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18:21-35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 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马太福音”18章记载了主基督耶稣第四大段教训,其核心是天国子民的特质,集中体现于教会内弟兄姊妹彼此相处的关系中,并因此而体现于从世界的分别为圣。
彼此相处就难免有被得罪或者是得罪人的事。上主日所分享的15-20节就是有关如何处理这类事,以恢复彼此关系的指导原则——即尽可能地把事情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人生的经验告诉我们,这样的处理是智慧的,也最有利于消除彼此间的误解。但人的情感是复杂的,记忆也是不会轻易抹去的,并非就事论事那么简单。即便说开了、处理完了,也不可能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大多会留下或长或短的阴影,尤其在被得罪的一方就更是如此。如何才能真正走出这样的阴影,不再受其影响或辖制呢?答案就是饶恕——今天这相对较长的一段证道经文就是有关这个话题的。
本段经文由彼得的问题“我当饶恕他几次”引出,主体是主基督耶稣围绕不饶恕所讲的一个故事,重心落在你若不饶恕或怜恤弟兄,神也必不饶恕你——当然,这里的饶恕主要是就事论事,侧重点不在于根本的救恩。当时有犹太拉比主张饶恕可以达到三次(也许源出于阿摩斯先知所强调的“三番四次”),彼得自以为宽大仁厚,一下子就增加到了七次。实在说来,现实中三次对我们已经很不容易了,更遑论七次了。但主基督耶稣却并不满意,直接扩展到“七十个七次”——当然不是指四百九十次,而是无数次——因为七和七十本都是完全数,叠加在一起就更显明饶恕的不应该受到限制了。
之所以不应该为饶恕与怜恤设限,乃是因为饶恕的本质是爱,而爱既是“不求自己的益处”,又是“不计算人的恶”,这样的爱岂能加以次数的限制呢?神爱世人,甚至赐下了自己的独生子;主耶稣爱我们,甚至为我们舍命。我们做基督门徒的,除了全心全意效法主,还应当有其他的选择吗?
本故事的核心人物是那个恶仆。为此,以下的证道就以其在故事中的角色与结局为线索,围绕由此所带给我们的警戒和教训展开。
欠债人与债主
这恶仆一出场的身份是欠债人,债主则是其国王与主人。恶仆所欠的债实在是太巨大了,圣经原文为“一万他连得”。一他连得约合6000个银币,大约等于一个普通工人二十年的工资(参 太20章)——也就是说,此人既欠下一万他连得,就是穷其“几生”也是无法还清的!也有人认为这恶仆是一个地区官员或税务承包人,没有按时完成应缴纳的定额,因此才会欠下如此巨大的债务,不然他哀求延缓,承诺“将来我都要还清”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即便是这样,他所欠的也实在太多了,要想还清决非容易之事。无论如何,他的处境十分不妙,等待他的必定是严厉的惩罚。
果然,国王按公义作出审判,要将恶仆本人以及其妻子儿女(在古代,这些人都被视为他的财产)卖了还债,因为除此以外再没有什么值钱的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通行于古今中外的公义准则,这恶仆面临着失去包括人身自由和家人在内的一切的悲惨命运,唯一的希望就是祈求国王的饶恕与怜悯。
这国王相当宽大仁厚,满有恩典与怜悯!不仅释放了这恶仆,而且免除了他所欠的巨额债务——这恩典可实在太大了,远超出这恶仆所思与所求的!不被卖为奴,已经相当宽厚了,何况再加上免除债务呢?能免除一部分债务已经很值得庆幸了,何况是一笔勾销如此巨大的债务呢?不知这恶仆当时是怎样的感受,有没有被这从天而降的巨大“馅饼”砸晕。这国王果然大人大量,与后来的恶仆恰成天壤之别!
神是公义的,也要求基督徒行公义、好怜悯。因此,我们犯罪得罪了神或得罪了人,就应当及时向神忏悔,祈求神的赦免。也应当及时向被得罪的人认错,同时尽可能弥补损失,消除影响。即便一时无能为力,也要表明承认亏欠并愿意为之努力的态度——这恰是这恶仆的可取之处!有人在得罪人以后悄无声息,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甚至为自己百般开脱,这不是基督的门徒当行的,不合圣徒的体统。我们常只想要神的赦免,却不想先行悔改,岂不是不公义的吗?
