这是合理的请求,符合罗马法律。这样藉着保罗对于罗马公民上诉权利的使用,不但救保罗自己脱离了犹太人的手,而且也让非斯都得以从这讨好与良知两难的境地解脱了出来。保罗这个“烫手山芋”随着保罗上诉的被允准,就从凯撒利亚给送到罗马去了。保罗和非斯都都安全了。
结语
从保罗在宣教过程中有了去往罗马宣教的领受,到主耶稣在耶路撒冷亲自应许他会在罗马为主作见证,到今日一位罗马高级官员亲口对保罗说你可以往该撒那里去。我们看到神以人所不能想象的奇妙方式展现了神对自己仆人服事行程的带领。
特别是保罗从耶路撒冷到凯撒利亚这两年中的经历,可谓一波三折,惊险异常。非斯都上任之后,让犹太人谋杀保罗计谋落空的是非斯都,让保罗再次面临被谋杀危机也是非斯都,但听从保罗要上告于凯撒诉求的依然是非斯都。我们看到人心非常的复杂和微妙,就在毫厘之间转换,对于非斯都来说只是两个意念之间的稍微切换,但对于保罗来说就是生与死的不同。我们却看到了神就是在一个更为超越的层面上做王掌权,就像箴言所说“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箴二十一1)。一切都是非斯都的想法,一切也都是神的引导。
最后,我以保罗晚年写给提摩太的书信中的一段话来作为我们今天证道的结束:“惟有主站在我旁边,加给我力量,使福音被我尽都传明,叫外邦人都听见。我也从狮子口里被救出来。主必救我脱离诸般的凶恶,也必救我进他的天国。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提后四17-18)。
回应诗歌:《137 神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