债主与欠债人
在故事的第二部分,这恶仆的身份发生了翻转——他成为了债主,欠债人变成了他的同伴。这位同伴所欠他的只有一百个银币,不过几个月的工资,与恶仆自己所欠的相比,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但这恶仆对待欠债之人的表现与国王对待他的同样不可同日而语!不仅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怜悯与饶恕,反而可谓穷凶极恶。先是气势汹汹地揪着同伴,掐住他的喉咙逼债;当同伴同样祈求饶恕与怜悯时,这恶仆竟无动于衷,终将其下在监里,威逼其还清债务。按说一个刚刚经历了同样的场景,蒙了极大饶恕与怜悯的人,面对眼前无法相提并论的“小小”债务,将心比心,应该表现出如同国王一样的饶恕与怜悯才勉强算得上与所蒙的恩相称。但现实却非常残酷,这人毫无怜悯与饶恕的心肠,不惜将作恶进行到底。两相对照,这恶仆的所作所为就显得更为恶劣了。
基督徒应常怀怜悯与饶恕的心肠,效法我们的主基督耶稣。孟子尚且认为人都有“恻隐之心”,更何况已经蒙了极大饶恕与怜悯的基督徒呢?当年英国哲学家罗素曾颇为中肯地指出中国人普遍自私、懦弱并缺乏同情心的弱点,我们应当引以为戒!基督徒本已是从世界分别为圣之人,应当有美好的见证。但一个缺乏同情、怜悯与饶恕的人,一定是一个冷漠、寡恩甚至残忍的人,这样的人必定有损主基督耶稣的名,必定不合圣徒的体统。我们不能只想自己蒙恩,却不肯向人施恩,因为这实在并不相称。
怜悯与审判
在故事的第三部分,这本已获饶恕之恶仆的命运再次翻转,终被下在监里,受到了公义的审判——我想他这时应该是后悔莫及,可惜已经无济于事了!这样的结局,不免令人唏嘘!
面对恶仆的恶行,其他的同伴实在看不下去,于是就向国王举报了他。国王因此大怒,召他回来,质问他既已蒙恩,为何竟如此残忍地对待同伴而不肯施怜恤呢?并直接斥责其为“你这恶奴才”。国王收回刚才饶恕与怜悯的成命,“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正如他对待同伴所做的那样。这恶仆所欠下的可实在是一笔巨额的债务啊!在监外还可以想想办法,尽力弥补,这下可好了,怕是难有出头之日了吧!正应了“雅各书”所说的:“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雅 2:13)
千万不要以为不饶恕、无怜悯是小事!主在“登山宝训”中教导说:“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 6:14-15)可见在神眼中,饶恕与怜悯是多么重要啊!以东人在以色列人遭遇苦难时毫无怜悯地对待兄弟,不仅遭到先知的斥责,而且神定意要降下审判。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仍以慈悲为怀,为杀害自己的人祷告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 23:34)如果我们无怜悯、不饶恕,怎么配称为基督的门徒呢?又怎么彼此和睦相处呢?饶恕的确不容易,但却是我们当竭力追求并践行的,使徒保罗既然可以“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 4:13),我们作为同样蒙怜悯新造的人,不仅靠主同样能,而且更应该在我们这些软弱的器皿上彰显出神的大能与荣耀!
教训与警戒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至少可以汲取以下几方面的教训与警戒,于弟兄姊妹彼此间和睦相处,共同建造教会是大有益处的。
首先是要认识到我们是欠下巨额债务,根本无力偿还,却又蒙怜恤、被饶恕,以致蒙了大恩的人,就像那个恶仆第一次在国王面前一样。一切的罪,不论是谁犯的,也不论是向谁犯的,本质都是得罪了圣洁、公义的神,就好像向神所欠的巨额债务一样。而罪的工价乃是死,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罪人都实在是死有余辜,但却不能偿清所欠的债务。因此,死亡并非一笔勾销、一了百了,后面还要承受地狱永火的惩罚,决无出头之日,就像那个恶仆的结局一样。
我们的希望惟在仰赖神的饶恕与怜悯,就像那恶仆仰赖国王一样。恰好我们的神同时又是慈爱的神,他乐于饶恕与怜悯。他差遣自己的独生子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舍命流血成就了救恩,使凡信主基督耶稣的人都能得着这不可思议的饶恕与怜悯,从而不仅罪得赦免,因信称义,就此成为神的儿女,死后更可以永享天堂美福。因此,每一个基督徒都是蒙了大恩,被免除了“巨额罪债”的人!
作为蒙恩得救的圣徒,我们在世的年日依旧会犯罪得罪神,神也依旧会在基督里饶恕我们,只要我们肯认自己的罪,正如使徒约翰所宣告的:“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 1:9)我们常常会轻忽这饶恕与赦免,不觉得是多大的事。但若在旧约时代,那可都是要献好多牛羊才能得到,今天同样是要由主基督耶稣承担的啊!我们说救恩是白白的恩典,无需付什么代价,当然是对的。但从另一方面说,岂不也是因为我们还不起,就像这个恶仆无法还清所欠的一样吗?神的恩典,哪有轻的呢?若有,一定是我们轻看了!求主怜悯!
圣经说:“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 4:1)基督徒既然已经蒙受了如此巨大的救恩,彼此之间就理当彼此相爱、彼此饶恕,并将这样的相爱与饶恕扩展到众人,就像使徒彼得所说的那样:“有了爱弟兄的心,又要加上爱众人的心。”(彼后 1:7)这才与蒙召之恩相称。基督徒仍不完全,依旧生活在肉身与世界之中,被人得罪与得罪人的事在所难免,也因此饶恕就成为彼此相处之必须,正如圣经所教导的说:“倘若这人与那人有嫌隙,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西 3:13)
饶恕于人于己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饶恕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恢复你与神的正常关系——这是人与人关系的前提、基础与保障。如果不肯饶恕,心灵就会被辖制而不得自由,你与神、与人的关系岂能正常呢?看到过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大意是说:这世界上最坚固又最糟糕的监牢,不就是不肯饶恕的心吗?无论是在家庭、教会、公司、还是社会中,都需要饶恕,该翻篇的就应尽快翻过去好了。人十分顽固,尤其是被人得罪的事,恨不得记一辈子!但除了困扰自己与破坏和睦,又能带来什么益处呢?如果不肯饶恕,弟兄姊妹之间该如何和睦相处,教会的合一又该如何维系呢?一旦算计起别人的恶,真爱就变质了,彼此相处最多不过是貌合神离罢了。一旦相互之间有了嫌隙又得不到解决,教会的合一就会出现破口,教会的建造、服侍与见证都会因此而受亏损。这一定是魔鬼撒旦所高兴的,而不是圣徒所愿意看到的,更不是主所喜悦的。
世人既不认识神,也不信从主基督,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不能彼此饶恕在属灵上是必然的。但基督徒既已蒙恩重生,就有了在基督里彼此饶恕、彼此相爱的基础,因为我们都是主基督的门徒,都是蒙了饶恕的弟兄姊妹,都是天国的子民。圣灵已经内住在我们里面,不断地更新我们的心思意念,这就为饶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所需要的,就是“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贴前 5:19),并“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罗 8:13),就一定能活出饶恕与怜悯的生命,即便仍不完全,但肯定能经历被饶恕与饶恕的得胜与喜乐。求主坚固我们的信心!
饶恕一定是从心里发出的,而不能口是心非,仅仅做表面文章。不过我们都知道,真正的饶恕却是极不容易做到的一件事。如何才能真正的饶恕呢?第一要紧的就是经历神对我们的饶恕,也就是自己的罪得赦免,我们已出死入生,成为了神的儿女。尽管每个人的经历都不同,但真信徒一定都会有重生的经历,都能享受被饶恕的喜乐,就像那恶仆所欠的巨额债务被免除,或有人从监牢被释放一样。俗话说“无债一身轻”,将心比心,若能真心饶恕,“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腓 3:13),将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何等的益处啊!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而不是骄傲与自我中心;尽可能客观、公正地对事对人,而不是跟着感觉走;尽可能向前看,而不是耿耿于怀地纠缠过去等等,都为经历饶恕所必须。总之,惟有在主基督里生命不断更新,信心不断增长,才能更多、更真地经历饶恕。
饶恕当然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同样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心灵的平复、生命的更新、许多的祷告、以及对事实更准确的认知等等。有时我们觉得被得罪了,但其实不过是自己的感觉而并非客观事实而已,这时所需要的就是要调整并更新自己了。饶恕也不可能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喝了“忘情水”一样,而是在主基督里,即便一时尚不能完全处理干净被得罪的问题,但依旧承认彼此为弟兄姊妹,依旧可以在教会中和圣工上共同服侍、彼此配搭,依旧在需要时彼此帮助,尽可能不记恨、不报复、不存偏见等等——总而言之,就是如使徒保罗所说的那样:“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 12:17、18、21)
全备与平衡
圣经所启示与教训的真理是既全备又平衡的,基督徒不可偏废。为此,我想在证道的最后部分特别提醒以下两个方面,以免在探讨并践行饶恕时走入误区或出现偏差。
一方面是饶恕不意味着不行公义,所作所为一笔购销,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这本就是不可能的事!一根钉子钉进树里,即便拔出来了,也会留下疤痕,甚至会随着树木的生长而放大。神是公义的,神饶恕并赦免罪人,实在是付上了自己独生子道成肉身,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代价啊!若不流血,罪岂能得赦免呢?饶恕指的是我们对待得罪自己之人的心态,是以善胜恶、以爱遮掩,而不是罔顾公义、不分是非或纵容罪恶。所以面对得罪自己的人,在饶恕的同时,该指斥的罪恶依旧要指斥,该承担的后果依旧要其承担,该执行教会纪律的依旧要执行。不能因为强调饶恕,反而留下了破口,为罪恶大开方便之门,那就是偏颇与不平衡了。
圣经最好的例子就是十字架。神既在十字架上借着主耶稣基督审判了罪恶,彰显了自己的公义,从而使神能赦免所有凭信心接受耶稣基督为主的罪人;同时,又因在十字架上所审判的恰恰是作为赎罪祭的自己的独生爱子,而不是你、我这些真正的罪人,从而彰显了神的大爱。神的爱与公义同时在此彰显并成就,神的作为奇妙而荣耀啊!我们常常把握不好其中的平衡,一讲饶恕往往就忘了公义,或是一讲公义就忘了饶恕。使徒保罗真心的爱哥林多的圣徒,愿意饶恕他们,但同时也毫不留情地指斥他们的罪恶,要求他们悔改。求圣灵不断更新我们,有越来越多基督的馨香之气,能把握并践行全备而平衡的真理。
另一方面是如何正确地应用圣经于具体的处境,解决具体的问题。彼得的问题问得十分贴切与恰当:“我当饶恕他几次呢?”饶恕一定是你对人的,是对你自己的要求,而不能是要求别人对你的。因此,饶恕是对真正被得罪一方的要求,而不能成为得罪人的一方用于为自己开脱的借口。是否真的被得罪,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圣经为评判标准,而不能依据片面或不清的事实或个人的感觉与喜好。坦率地说,我们常常听见身边的人说我饶恕谁谁,或谁谁得罪了我,但细查之下,实在不是那么回事啊!人家若没有得罪你,饶恕从何谈起呢?罪人都是自我中心、自以为义的,基督徒也难免,实在需要常常警醒啊!求主饶恕我们!
弟兄姊妹之间若有了嫌隙,首先要省察自己,得罪了弟兄没有。若是得罪了,赶紧向神认罪,向弟兄认错,祈求神与人的饶恕。有多少就认多少,现实中很少有人能毫无可责之处。若是被得罪了,先在主里尽可能消化,寻求从主而来的爱与安慰——主一定会赐下的!——并在此基础上,为主的缘故,饶恕得罪自己的人。当然,在面对具体问题的饶恕时,当以怎样的形式、达到什么程度、或是需要多长时间等,尽管没有统一的标准与模式,但总离不开爱、智慧、祷告、忍耐与担待,求主施恩于我们!
主基督耶稣单独培训门徒的事工已基本完成。从下一章起,将开启最后一次前往耶路撒冷的行程——福音书也将由此渐入高峰。
最后,我们以新约圣经有关饶恕的两处经文结束今天的证道——让我们在新的一年,活出与蒙饶恕之恩相称的生命:
主祷文: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以弗所书 4:32 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 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
阿们!
在主里纪念所有为主的名遭受逼迫的兄弟教会,特别是那些被拘押、被限制自由的主内肢体!
求主保守、祝福他自己的守望教会!
阿们!